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平区福雅装饰板复合面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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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平区福雅装饰板复合面皮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二次公示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 (略) 建设的延平区福雅装饰板复合面皮生产项 (略) (略) 延平区大横产业区龙山平台。项目一期总投资6000万元,年产装饰板复合面皮30000m3(一期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9197.24m2,总建筑面积为14351.4m2。项目劳动定员80人,其中5人住厂,年生产280天,一班制,厂区不设食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 系 人:郭 总

联系电话:*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毅 (略)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

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企业污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至大横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废水经采取措施后,对纳污水域的影响较小,但不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能达标。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锅炉废气拟采用脱硝装置(SNCR)+水膜+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烟囱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生产车间安装通风系统,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并且企业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各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合理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木材下角料(木皮、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 (略) ;锅炉燃渣(灰)统一收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大横镇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设备维护与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置和综合利用,其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 号)和《 (略) 环保厅关于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闽环评函[2016]94号)等相关规定,现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况

福建 (略) 建设的延平区福雅装饰板复合面皮生产项 (略) (略) 延平区大横产业区龙山平台。项目一期总投资6000万元,年产装饰板复合面皮30000m3(一期工程),一期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29197.24m2,总建筑面积为14351.4m2。项目劳动定员80人,其中5人住厂,年生产280天,一班制,厂区不设食堂。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福建 (略)

联 系 人:郭 总

联系电话:*

三、环评编制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厦门毅 (略)

联 系 人:郑工

联系电话:*

四、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水膜除尘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不排放;生产废水经自建废水治理设施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并通过企业污水总排放口,排入园区污水管网,至大横产业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放。

项目废水经采取措施后,对纳污水域的影响较小,但不影响水环境功能区划能达标。

(2)废气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锅炉废气拟采用脱硝装置(SNCR)+水膜+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40m烟囱排放,可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生产车间安装通风系统,加强车间内空气流通,并且企业及时清扫、洒水抑尘,各工序无组织粉尘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生产设备等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在采取合理的噪声治理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及结论

项目木材下角料(木皮、木屑)统一收集后外售;不合格产品统一收集后外售;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与生活垃圾一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掏后送垃圾填埋场填埋;废弃离子交换树脂统一收集后, (略) ;锅炉燃渣(灰)统一收集后,作为农家肥使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大横镇环卫部门清运;生产设备维护与检修时产生的废机油、废润滑油属于危险废物,应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项目的固体废物全部得到处置和综合利用,其对环境的影响得到有效的控制,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本工程在此公示,征求公众以下方面宝贵的想法和建议:

(1)公众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建设看法和态度;

(2)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3)公众就项目对个人利益的环境影响认识;

(4)公众对最关心的环境问题认为所需的环保对策;

(5)公众对该项目的环保措施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通过邮件、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等方式提出意见。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发表日期、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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