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三乡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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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三乡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三乡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4-02-21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

建设单位

(略) 三乡镇 (略)

项目概况

(略) 三乡镇 (略) 厂 (略) 三乡镇东岗路,总用地面积为1332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猪舍等主体工程以及办公楼、污染防治设施等配套工程;年屠宰加工生猪12.24万头。
(略) 三乡镇 (略) 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猪舍进行改造,将其中原有检验检疫室及屠宰办公室改造为猪舍,改造后猪舍最大暂存量从340头/日提高至800头/日;调整厂区布局,新增分拆车间;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由200t/d提高至768t/d。扩建后屠宰车间规模不变,通过提高现有设备运转速率,满足最大800头/日屠宰规模的要求,年屠宰生猪从12.24万头增加至29.12万头。

环评机构

(略) 环境保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猪舍、屠宰车间、急宰间及垃圾房均采用全密闭微负压,仅对进出口设置卸猪门或气帘门,不设置活动门窗;污水处理站隔渣池、格栅进行密闭加盖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水喷淋吸收+生物洗涤净化装置”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洒除臭剂对屠宰车间、猪舍、垃圾房进行除臭,并通过控制进厂车辆数量、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猪舍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等生产废水(515.38m3/d)以及生活污水(6.11m3/d)。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厌氧+好氧+缺氧+物化沉淀池”工艺处理后,汇合生 (略) 政管 (略)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入鸦岗运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屠宰设备和生猪鸣叫噪声等,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采用电麻工艺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检疫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猪、下脚料等按相关规定交有能力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猪毛、肠胃内容物、格栅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油脂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厂区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混凝土浇筑+防渗”处理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加强原料运输、储存管理,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低于9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拟对中山市三乡镇肉类联合加工有限公司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略) 生态环境局发布日期:2024-02-21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3日至2024年02月2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 (略) 博爱六路22号政务服务中心B26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60-*

  传 真:076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

建设地点

广东中山三乡镇

建设单位

(略) 三乡镇 (略)

项目概况

(略) 三乡镇 (略) 厂 (略) 三乡镇东岗路,总用地面积为13327.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屠宰车间、猪舍等主体工程以及办公楼、污染防治设施等配套工程;年屠宰加工生猪12.24万头。
(略) 三乡镇 (略) 在不新增用地的情况下,拟对现有项目进行扩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现有猪舍进行改造,将其中原有检验检疫室及屠宰办公室改造为猪舍,改造后猪舍最大暂存量从340头/日提高至800头/日;调整厂区布局,新增分拆车间;扩建污水处理设施规模由200t/d提高至768t/d。扩建后屠宰车间规模不变,通过提高现有设备运转速率,满足最大800头/日屠宰规模的要求,年屠宰生猪从12.24万头增加至29.12万头。

环评机构

(略) 环境保 (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猪舍、屠宰车间、急宰间及垃圾房均采用全密闭微负压,仅对进出口设置卸猪门或气帘门,不设置活动门窗;污水处理站隔渣池、格栅进行密闭加盖收集。恶臭气体收集后经“水喷淋吸收+生物洗涤净化装置”工艺处理后分别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喷洒除臭剂对屠宰车间、猪舍、垃圾房进行除臭,并通过控制进厂车辆数量、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恶臭污染物对周边敏感点影响。
(二)水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屠宰废水、猪舍废水、车辆及地面冲洗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废水等生产废水(515.38m3/d)以及生活污水(6.11m3/d)。生产废水经“调节池+厌氧+好氧+缺氧+物化沉淀池”工艺处理后,汇合生 (略) 政管 (略) 三乡镇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排入鸦岗运河。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车间屠宰设备和生猪鸣叫噪声等,拟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对主要声源采取基础减振、墙体隔声、采用电麻工艺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生产过程产生的检疫废物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病死猪、下脚料等按相关规定交有能力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猪毛、肠胃内容物、格栅渣等一般固体废物外售综合利用,油脂交有处理能力单位回收处理;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及主要环境影响
项目通过采取分区防控措施,将厂区分为重点污染防渗区和一般污染防渗区,重点防渗区进行“混凝土浇筑+防渗”处理等措施降低对周围土壤、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
项目通过加强原料运输、储存管理,设置1座有效容积不低于90立方米的事故应急池,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等措施防范环境风险。

公众参与情况

《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阶段采取网站公示、报纸公示、张贴公告等方式开展了公众参与工作。我局在《 (略) 三乡镇 (略) 扩建年屠宰生猪29.12万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公示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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