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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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 通讯地址: (略) 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淞江产业集聚区大健康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线迁移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郑大 (略)

(略) 淞江产业集聚区

为了解决现有洛郑驻成品油管道(郾城段)及西气东输豫南支线天然气管道(郾城段)严重影响淞江产业集聚区后续安全运行和发展的问题, (略) 淞江 (略) 拟投资7307.68万元,对园区内现有这两条管线进行迁建。

本项目成品油管道迁改长度约7.1km(对应原管道长度4.4km),管道迁改起点位于龙城镇张李村东偏北方向,终点为幸福渠南路与绵山路交叉口西侧约250m处与原有成品油管道接驳;拟迁天然气管道与拟迁成品油管道并行敷设,管道迁改长度约4.1km(对应原管首长度3.7km)。该管道的迁改起点位于龙城镇小赵村东南方向,终点为幸福渠南路与绵山路交叉口西侧约60m处与原有天然气管道接驳。本项目仅为管道迁建,不涉及站场及阀室建设。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回填、土石方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焊接烟尘和油品回收产生的少量烃类废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途径村庄沿路设围栏或部分围栏;散装物料、土方临时遮挡、苫盖,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以及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施工工地不设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和旅店己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和新管线清管、试压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经分析,土石方阶段距18m处噪声满足昼间70dB(A)的标准要求,80m处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为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管线两侧环境的影响,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运输车辆禁止鸣笛,采取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路线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程弃土弃渣、施工废料、旧管道、旧管道清管污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生态环境

本次改线管道穿越基本农田500m,采用开挖法施工,施工工期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因施工期较短,且施工结束后,管道覆土回填高度大于1.5m,表土回填修复后对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施工期管道铺设临时占地,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回填并绿化,得到良好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油品是在全封闭管道中输送,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管道压力随时由相应站场监控中心监控,可以远程监测输送过程中的动态,一般发生事故后,可及时关闭该段所属的自控阀室的阀门,关闭输油、气阀,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本项目在积极进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将损失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环境令第4号)的要求, (略) 淞江 (略) 完成了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第一次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22日,公示方式有网络、报纸、现场公告等方式)。环评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沿线群众、单位因环境问题质疑、反对本工程建设的相关意见。


关于2023年11月24日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电话:0395-* 通讯地址: (略) 泰山北路5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公示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环评

类别

环评

机构

建设

地点

建设项目

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略) 淞江产业集聚区大健康循环经济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线迁移工程

环境影响报告书

河南郑大 (略)

(略) 淞江产业集聚区

为了解决现有洛郑驻成品油管道(郾城段)及西气东输豫南支线天然气管道(郾城段)严重影响淞江产业集聚区后续安全运行和发展的问题, (略) 淞江 (略) 拟投资7307.68万元,对园区内现有这两条管线进行迁建。

本项目成品油管道迁改长度约7.1km(对应原管道长度4.4km),管道迁改起点位于龙城镇张李村东偏北方向,终点为幸福渠南路与绵山路交叉口西侧约250m处与原有成品油管道接驳;拟迁天然气管道与拟迁成品油管道并行敷设,管道迁改长度约4.1km(对应原管首长度3.7km)。该管道的迁改起点位于龙城镇小赵村东南方向,终点为幸福渠南路与绵山路交叉口西侧约60m处与原有天然气管道接驳。本项目仅为管道迁建,不涉及站场及阀室建设。

1、施工期

(1)废气

施工废气主要来自地面开挖、回填、土石方堆放和运输车辆行驶等产生的扬尘、施工机械和施工车辆排放的尾气、焊接烟尘和油品回收产生的少量烃类废气。采取施工场地洒水抑尘;途径村庄沿路设围栏或部分围栏;散装物料、土方临时遮挡、苫盖,运输车辆采取遮盖、密闭措施,采取上述措施后,可以减轻施工期废气对周围大气环境的影响。

(2)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包括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以及管道清管、试压废水。施工工地不设食堂、宿舍等生活设施,生活污水依托周边农户和旅店己有设施进行收集处理;车辆清洗废水和新管线清管、试压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周边施工场地洒水抑尘。

(3)噪声

建筑施工期的噪声源主要为施工机械和车辆,经分析,土石方阶段距18m处噪声满足昼间70dB(A)的标准要求,80m处满足夜间55dB(A)的标准要求。为减小施工期噪声对管线两侧环境的影响,采取的噪声治理措施如下:合理安排作业时间,避运输车辆禁止鸣笛,采取限速行驶;合理安排施工车辆进出路线等,采取以上措施后,可有效降低施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

(4)固体废物

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工程弃土弃渣、施工废料、旧管道、旧管道清管污油。施工期间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处置,实现固体废物零排放。

(5)生态环境

本次改线管道穿越基本农田500m,采用开挖法施工,施工工期临时占用基本农田,因施工期较短,且施工结束后,管道覆土回填高度大于1.5m,表土回填修复后对基本农田影响较小。

施工期管道铺设临时占地,会对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由于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较短,施工结束后进行覆土回填并绿化,得到良好恢复,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本项目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项污染物可做到达标排放。

2、运营期

本项目运营期油品是在全封闭管道中输送,正常情况下不产生废气、废水、噪声和固体废物,不会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管道压力随时由相应站场监控中心监控,可以远程监测输送过程中的动态,一般发生事故后,可及时关闭该段所属的自控阀室的阀门,关闭输油、气阀,控制事故的进一步发展。本项目在积极进行环境风险事故防范措施,落实风险防范对策和应急措施的前提下,可将损失降到最小。因此,本项目的环境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部环境令第4号)的要求, (略) 淞江 (略) 完成了本项目公众参与工作,(第一次公示时间2023年3月2日,第二次征求意见稿公示时间为2023年7月10日至7月22日,公示方式有网络、报纸、现场公告等方式)。环评信息公开期间,建设单位、环评单位均未收到沿线群众、单位因环境问题质疑、反对本工程建设的相关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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