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 (略) 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 (略) 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农场办公室旁 |
环评机构 | (略) 科环 (略) |
项目概况 | 韶关 (略) (略) 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农场办公室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8′18.918″,N24°22′30.669″)建设年产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700m2,建筑面积167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栋、仓库2栋、办公室1栋、员工休息室1栋等。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为混料机、吹膜机、破碎机、分切机、螺杆式空压机、冷水机、打包机,主要原料为PVC树脂、稳定剂、增塑剂、加工助剂、增强剂。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在厂区内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及浴室。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灌溉用水标准限值,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向附近水体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挤压吹膜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与投料混料废气一并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压吹膜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1条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统计)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其中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中;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 |
2023年12月28日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 (略) 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12月28日至2022年1月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
联系电话:0751-*
传 真:075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 (略) 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 (略) |
建设地点 | (略) 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农场办公室旁 |
环评机构 | (略) 科环 (略) |
项目概况 | 韶关 (略) (略) 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农场办公室旁(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8′18.918″,N24°22′30.669″)建设年产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700m2,建筑面积16700m2。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1栋、仓库2栋、办公室1栋、员工休息室1栋等。项目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为混料机、吹膜机、破碎机、分切机、螺杆式空压机、冷水机、打包机,主要原料为PVC树脂、稳定剂、增塑剂、加工助剂、增强剂。本项目劳动定员15人,每天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在厂区内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及浴室。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略) 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110-*-04-01-*。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灌溉用水标准限值,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向附近水体排放。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破碎粉尘、挤压吹膜产生的有机废气。破碎粉尘经集气罩废气收集后与投料混料废气一并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挤压吹膜废气经收集后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1条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 (略) 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烷总统计)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对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将高噪声设备放置在远离厂界的位置;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采用密闭形式。除必要的消防门、物流门之外,在生产时项目将车间门窗关闭;使用中要加强维修保养,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主要为废包装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边角料及不合格品,其中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中;废包装袋经集中收集后外售资源回收单位。危险废物主要有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及废油桶,收集后贮存在危废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 |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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