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批
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通过审批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4〕15号
禄 (略) :
你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提出的《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1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你单位提交的《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项目位于 (略) 碧城镇和勤丰镇,总投资14201.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主要建设分输站、输气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等设施。新建碧城分输站1座,气源由中缅天然气管道23号阀室接入。新建输气管线全长20.0千米,其中23号阀室至碧城分输站段约1.5千米,管道设计压力为10.0兆帕;碧城分输站至勤丰门站段约18.5千米,管道设计压力为4.0兆帕,输气设计规模为4.7×108立方米/年,供气对象为禄丰产业园区勤丰片区和勤丰镇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勤丰门站单独立项,不包括在本次评价内。该项目于2023年6月15 (略) 发展和改革局确认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04-01-*)。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要严格遵守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涉及基本农田、天然林、交通设施等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林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依法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取得占用许可前,不得占用相关区域。项目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确保项目运行安全。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总占地面积8.01公顷,其中分输站工程区永久占地0.3公顷,管道工程及施工道路临时占地7.71公顷(占用天然林2.56公顷,占用基本农田1.2公顷),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复耕。项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用地的选址意见》,同意项目选址。项目评价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略) 级保护植物及区域狭域分布物种以及名木古树;在所记录的鸟类中,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分别为鹰类2种、隼类1种。工程建设将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不涉及重要物种、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等生态保护目标。分输站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管道沿线最近的保护目标为西侧5米处的北花庙村(30户,154人),其次为西侧15米处溜坡山村(42户,204人)、16米处麦地窝村(32户,154人)、20米处的上者泥达村(21户,97人),项目施工期对以上村庄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场地扬尘、机械噪声、悬浮物等将对当地环境空气、声环境和地表水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运行期可能发生管道及分输站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当发生天然气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后,将对当地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临时占用天然林、基本农田等。经不可避让分析,必须占用基本农田时,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求,占用结束后,及时对占用区域进行复垦,确保基本农田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施工前开展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若发现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动物的惊扰和对生境的破坏。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实施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和生活区,施工期废水收集沉淀后就近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分输站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分输站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项目须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按照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通过选用低噪声或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管道沿线20m范围内的村庄外围建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运营期须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和对周围敏感点的跟踪监测,确保项目调压站厂界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作业、距离居民点较近点对运输车辆定期清洗、加盖篷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开挖土石方采用抑尘网覆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加强管理,及时设备维修,采用先进的密闭输送工艺等措施,减少管道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剩余部分清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清管废渣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商处理;含油废液、过滤器清洗废水暂存于排污池中,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滤渣和滤芯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合理设置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及排污池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类输气管道安全营运规程和规范,定期对管道和分输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更换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公路穿越点,对输送管道穿越处设置清楚、明确的警示标志,并设置保护设施,确保管线安全。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发生爆管事故。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及物资,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并与当地居民建立和谐融洽的企地关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楚雄州生态 (略) 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日
本决定一式八份,申请人一份,决定机关存二份,抄送五份。
抄送: (略) 人民政府,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州生态 (略) 分局,昆明 (略) ,楚雄州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印发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楚环许准〔2024〕15号
禄 (略) :
你单位于2024年1月19日提出的《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行政许可申请,本机关已于2024年1月19日依法受理。经审查,根据技术评估意见,你单位提交的《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有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行政许可,并要求如下: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意见。项目位于 (略) 碧城镇和勤丰镇,总投资14201.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主要建设分输站、输气管道、防腐及阴极保护等设施。新建碧城分输站1座,气源由中缅天然气管道23号阀室接入。新建输气管线全长20.0千米,其中23号阀室至碧城分输站段约1.5千米,管道设计压力为10.0兆帕;碧城分输站至勤丰门站段约18.5千米,管道设计压力为4.0兆帕,输气设计规模为4.7×108立方米/年,供气对象为禄丰产业园区勤丰片区和勤丰镇的居民用户、商业用户、工业用户。勤丰门站单独立项,不包括在本次评价内。该项目于2023年6月15 (略) 发展和改革局确认的《 (略)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04-01-*)。项目实施可能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利影响,在全面落实《报告书》和本批复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所产生的不利生态环境影响可得到一定缓解和控制。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选址选线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报告书》所述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单位要严格遵守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严格落实自然资源、林草、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等部门的规范、标准和要求。涉及基本农田、天然林、交通设施等要严格按照自然资源、林草和交通运输部门的要求依法办理完善相关手续,未取得占用许可前,不得占用相关区域。项目运行中要严格按照应急管理部门的要求,做好风险防范,确保项目运行安全。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等环境敏感区。你单位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和要求,严格执行有关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切实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与维护,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的主要生态环境影响
(一)生态环境影响。本工程施工总占地面积8.01公顷,其中分输站工程区永久占地0.3公顷,管道工程及施工道路临时占地7.71公顷(占用天然林2.56公顷,占用基本农田1.2公顷),施工结束后全部进行复耕。项目临时占用基本农田 (略) 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禄丰工业园区勤丰片区天然气利用项目配套支线管道工程用地的选址意见》,同意项目选址。项目评价区内无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略) 级保护植物及区域狭域分布物种以及名木古树;在所记录的鸟类中,有国家Ⅱ级重点保护动物3种,分别为鹰类2种、隼类1种。工程建设将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二)环境敏感目标。项目不涉及重要物种、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世界自然遗产、生态保护红线、重要生境、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对保护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的区域等生态保护目标。分输站200米范围内无声环境敏感目标。管道沿线最近的保护目标为西侧5米处的北花庙村(30户,154人),其次为西侧15米处溜坡山村(42户,204人)、16米处麦地窝村(32户,154人)、20米处的上者泥达村(21户,97人),项目施工期对以上村庄造成一定不利影响。
(三)其他环境影响。项目施工产生的场地扬尘、机械噪声、悬浮物等将对当地环境空气、声环境和地表水产生一定不利影响;运行期可能发生管道及分输站天然气泄漏,引发火灾、爆炸等环境风险,当发生天然气泄露、火灾、爆炸等事故后,将对当地大气环境和地表水环境产生一定的不利影响。
四、项目建设和生产过程中应重点做好的工作
(一)严格落实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进一步优化设计和线路方案,尽可能减少临时占用天然林、基本农田等。经不可避让分析,必须占用基本农田时,应严格按照自然资源和农业农村等部门要求,占用结束后,及时对占用区域进行复垦,确保基本农田性质不改变、功能不降低。施工前开展占地范围内动植物详细调查,若发现珍稀濒危保护动植物应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必要时向行业主管部门、生态环境部门报告。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生态环境保护教育,严禁随意破坏植被和捕杀野生动物。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强化施工生态保护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严格控制工程占地和施工活动范围,尽量减少地表开挖和扰动,减少对植被的占用、对动物的惊扰和对生境的破坏。施工前对表层土壤进行剥离,单独堆存并回用,施工中采取水土保持措施,在施工结束后及时对施工场地实施生态修复。
(二)严格落实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和生活区,施工期废水收集沉淀后就近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分输站施工废水、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营运期分输站须严格落实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沟收集后外排;项目须严格做好分区防渗,按照重点防渗和简单防渗区要求做好防渗处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通过选用低噪声或消声装置的机械设备、加强机械维修保养、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在管道沿线20m范围内的村庄外围建临时声屏障等措施,尽量减少噪声对周边村民的影响。运营期须加强设备管理维护和对周围敏感点的跟踪监测,确保项目调压站厂界噪声昼夜间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施工围挡作业、距离居民点较近点对运输车辆定期清洗、加盖篷布和湿法相结合的方式、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开挖土石方采用抑尘网覆盖等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通过加强管理,及时设备维修,采用先进的密闭输送工艺等措施,减少管道给环境带来的影响。
(五)加强固体废物分类管理。施工期土石方用于回填;建筑垃圾回收剩余部分清运至当地合法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清管废渣经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置;施工期生活垃圾定期清运至附近城镇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设备包装材料外售物资回收商处理;含油废液、过滤器清洗废水暂存于排污池中,委托具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滤渣和滤芯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统一处置。合理设置事故油池、危废暂存间及排污池等,规范做好防渗措施。
(六)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各类输气管道安全营运规程和规范,定期对管道和分输站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更换相关设施设备,确保始终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在公路穿越点,对输送管道穿越处设置清楚、明确的警示标志,并设置保护设施,确保管线安全。定期进行管道壁厚的测量,对管壁减薄的管段及时更换,避免发生爆管事故。加强职工教育培训,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演练;配备应急处理设备及物资,制定专人负责管理制度,规范台账记录,定时进行检查巡视,避免环境风险事故发生。
五、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保诉求,并与当地居民建立和谐融洽的企地关系,定期发布企业环境信息,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内部生态环境管理体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动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须按规定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七、《报告书》经批准后,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报告书》批准之日起,如超过5年项目方开工建设的,《报告书》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楚雄州生态 (略) 分局要切实承担事中事后监管主要责任,履行属地监管职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按职责开展相关监管工作。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及批复文件复印件分送上述部门,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日
本决定一式八份,申请人一份,决定机关存二份,抄送五份。
抄送: (略) 人民政府,楚雄州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楚雄州生态 (略) 分局,昆明 (略) ,楚雄州生态环境技术服务中心。
楚雄州生态环境局办公室 2024年2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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