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3省道鄂州城区至杨叶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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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省道鄂州城区至杨叶段改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第二次公示

1 项目概况
(略) 道鄂城区至杨叶段起点位于王家竹林,与106国道平面交叉并对接鄂东大道西段, (略) 道阳枫线老路向东改建,经鄂城新区后在易家 (略) 道老路分离,走燕矶镇规划区南侧边缘,穿 (略) 原址,到达顺丰机场规划选址北侧,紧邻长江江堤(道路红线距离长江堤防堤顶不小于50m)转向南展线,在刘 (略) 道阳枫线老路汇合, (略) 道阳枫线老路改建,在老屋塆与原阳枫线老路分离,走杨叶镇建成区西侧,利用镇区规划道路向南布线,终点位于杨叶镇南徐家 (略) 界处, (略) 道黄石段(黄石大道)。
本项目主线里程 25.864km,其中改扩建里程约9.5km,新建里程约16.364km,设计车速为80km/h,工程总投资46590.29万元,环保投资为639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7%。
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 生态环境
(1)*生植物现状评价
项目评价区内大 (略) 区域,植被类型单一。调查评价区域内约1551.84hm2,重点调查林地、池塘、农田和村落的植物物种,调查统计显示:评价区内主要植物73科199属282种,农业植被(旱地作物、水稻、蔬菜)、人工草地、天然灌丛和灌草丛,这些植被受人为的影响,周年变化极大,物种组成非常不稳定,且连片面积均很小(通常不超过10hm2),植物丰度水平中等。本工程项目区植被覆盖区域主要为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带,沿线树种主要为杉木、樟树、杨树等,林草植被覆盖率7.97%。
(2)*生动物现状评价
评价区主要以居民用房和农田为主,有少量灌丛和水塘,因临近道路和农田、居民,多为人工环境,区域内的动物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主要是农业活动的干扰较大,因此区域内的物种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中分布的物种及城镇/村落生态系统中分布的傍人生活的物种,珍稀濒危的种类较少。
评价区内无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只有1种:黑鸢。评价区内*生脊椎动物中, (略) 重点保护动物13种。
2.2 声环境
拟建项目沿线敏感点所选的3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31#),除1#驰恒之城和3#红苹果幼儿园在夜间有超标现象其他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和4a类标准限值;布设的六个交通噪声点位(32#-37#)也满足GB3096-2008中4a类要求。
2.3 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内的主要水体为沿湖岭桥跨越水体及花马湖电排站桥跨越水体,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中除TP、COD和石油类,其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中COD和石油类超标较为严重,主要为采样前一天下雨,周边农田中及居民生活周边环境部分水进入到项目区域水体中,导致部分因子超标。
2.4 环境空气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参照《鄂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杨叶港区杨叶镇(N30°18′07″,E115°04′03″)数据,该监测点位距本项目最近段为600m,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因子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故该评价区的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 生态环境
(1) 道路建设对*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表明,工程沿线评价范围未发现有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种。工程主要新增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大部分为灌木林地和耕地。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损失是不可逆的,但就整个工程沿线而言,植被损失量不大,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临时占地将破坏部分植被,主要为灌草地和耕地,临时占地现状植被多为本地常见种,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但是并不会造成植物物种消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将可以有效减缓临时占地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2)道路建设对*生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生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动物为主,其中以鸟类最为丰富。 (略) 重点保护两栖类有2种,即中华大蟾蜍和泽蛙;爬行类有多疣壁虎、中国石龙子、赤链蛇;鸟类主要是白鹭、黑水鸡、戴胜、家燕、等;兽类主要为小型啮齿目鼠类,也有华南兔、小家鼠等。工程沿线没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域内*生动物基本属于广布种,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可能会干扰局部地区上述动物的正常活动,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显著减少和消失。
(3)取土场、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场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设置2处土料场,土料场现状植被主要是灌草地和耕地,1号土料场区域分布有少量杨树林。工程取土将会对土料场及周边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取土场的设置,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设置了5处施工场地和5处临时堆土场,主要占地为灌草地、耕地以及部分林地,工程施工将会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的设置,尽量将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设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占地面积;不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避免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4)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为桥梁基础施工,以及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桥梁基础施工污染影响主要是针对涉及桥墩基础施工的水体而言,施工产生的悬浮物进入水体中造成水质污染,从而造成施工区域水生生物种类组成和优势种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受到影响。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油污水,以及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降雨冲刷建材的地表径流,若上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处理不当,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可能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水质污染,从而对其中的水生生物造成一些不利影响。评价区水生生物均为常见种,施工行为有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不会对水生生物的种群和数量造成严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区水生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恢复。
(5)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分析
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是由工程占地引起的,其中主要是灌木林地、灌草地、耕地、水域和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使各种用的类型面积发生变化,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发生改变,对本区域生态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临时占地损失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可通过绿化等恢复措施减少生物量损失。
(6)对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有总面积1066.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54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526.7公顷,特别保护期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保护 (略) (略) 鄂城区, (略) 5 km, (略) 75km,距鄂州城区25 km。主要保护对象为花骨鱼,及团头鲂、草鱼、青鱼、翘嘴鲌、鳜、黄鳝、青虾、背瘤丽蚌、三角帆蚌等多种名优经济水生动物及湖泊资源及环境。
本工程距离花马湖最近处位于桩号K22附近,距离核心区最近约为600m;工程跨越的胜利闸港和花马湖电排站港均连通花马湖与长江鄂州段。
本工程不跨越花马湖水体,不会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及其保护对象产生影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废水处理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对胜利闸港和花马湖电排站港水体产生污染影响,进而避免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和保护对象的影响。
公路营运期路面径流水主要排入道路边沟,大部分蒸发,部分排入附近沟渠或水塘,不会进入保护区水域,不会对保护区造成不良影响。公路临近保护区路段在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影响。
(7)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1.
1 项目概况
(略) 道鄂城区至杨叶段起点位于王家竹林,与106国道平面交叉并对接鄂东大道西段, (略) 道阳枫线老路向东改建,经鄂城新区后在易家 (略) 道老路分离,走燕矶镇规划区南侧边缘,穿 (略) 原址,到达顺丰机场规划选址北侧,紧邻长江江堤(道路红线距离长江堤防堤顶不小于50m)转向南展线,在刘 (略) 道阳枫线老路汇合, (略) 道阳枫线老路改建,在老屋塆与原阳枫线老路分离,走杨叶镇建成区西侧,利用镇区规划道路向南布线,终点位于杨叶镇南徐家 (略) 界处, (略) 道黄石段(黄石大道)。
本项目主线里程 25.864km,其中改扩建里程约9.5km,新建里程约16.364km,设计车速为80km/h,工程总投资46590.29万元,环保投资为6398.9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13.7%。
2 环境现状评价结论
2.1 生态环境
(1)*生植物现状评价
项目评价区内大 (略) 区域,植被类型单一。调查评价区域内约1551.84hm2,重点调查林地、池塘、农田和村落的植物物种,调查统计显示:评价区内主要植物73科199属282种,农业植被(旱地作物、水稻、蔬菜)、人工草地、天然灌丛和灌草丛,这些植被受人为的影响,周年变化极大,物种组成非常不稳定,且连片面积均很小(通常不超过10hm2),植物丰度水平中等。本工程项目区植被覆盖区域主要为道路两侧景观绿化带,沿线树种主要为杉木、樟树、杨树等,林草植被覆盖率7.97%。
(2)*生动物现状评价
评价区主要以居民用房和农田为主,有少量灌丛和水塘,因临近道路和农田、居民,多为人工环境,区域内的动物受人类活动影响较大,主要是农业活动的干扰较大,因此区域内的物种主要是农田生态系统中分布的物种及城镇/村落生态系统中分布的傍人生活的物种,珍稀濒危的种类较少。
评价区内无国家Ⅰ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分布,国家Ⅱ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只有1种:黑鸢。评价区内*生脊椎动物中, (略) 重点保护动物13种。
2.2 声环境
拟建项目沿线敏感点所选的31个区域环境噪声监测点(1#~31#),除1#驰恒之城和3#红苹果幼儿园在夜间有超标现象其他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和4a类标准限值;布设的六个交通噪声点位(32#-37#)也满足GB3096-2008中4a类要求。
2.3 地表水环境
项目区内的主要水体为沿湖岭桥跨越水体及花马湖电排站桥跨越水体,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水域水质标准,项目区域地表水环境中除TP、COD和石油类,其他均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其中COD和石油类超标较为严重,主要为采样前一天下雨,周边农田中及居民生活周边环境部分水进入到项目区域水体中,导致部分因子超标。
2.4 环境空气
本项目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参照《鄂州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杨叶港区杨叶镇(N30°18′07″,E115°04′03″)数据,该监测点位距本项目最近段为600m,项目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因子最大浓度占标率均小于100%,可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中二级标准的要求,故该评价区的空气质量总体良好。
3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3.1 生态环境
(1) 道路建设对*生植物的影响分析
根据工程分析和现场调查表明,工程沿线评价范围未发现有野生珍稀保护植物种。工程主要新增永久占地破坏的植被大部分为灌木林地和耕地。工程永久占地造成的生态损失是不可逆的,但就整个工程沿线而言,植被损失量不大,不会影响区域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完整性。
临时占地将破坏部分植被,主要为灌草地和耕地,临时占地现状植被多为本地常见种,临时占地对地表植被造成破坏,但是并不会造成植物物种消失,在施工结束后及时绿化,将可以有效减缓临时占地对生态系统的影响。
(2)道路建设对*生动物的影响
评价区域内*生动物主要以两栖类、爬行类、鸟类和小型哺乳类动物为主,其中以鸟类最为丰富。 (略) 重点保护两栖类有2种,即中华大蟾蜍和泽蛙;爬行类有多疣壁虎、中国石龙子、赤链蛇;鸟类主要是白鹭、黑水鸡、戴胜、家燕、等;兽类主要为小型啮齿目鼠类,也有华南兔、小家鼠等。工程沿线没有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布,评价区域内*生动物基本属于广布种,对于生长环境要求较宽,对人为影响适应性较强,工程建设可能会干扰局部地区上述动物的正常活动,但不会造成物种数量显著减少和消失。
(3)取土场、施工场地及临时堆土场环境影响分析
本工程设置2处土料场,土料场现状植被主要是灌草地和耕地,1号土料场区域分布有少量杨树林。工程取土将会对土料场及周边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取土场的设置,尽量减少占地面积以减轻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本工程设置了5处施工场地和5处临时堆土场,主要占地为灌草地、耕地以及部分林地,工程施工将会对临时占地区域的植被造成破坏,对区域生态环境造成一定影响。建议在工程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的设置,尽量将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设置在工程永久占地范围内,减少占地面积;不在水体周边设置施工场地和临时堆土场,避免对周边水体产生影响。
(4)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分析
工程建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主要为桥梁基础施工,以及施工营地、施工场地污废水排放对水生生物的影响。桥梁基础施工污染影响主要是针对涉及桥墩基础施工的水体而言,施工产生的悬浮物进入水体中造成水质污染,从而造成施工区域水生生物种类组成和优势种的数量在一段时间内受到影响。
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油污水,以及施工场地生产废水、降雨冲刷建材的地表径流,若上述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处理不当,直接排入附近水体,可能会对受纳水体造成水质污染,从而对其中的水生生物造成一些不利影响。评价区水生生物均为常见种,施工行为有可能对水生生物造成一定不利影响,但不会对水生生物的种群和数量造成严重影响,随着施工结束,施工区水生生态环境将会得到恢复。
(5)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分析
对区域自然体系生态完整性的影响是由工程占地引起的,其中主要是灌木林地、灌草地、耕地、水域和建设用地。在项目建设完成后,使各种用的类型面积发生变化,导致区域自然生态体系生产能力和稳定状况的发生改变,对本区域生态完整性具有一定影响。临时占地损失的植被在施工结束后可通过绿化等恢复措施减少生物量损失。
(6)对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分析
花马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现有总面积1066.7公顷,其中核心区面积为540公顷,实验区面积为526.7公顷,特别保护期为每年4月1日至6月30日。保护 (略) (略) 鄂城区, (略) 5 km, (略) 75km,距鄂州城区25 km。主要保护对象为花骨鱼,及团头鲂、草鱼、青鱼、翘嘴鲌、鳜、黄鳝、青虾、背瘤丽蚌、三角帆蚌等多种名优经济水生动物及湖泊资源及环境。
本工程距离花马湖最近处位于桩号K22附近,距离核心区最近约为600m;工程跨越的胜利闸港和花马湖电排站港均连通花马湖与长江鄂州段。
本工程不跨越花马湖水体,不会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及其保护对象产生影响;施工过程中严格落实施工废水处理措施和水土保持措施,避免对胜利闸港和花马湖电排站港水体产生污染影响,进而避免对保护区生态环境和保护对象的影响。
公路营运期路面径流水主要排入道路边沟,大部分蒸发,部分排入附近沟渠或水塘,不会进入保护区水域,不会对保护区造成不良影响。公路临近保护区路段在运营期应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避免发生环境风险事故对保护区造成污染影响。
(7)水土流失影响
本工程防治责任范围面积为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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