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地G202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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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澳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银地G2023--8号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发布时间:2024-02-05

1、项目概况

宁夏澳 (略) 银地(G)(2023)--8号地块权属宁夏澳 (略) 所有, (略) 金凤区贺兰山路南侧、福州街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1"12.18",北纬38°29"52.56",总占地面积4960.84m2。

该地块原为国有建设用地,宁夏澳 (略) 于2023年通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条件审定意见书》(银自资设审字〔2023〕41号)与《 (略) 火车站两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该公司地界内预留土地建设城镇住宅,2023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局与宁夏澳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地产合同让字〔2023〕22号)将本地块出让用于建设城镇住宅。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乐想天诚家园、金润华府、汇丰彩虹湾、 (略) 等居民小区,格林贝儿幼儿园等学校。

2、调查评估结论

(1)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

(2)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其中居民小区主要为乐想天诚家园、金润华府、汇丰彩虹湾、 (略) 等,学校为格林贝儿幼儿园等,周围无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项目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3、委托单位

单位:宁夏澳 (略)

联系人:李元博

联系电话:*

4、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宁夏 (略)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


发布时间:2024-02-05

1、项目概况

宁夏澳 (略) 银地(G)(2023)--8号地块权属宁夏澳 (略) 所有, (略) 金凤区贺兰山路南侧、福州街东侧,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06°11"12.18",北纬38°29"52.56",总占地面积4960.84m2。

该地块原为国有建设用地,宁夏澳 (略) 于2023年通过拍卖取得土地使用权。根据《 (略) 自然资源局建设项目设计规划条件审定意见书》(银自资设审字〔2023〕41号)与《 (略) 火车站两侧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在该公司地界内预留土地建设城镇住宅,2023年10月 (略) 自然资源局与宁夏澳 (略) 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银地产合同让字〔2023〕22号)将本地块出让用于建设城镇住宅。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

目前,项目尚未开工建设。地块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乐想天诚家园、金润华府、汇丰彩虹湾、 (略) 等居民小区,格林贝儿幼儿园等学校。

2、调查评估结论

(1)调查中未发现工业污染痕迹。

(2)周边敏感目标主要为居民区、学校等。其中居民小区主要为乐想天诚家园、金润华府、汇丰彩虹湾、 (略) 等,学校为格林贝儿幼儿园等,周围无潜在污染源,对该地块产生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3)项目地块未发现《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版)中的危险废物、未发现排污管线、沟渠、未发现各类槽罐、不存在有毒有害物质污染情况。

基于该地块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结果,该地块被存在污染的可能性较小。项目地块周边相邻区域未对地块环境质量造成明显不利的影响,项目地块的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对人体健康风险可以忽略,调查活动可以结束,无需开展第二阶段土壤环境调查工作和人体健康风险评估。

3、委托单位

单位:宁夏澳 (略)

联系人:李元博

联系电话:*

4、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宁夏 (略)

联系人:张笑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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