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瑞安市正吉生物颗粒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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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瑞安市正吉生物颗粒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略) (略) 湖岭镇陶溪工业区( (略) (略) 1楼左边第四间)

(略) (略)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生物质燃料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项目 (略) (略) 湖岭镇陶溪工业区( (略) (略) 1楼左边第四间), (略) (略) 位于湖岭镇陶溪工业区B地块一楼左边第四间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建成后,企业形成年产3000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规模。

2024年02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略)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湖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飞云江。 2、废气防治措施 ①破碎粉尘、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02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02 月 29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2-22

·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

(略) (略) 湖岭镇陶溪工业区( (略) (略) 1楼左边第四间)

(略) (略)

(略) (略) 是一家专业从事生物质燃料加工和销售的企业,项目 (略) (略) 湖岭镇陶溪工业区( (略) (略) 1楼左边第四间), (略) (略) 位于湖岭镇陶溪工业区B地块一楼左边第四间的生产车间进行生产,租用厂房总建筑面积1000m2。项目建成后,企业形成年产3000吨生物质燃料颗粒的生产规模。

2024年02月2 (略) 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关 (略) (略) 年产3000吨生物质颗粒燃料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的公示》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1、废水治理措施 ①雨水经收集后排至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 (略) 湖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飞云江。 2、废气防治措施 ①破碎粉尘、粉碎粉尘、造粒粉尘: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不低于25m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 3、噪声防治措施 ①厂区、车间合理布局,生产设备尽量远离门窗,减小噪声影响。 ②在设备的选型上,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 ③对噪声相对较大的设备应加装隔声、消声措施,如在周围设置吸声材料或结构。 ④加强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杜绝因设备不正常运转时产生的高噪声现象。 4、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废布袋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废油桶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应定期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分局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4 年 02 月 22 日 至 2024 年 02 月 29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4-02-22

· 联系人: (略) 生态 (略) 分局 瑞安行政审批科

· 联系电话: 0577-* 传真: 0577-*

· 通讯地址: (略) 瑞祥新区文庄路777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C区环保窗口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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