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报第十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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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关于申报第十二批温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略) 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荐第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温文办〔2023〕54号)文件要求和规定, (略) 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经我局推荐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拟推荐申报第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项,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1.推荐项目:泛川派古琴、乐清滚龙、长山公凉茶、乐清珐琅珀金画、谱牒编修习俗、白象老酒汗、宗林伤科药饼疗法、姜炒米。

2.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开始,公示 5个工作日。

3.在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馈,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4.联系单位: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电话:0577-*

通讯地址: (略) 千帆东路555号(蝴蝶广场一号楼4楼)



(略)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2月21日


(略) 文化广电旅游局《关于推荐第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通知》(温文办〔2023〕54号)文件要求和规定, (略) 非遗保护工作实际情况,经我局推荐并组织专家评审后,拟推荐申报第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8项,现将推荐名单公示如下:

1.推荐项目:泛川派古琴、乐清滚龙、长山公凉茶、乐清珐琅珀金画、谱牒编修习俗、白象老酒汗、宗林伤科药饼疗法、姜炒米。

2.公示期自2024年2月21日开始,公示 5个工作日。

3.在公示期内,对公示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以书面形式进行实名反馈,反映问题须实事求是,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馈的,应署真实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及联系方式,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4.联系单位: (略)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电话:0577-*

通讯地址: (略) 千帆东路555号(蝴蝶广场一号楼4楼)



(略) 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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