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港口集团鄂州有限公司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湖北港口集团鄂州有限公司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湖北港口集团鄂州有限公司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湖北 (略) 拟投资44239.04万元于鄂州杨叶港区建设“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10.58亩,占用岸线长度256m。建设5000DWT件杂泊位1个,5000DWT散货出口泊位1个,码头后方*域布置件杂货堆场、散货仓库、货车停车场以及建设供电设施、装卸辅助设施、办公、机修生产辅助区等,设计年吞吐量520万吨,年通过能力539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王先生(027-*)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零跃环保 (略)
联系人:郑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2)公众认为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有关单位团体,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
http://**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为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另外公众还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映其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湖北 (略) 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9Mhqg提取码:xst6
湖北港口集团鄂州有限公司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网上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项目情况:
湖北 (略) 拟投资44239.04万元于鄂州杨叶港区建设“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项目,占地面积约110.58亩,占用岸线长度256m。建设5000DWT件杂泊位1个,5000DWT散货出口泊位1个,码头后方*域布置件杂货堆场、散货仓库、货车停车场以及建设供电设施、装卸辅助设施、办公、机修生产辅助区等,设计年吞吐量520万吨,年通过能力539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湖北 (略)
联系人:王先生(027-*)
三、环评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湖北零跃环保 (略)
联系人:郑工(*)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
1)公众对项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满意程度;
2)公众认为区域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3)公众认为拟建工程建成后将产生哪些积极影响或消极影响;
4)如何妥善解决拟建工程带来的环境影响问题;
5)公众对项目施工期和运行期内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本项目征求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针对项目拟建地周边的居民及有关单位团体,也欢迎其他关心本项目建设的群众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六、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次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
http://**_*.html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形式主要为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另外公众还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和电话等方式反映其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期为自公示日起10个工作日。
附件1:《湖北 (略) 鄂州杨叶港区码头工程(征求意见稿)》
链接:http://**-9Mhqg提取码:xst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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