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广安市邻水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7月31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邻水县鼎屏镇熙源路37号县政务服务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万吨/年替代燃料资源利用项目 | 邻水县合流镇四海社区思安路( (略) 厂区内) | 邻水 (略) | (略) (略) | 项目建设20万吨/年替代燃料利用设施,包括固废接收、预处理、贮存、输送投加及废气净化系统等,预计建设周期为6个月。项目主要构筑物为新建1座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作为破碎厂房,1座占地面积约208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作为暂存厂房,1座占地面积约58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作为烘干间,厂房高度均为10m。项目破碎废气、暂存废气和烘干废气正常情况下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项目拟对现有水泥窑实施燃料替代(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其它公辅设施、贮运工程和环保设施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21%。 | (1)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1)破碎废气:项目破碎厂房采取封闭式厂房,破碎机、皮带机等均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并在设备进出料口上方设施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2)暂存废气:项目暂存间采取封闭措施,设有负压收集系统,暂存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3)烘干废气:水分大于20%的替代燃料需进入烘干系统进行烘干处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4)窑尾烟气:窑尾烟气依托 (略) 水泥生产线现有“SN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1#、2#生产线窑尾风量均按*m3/h计,排气筒高105m、出口内径4m,废气排放浓度满足《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相关指标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入窑焚烧处置,不排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产生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过程中昼、夜间场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场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发生噪声扰民影响问题。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处理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和废布袋收集后全部入窑焚烧。项目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废机油)分类收集,并暂存于邻水红狮水泥厂现有危废暂存间,该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标准建设,可以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和邻水红狮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的需要。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7月31日-2023年8月4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26-*
地址: (略) 邻水县鼎屏镇熙源路37号县政务服务1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20万吨/年替代燃料资源利用项目 | 邻水县合流镇四海社区思安路( (略) 厂区内) | 邻水 (略) | (略) (略) | 项目建设20万吨/年替代燃料利用设施,包括固废接收、预处理、贮存、输送投加及废气净化系统等,预计建设周期为6个月。项目主要构筑物为新建1座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作为破碎厂房,1座占地面积约208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作为暂存厂房,1座占地面积约580平方米钢结构厂房作为烘干间,厂房高度均为10m。项目破碎废气、暂存废气和烘干废气正常情况下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项目拟对现有水泥窑实施燃料替代(利用一般工业固废),厂区其它公辅设施、贮运工程和环保设施等均依托厂区现有工程。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0万元,占总投资的21%。 | (1)环境空气影响及防治措施:1)破碎废气:项目破碎厂房采取封闭式厂房,破碎机、皮带机等均采用密闭式生产设备,并在设备进出料口上方设施集气罩,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2)暂存废气:项目暂存间采取封闭措施,设有负压收集系统,暂存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经15m排气筒外排。3)烘干废气:水分大于20%的替代燃料需进入烘干系统进行烘干处理,烘干废气经收集后由布袋除尘处理,经15m排气筒排放。4)窑尾烟气:窑尾烟气依托 (略) 水泥生产线现有“SNCR脱硝+电袋复合除尘器”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1#、2#生产线窑尾风量均按*m3/h计,排气筒高105m、出口内径4m,废气排放浓度满足《 (略)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1/2864-2021)中相关指标要求。 (2)地表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生产废水入窑焚烧处置,不排放。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不新增产生生活污水。 (3)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预测结果表明,项目运营过程中昼、夜间场界噪声预测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区标准限值要求,因此,项目运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场界噪声可实现达标排放,不会发生噪声扰民影响问题。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项目废气处理产生的布袋除尘器收尘灰和废布袋收集后全部入窑焚烧。项目危险废物(实验室废物、废机油)分类收集,并暂存于邻水红狮水泥厂现有危废暂存间,该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暂存标准建设,可以满足本项目危险废物和邻水红狮现有项目危险废物暂存的需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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