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凯利端侧板、储能端板、精密五金迁建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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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19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宜宾凯利端侧板、储能端板、精密五金迁建项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3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1-*

地 址: (略) 南岸蜀南大道西段24号( (略) 翠屏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凯利端侧板、储能端板、精密五金迁建项目

(略) 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定制厂房一期E区(C-14地块)E1、E6号两栋厂房

宜宾 (略)

四川中环康源 (略)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宜宾 (略) 拟迁建至长江工业园区定制厂房一期E区(C-14地块)E1、E6号两栋厂房(租赁厂房)建设“宜宾凯利端侧板、储能端板、精密五金迁建项目”。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17394.67m2,其中:E1号厂房建筑面积4249.19m2;E6号厂房建筑面积13145.48m2。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端板936万件/年、侧板1248万件/年、储能喷涂端板24.96万件/年、五金件1.44万套/年。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装修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施工机械废气等。

(1)施工粉尘主要为厂房装修、设备安装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期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①封闭施工现场,以减少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②要求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湿法作业,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③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表面用毡布覆盖,减少运输粉尘。

(2)装修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在装修期间,加强通风换气,使用无毒无害的环保节能建筑材料,其环保型油漆,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

(3)汽车尾气、施工机械废气治理措施:要求建设方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施工机械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为间歇性噪声。建设单位为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污水处理站修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开挖土石方:项目施工在挖土、回填碾压后,产生的盈余挖填土石方 (略) 城市管理部门指定渣场进行堆存。

装修垃圾:本项目仅需对厂房进行分割,按照工艺分成多个车间。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装修垃圾。装修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于废弃的钢材、木板以及包装袋等可进行分类回收,交由回收站进行处理。对于不可回收的装修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锅炉燃烧废气G1-1和G1-2、酸性废气G2、烘干炉废气G3、喷塑废气G4、喷塑固化废气G5、抛丸废气G6、热压废气G7等。

其中,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废气排放。

酸性废气利用现有项目已有的“喷淋塔+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TA001)处理;

烘干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直接排放;

喷塑粉尘通过喷涂线自带除尘设施(旋风除尘器+滤芯式过滤器,风量为3000m3/h)进行处理;

喷塑后固化在密闭设置的固化炉内进行,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1套“喷淋洗涤塔+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抛丸机各自带一套收尘集气装置+加湿除尘设施(共两套),抛丸设备密闭,采用加湿除尘方式,抛丸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在热压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共4个),热压废气经4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迁建后将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容积130m3/d,用于处理生产废水;项目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浓水排入长江工业园区现有预处理池(600m3)处理,处理达到西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由本项目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西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管网引至西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西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三叉河。

三、噪声

加强治理,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并尽量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优化平面布置,从总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将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通过墙体以阻隔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项目拟在E1厂房西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面积67.5m2,用来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拟在E1厂房西侧设置两间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19.43m2、42.53m2,用来暂存危险废物, (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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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9日—2023年2月23日(共5个工作日)。

电 话:0831-*

地 址: (略) 南岸蜀南大道西段24号( (略) 翠屏生态环境局综合环评股)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

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宜宾凯利端侧板、储能端板、精密五金迁建项目

(略) 三江新区长江工业园区定制厂房一期E区(C-14地块)E1、E6号两栋厂房

宜宾 (略)

四川中环康源 (略)

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占总投资的3.5%。

宜宾 (略) 拟迁建至长江工业园区定制厂房一期E区(C-14地块)E1、E6号两栋厂房(租赁厂房)建设“宜宾凯利端侧板、储能端板、精密五金迁建项目”。本次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本项目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17394.67m2,其中:E1号厂房建筑面积4249.19m2;E6号厂房建筑面积13145.48m2。项目建成后生产能力为端板936万件/年、侧板1248万件/年、储能喷涂端板24.96万件/年、五金件1.44万套/年。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来源于施工扬尘、装修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以及施工机械废气等。

(1)施工粉尘主要为厂房装修、设备安装以及建筑垃圾清运过程产生的粉尘,施工期主要采取措施如下:

①封闭施工现场,以减少装修过程中的粉尘飞扬现象,降低粉尘向大气中的排放;

②要求文明施工,定期对地面洒水,湿法作业,避免产生扬尘对周边住户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③自卸车、垃圾运输车等运输车辆不允许超载,表面用毡布覆盖,减少运输粉尘。

(2)装修有机废气治理措施:在装修期间,加强通风换气,使用无毒无害的环保节能建筑材料,其环保型油漆,涂料及装修材料的选取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室内装修材料10项有害物质限量》规定进行。

(3)汽车尾气、施工机械废气治理措施:要求建设方对运输车辆加强保养,选取优质燃料,禁止运输车辆超载行驶;并做好施工现场的交通组织,避免因施工造成的交通阻塞,减少运输车辆怠速产生的废气排放,进一步降低其对外界环境的影响。

2、施工废水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来自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园区已建预处理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3、施工机械噪声

项目施工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为间歇性噪声。建设单位为减少噪声对外环境的影响,施工时采用降噪作业方式,合理设计施工总平面图,尽量缩短施工周期,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以求最大限度地降低人为噪音。

4、固废

项目施工期会产生一定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开挖土石方(污水处理站修建)、装修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开挖土石方:项目施工在挖土、回填碾压后,产生的盈余挖填土石方 (略) 城市管理部门指定渣场进行堆存。

装修垃圾:本项目仅需对厂房进行分割,按照工艺分成多个车间。在施工过程中将产生少量装修垃圾。装修垃圾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对于废弃的钢材、木板以及包装袋等可进行分类回收,交由回收站进行处理。对于不可回收的装修垃圾,应交环卫部门处理,严禁随意倾倒、填埋,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生活垃圾: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垃圾桶集中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运营期

一、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物主要有锅炉燃烧废气G1-1和G1-2、酸性废气G2、烘干炉废气G3、喷塑废气G4、喷塑固化废气G5、抛丸废气G6、热压废气G7等。

其中,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减少废气排放。

酸性废气利用现有项目已有的“喷淋塔+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吸附”设备(TA001)处理;

烘干废气主要为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m排气筒(DA003)直接排放;

喷塑粉尘通过喷涂线自带除尘设施(旋风除尘器+滤芯式过滤器,风量为3000m3/h)进行处理;

喷塑后固化在密闭设置的固化炉内进行,固化废气经管道收集,通过1套“喷淋洗涤塔+过滤棉除湿+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经1根15m排气筒(DA003)排放;

抛丸机各自带一套收尘集气装置+加湿除尘设施(共两套),抛丸设备密闭,采用加湿除尘方式,抛丸粉尘经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在热压机上方各设置1个集气罩(共4个),热压废气经4个集气罩收集后经新增的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由15m排气筒(DA006)排放。

二、废水

本项目迁建后将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容积130m3/d,用于处理生产废水;项目生活废水、地面清洁废水和浓水排入长江工业园区现有预处理池(600m3)处理,处理达到西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排入西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其他生产废水由本项目拟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到西南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由管网引至西南污水处理厂处理。废水经西南污水处理厂处理达《 (略) 岷江、沱江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311-2016)中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标准后排入三叉河。

三、噪声

加强治理,在设备选型时尽量选择噪声低的设备。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

合理安排生产时间,生产时间尽量安排在昼间,避免夜间运行高噪声设备,并尽量减少夜间交通运输活动。

优化平面布置,从总平面布置的角度出发,将生产设备合理布局,通过墙体以阻隔噪声的传播和干扰。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运营期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每天统一清运。项目拟在E1厂房西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间一间,面积67.5m2,用来暂存一般工业固废。项目拟在E1厂房西侧设置两间危废暂存间,面积分别为19.43m2、42.53m2,用来暂存危险废物, (略) 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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