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作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五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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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作出新疆吐鲁番市高昌区五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高昌区五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0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略) 高昌区五河流域规划

(略) 高昌区水利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盆地西北部,天山南坡和艾*湖湿地之间

新疆盛源 (略)

高昌区“五河”集水面积195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为13589平方公里。高昌区“五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42800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水资源量3600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6800万立方米。城乡供水规划提出,新建及改扩建供水工程16处。防洪规划提出,流域新建和加高加固堤防及护岸47段,长度81.832千米。重大水利工程提出,塔尔朗河新建中型水库1座,黑沟河新建小型水库1座,恰勒坎河新建小型水库1座。水力发电规划提出,在大河沿河建设3座渠道梯级电站;塔尔朗河建设2座渠道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23兆瓦。水利风景区规划新建6个水利风景区项目。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高昌区“五河”流域整体性保护。将“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作为流域开发的硬约束。推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流域开发应以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基础,严格控制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避免社会经济用水挤占生态用水;强化对流域内荒漠植被、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土著鱼类等重点生态保护目标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准入条件的项目。规划实施时应合理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加强水质污染、生态用水被挤占导致生态损害等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环境生态安全。进一步优化调整水资源配置方案,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必须保证下泄足额生态流量,地下水开采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可开采量范围内。

2.严格限制流域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案,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确保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项控制指标达到“三条红线”要求。规划应制定合理的水量调度方案,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调度,保障各断面生态流量要求,避免对流域生态环境及环境敏感区产生不良影响。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监控、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预留等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在各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游布设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水文实时在线监控,避免超额引水,保证生态流量足额下泄,减缓库区蓄水等开发造成减脱水等生态环境问题。后续单项工程开发须论证水电开发项目的环境合理性和必要性,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3.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流域生产生活废(污)水的综合治理,确保流域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优化调整规划工程方案,审慎决策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较近的水利风景区项目,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

4.对鱼类资源采取保护措施。《规划》实施要确保主要断面下泄生态流量,改善和维持水生生境;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适时调整优化鱼类保护措施。

5.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控与河道治理等任务。加强水质污染、生态用水被挤占、撂荒等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在《规划》实施后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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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略) 高昌区五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内容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0日-2024年3月4日(1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95-*

传 ??真:0996-*

通讯地址: (略) 示范区月光湖路66号(邮编*)

?????????????????????????????????????????????????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0日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备注

1

(略) 高昌区五河流域规划

(略) 高昌区水利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盆地西北部,天山南坡和艾*湖湿地之间

新疆盛源 (略)

高昌区“五河”集水面积1952平方公里,流域面积为13589平方公里。高昌区“五河”流域水资源总量为42800万立方米,其中地表水水资源量36000万立方米,地下水资源与地表水资源不重复量6800万立方米。城乡供水规划提出,新建及改扩建供水工程16处。防洪规划提出,流域新建和加高加固堤防及护岸47段,长度81.832千米。重大水利工程提出,塔尔朗河新建中型水库1座,黑沟河新建小型水库1座,恰勒坎河新建小型水库1座。水力发电规划提出,在大河沿河建设3座渠道梯级电站;塔尔朗河建设2座渠道梯级电站,总装机容量23兆瓦。水利风景区规划新建6个水利风景区项目。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高昌区“五河”流域整体性保护。将“三线一单”管理要求作为流域开发的硬约束。推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保护,满足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流域开发应以生态保护和水资源合理利用为基础,严格控制水资源(包括地表水和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模;避免社会经济用水挤占生态用水;强化对流域内荒漠植被、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土著鱼类等重点生态保护目标的环境保护措施。禁止不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准入条件的项目。规划实施时应合理避让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风景名胜区等环境敏感区,加强水质污染、生态用水被挤占导致生态损害等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环境生态安全。进一步优化调整水资源配置方案,流域地表水开发利用必须保证下泄足额生态流量,地下水开采量必须严格控制在可开采量范围内。

2.严格限制流域开发强度,优化开发方案,严格控制水资源开发强度,确保满足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三项控制指标达到“三条红线”要求。规划应制定合理的水量调度方案,对流域水资源进行统一调度,保障各断面生态流量要求,避免对流域生态环境及环境敏感区产生不良影响。严格落实生态流量监控、生态流量泄放设施预留等河道生态流量保障措施。在各生态流量控制断面下游布设在线监测系统进行水文实时在线监控,避免超额引水,保证生态流量足额下泄,减缓库区蓄水等开发造成减脱水等生态环境问题。后续单项工程开发须论证水电开发项目的环境合理性和必要性,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

3.强化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切实改善流域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根据水环境承载能力、水环境容量和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加强流域生产生活废(污)水的综合治理,确保流域水质满足水环境功能要求。进一步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工业水重复利用率、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必须符合相关规划的要求。优化调整规划工程方案,审慎决策距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较近的水利风景区项目,确保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质达标。

4.对鱼类资源采取保护措施。《规划》实施要确保主要断面下泄生态流量,改善和维持水生生境;开展水生生态跟踪监测,适时调整优化鱼类保护措施。

5.全面推进河长制管理,加强流域综合管理,健全长效机制。落实流域生态保护、污染防控与河道治理等任务。加强水质污染、生态用水被挤占、撂荒等环境风险管控,确保生态环境安全。在《规划》实施后适时开展环境影响跟踪评价,《规划》修编时应重新编制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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