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阳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涉太子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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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水利厅关于辽阳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涉太子河工程建设方案的批复

(略) 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涉太子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中的生态友好型作业路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 (略) 河库管理服务中心( (略) 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见附件)。

  二、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活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其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该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由你单位提前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并按照双方协议实施。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防洪及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变更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如确需变更,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

  五、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如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六、 (略) 水利局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七、本批复仅适用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略) 水利厅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略) 自然资源局: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批复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涉太子河工程建设方案的请示》收悉。经审查,基本同意太子河流域土地综合整治工程(黄泥洼段2023年)中的生态友好型作业路工程,现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涉河建设方案主要技术指标和有关建设管理要 (略) 河库管理服务中心( (略) 水文局)审查意见执行(见附件)。

  二、项目开工前,你单位应将施工安排报送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工程建设及运行期间,应接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并积极配合水利工程建设管理活动。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参加,并在竣工验收6个月内向其报送有关竣工资料。

  三、该工程建设涉及第三方权益的,由你单位提前与有关管理单位协商,并按照双方协议实施。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遵守防洪及河道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擅自变更河道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方案。如确需变更,应向我厅提出变更申请。

  五、本行政许可有效期为三年,如在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且需要延续有效期的,应在有效期满30日前向我厅提出延续申请。

  六、 (略) 水利局应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依法依规处置。

  七、本批复仅适用河道及涉河建设项目防洪安全方面,你单位应同时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国家标准等要求。

(略) 水利厅

2024年1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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