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第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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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继承受遗赠登记公示第24号

号:2024-2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攸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 系 电话 :*

序号
拟登记权利人
原不动产权证书 原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刘浩

湘(2022)攸县不动产权第*号

刘曼生

不动产 菜花坪镇联龙村






















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1日


号:2024-2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不动产(继承/遗赠)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攸县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窗口
联 系 电话 :*

序号
拟登记权利人
原不动产权证书 原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 类型 不动产坐落 备注

刘浩

湘(2022)攸县不动产权第*号

刘曼生

不动产 菜花坪镇联龙村






















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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