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滦平来盛建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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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滦环罚决〔2024〕01号

(略) :

法定代表人:张显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B8JCU65

地址:滦平县长山峪镇安子岭村

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本机关于2023年 12月19日对你单位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位于厂区内东侧存在堆存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我局于2024年1月10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滦环罚告[2024] 01号)、《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承滦环罚听告〔2024〕01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行使相关权利 ,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进行处罚。参照《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的判定标准及罚款金额计算公式:已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效果不佳的:6%(百分值1%-20%);首次实施违法行为的的:5%(百分值5%);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的:0%(百分值0%);配合检查的:0%(百分值0%);未造成社会影响与生态破坏的:0%(百分值0%);罚款金额=百分值之和x最高法定罚款上限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小写:11000.00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 (略) 农行双桥支行(地址: (略) 双桥区新华路16号新华园b座),账号*89(户名: (略) 财政局)。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双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CD*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


承滦环罚决〔2024〕01号

(略) :

法定代表人:张显福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MACB8JCU65

地址:滦平县长山峪镇安子岭村

根据信访举报线索,本机关于2023年 12月19日对你单位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行为予以立案调查。现已查明,你单位位于厂区内东侧存在堆存砂石料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本机关认为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有关事实有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调查询问笔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证明。我局于2024年1月10日以《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承滦环罚告[2024] 01号)、《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承滦环罚听告〔2024〕01号)告知你公司陈述、申辩权、听证申请权,你公司在法定时限内未行使相关权利 ,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和听证权。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或者停业整治:(二)对不能密闭的易产生扬尘的物料,未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或者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的规定进行处罚。参照《 (略) 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裁量基准》的判定标准及罚款金额计算公式:已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效果不佳的:6%(百分值1%-20%);首次实施违法行为的的:5%(百分值5%);全面整改并停止违法行为的:0%(百分值0%);配合检查的:0%(百分值0%);未造成社会影响与生态破坏的:0%(百分值0%);罚款金额=百分值之和x最高法定罚款上限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万*仟元整(小写:11000.00元)。

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 (略) 农行双桥支行(地址: (略) 双桥区新华路16号新华园b座),账号*89(户名: (略) 财政局)。逾期不缴纳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如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如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应按法律规定的期限确定) (略) 双 (略) 提起行政诉讼。

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 (略) 强制执行。

罚没许可证编号:CD*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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