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阜阳市甲盾安防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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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阜阳市甲盾安防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泉环行审函〔2024〕4号

(略) *盾安防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盾安防 (略) :

报来的《 (略) *盾安防 (略) 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0-*-04-01-*)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 (略) (略) 颍泉区临沂路新松机器人产业园1栋,租赁厂房总面积5145.1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371.34平方米,仓库1677.76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96.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环保、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根据项目生产需要,购置冲床、钻床、点焊及自动涂装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50万套锁具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强化节水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清洗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等无组织废气,项目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漆桶等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限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经开区环保办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具体负责。

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 2月19日


泉环行审函〔2024〕4号

(略) *盾安防智能科技有限责任公

司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

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略) *盾安防 (略) :

报来的《 (略) *盾安防 (略) 年产150万套锁具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项目代码:2310-*-04-01-*)收悉。根据 (略) 提交的有关材料,参考专家函审意见,经审核我局意见如下:

一、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前提下,该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原则同意按《报告表》所列项目地点、性质、内容及规模建设。

二、项 (略) (略) 颍泉区临沂路新松机器人产业园1栋,租赁厂房总面积5145.1平方米,其中:生产车间3371.34平方米,仓库1677.76平方米,办公及辅助用房96.0平方米。并配套建设环保、供配电、给排水、消防等公用辅助工程。根据项目生产需要,购置冲床、钻床、点焊及自动涂装生产线等设备。项目建成达产后,可形成年产150万套锁具的生产能力。

三、项目在建设及运营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项目应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强化节水措施,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 (略) 政污水管网,生产清洗废水经过自建的污水处理设施, (略) 政污水管网。废水排放执行颍东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的三级排放标准。

2、加强废气的收集处理,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二级标准要求,非*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中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天然气燃烧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毫克/立方米的排放限值要求。未收集的颗粒物、非*烷总烃等无组织废气,项目采取加强车间通风等措施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 9 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限值要求。

3、须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要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加强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妥善处理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暂存和最终处理处置措施。废活性炭、废液压油、漆桶等危废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限内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管理,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和《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危险废物在收集、转移、储存、处置过程中的环境管理和安全管理,落实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废包装材料、边角料由企业收集后外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需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四、 项目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污染物排放必须 (略) 生态环境局核定新增排放容量内。

五、项目建设须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必须严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在发生实际排污行为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竣工环保验收。

六、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按照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要求,你公司“三同时”制度落实情况和事中事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由经开区环保办 (略)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四大队具体负责。

颍泉区生态环境分局

2024年 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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