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武县繁盛木业有限公司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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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武县繁盛木业有限公司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平 (略) 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平 (略) 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黄坪村

三、 建设单位: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

四川 (略) (以下简称“平峰林业”)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木制半成品及成品、中高密度纤维板加工、销售。其中,1号车间位于锁江羌族乡(原大印镇)黄坪村,建设内容包括木材堆场、削片工序和年产1.5万m3集成材加工生产线等。平 (略) (以下简称“繁盛木业”)成立于2019年6月,经营范围为木材收购以及木材家具、半成品、锯材、削片、旋切晾晒木、胶合板、人造板的生产与销售。 (略) 场经营等原因,平峰林业于2017年停产,并于2020年将1号车间厂房及附属设施全部转让给繁盛木业继续生产,1号车间现有生产设备均为平峰林业现有项目建设之初购置,经过十余年的生产运行,已出现设备老化、生产效率低下、高能耗产能低的情况,同时产品迭代需求日益明显,因此建设单位繁盛木业拟实施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项目1号车间用地范围内添加排板线、热压机等生产设备,适当调整厂区平面布置并对1号车间原有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改扩建后,形成年产6万m3胶合板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生活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全厂的雨污管网进行改造修复,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1座,容积约为30m3)处理,达到黄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黄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作为农用地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升级改造现有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锅炉烟气分别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35m的排气筒(DA003)和1根2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按照标准厂房设计规范,改造加工厂房,生产期间保持厂房密闭,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裁边、砂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加装PVC软帘,升级改造为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并在后端增加1根15m排气筒(DA002);排版线区域拟采用四周悬挂垂地PVC软帘的方式将其整个空间进行封闭,选用整体送风、下送上吸的通风方式。调胶机、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并加装PVC软帘。密闭刷漆工序厂房,刷漆后的板材在密闭厂房内自然晾干,无加热烘干设备。上述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营运期投料粉尘、裁边粉尘、砂光粉尘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有组织有机废气(*醛、VOCS)的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4、表5、表6浓度限值;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根据报告核算,应以板材生产厂房和板材加工厂房为起点分别划定50m和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车间设备布局,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定期检修、调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胶桶、水性漆废漆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木屑、地面清扫粉尘、除尘灰、不合格品等暂存后外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砂带、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燃烧废渣统一收集后外运供给农户用作肥料。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板材生产厂房、板材加工厂房进行重点防渗;备料棚区、锅炉房、成品库房、原料堆场、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预处理池、环保设施等进行一般防渗;办公用房、厂区道路等采取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油类辅料、胶粘剂分类存放、规范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厂区采取安全防火措施,设置消防标识标牌,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新建一座消防水池;增大事故应急池容量,在厂区东北面靠近平通河一侧修建截水沟,截水沟与事故水池相连,一旦出现事故,废水经截水沟截流后,送事故应急池贮存,做到废水(液)不下河;强化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油品、胶粘剂进出库、危废台账管理,张贴相关标识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胶合板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202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平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208-*-07-02-*]JXQB-008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平武县清漪江森林康养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川农规〔2023〕4号)要求。根据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锁江羌族乡黄坪村黄坪组一地块用地情况的复函》,本项目所在地块经《 (略) 人民政府关于平武县2011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2]264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平 (略) 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18日-2024年2月22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平 (略) 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二、 建设地点: (略) 平武县锁江羌族乡黄坪村

三、 建设单位:平 (略)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略)

五、项目概况:

四川 (略) (以下简称“平峰林业”)成立于2008年12月12日,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木制半成品及成品、中高密度纤维板加工、销售。其中,1号车间位于锁江羌族乡(原大印镇)黄坪村,建设内容包括木材堆场、削片工序和年产1.5万m3集成材加工生产线等。平 (略) (以下简称“繁盛木业”)成立于2019年6月,经营范围为木材收购以及木材家具、半成品、锯材、削片、旋切晾晒木、胶合板、人造板的生产与销售。 (略) 场经营等原因,平峰林业于2017年停产,并于2020年将1号车间厂房及附属设施全部转让给繁盛木业继续生产,1号车间现有生产设备均为平峰林业现有项目建设之初购置,经过十余年的生产运行,已出现设备老化、生产效率低下、高能耗产能低的情况,同时产品迭代需求日益明显,因此建设单位繁盛木业拟实施1号车间技术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现有项目1号车间用地范围内添加排板线、热压机等生产设备,适当调整厂区平面布置并对1号车间原有环保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改扩建后,形成年产6万m3胶合板的生产能力。

项目总投资4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4万元。

六、项目建设和运行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主要是改造和设备安装调试,须按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施工扬尘应满足《 (略) 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生活废水利用现有设施处理;施工弃渣及时运往建设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对全厂的雨污管网进行改造修复,采取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制;锅炉排污水、软水制备浓水与生活污水一同进入厂区已建预处理池(1座,容积约为30m3)处理,达到黄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设计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黄坪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作为农用地灌溉用水,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升级改造现有项目生物质锅炉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锅炉烟气分别经配套的布袋除尘器(TA003、TA004)处理后,分别通过1根35m的排气筒(DA003)和1根25m的排气筒(DA004)排放;按照标准厂房设计规范,改造加工厂房,生产期间保持厂房密闭,废气由无组织排放改为有组织排放;裁边、砂光设备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加装PVC软帘,升级改造为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2)并在后端增加1根15m排气筒(DA002);排版线区域拟采用四周悬挂垂地PVC软帘的方式将其整个空间进行封闭,选用整体送风、下送上吸的通风方式。调胶机、涂胶机、冷压机、热压机上方分别设置集气罩并加装PVC软帘。密闭刷漆工序厂房,刷漆后的板材在密闭厂房内自然晾干,无加热烘干设备。上述工序产生的投料粉尘、有机废气经收集后采用1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1)”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营运期投料粉尘、裁边粉尘、砂光粉尘的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浓度限值;有组织有机废气(*醛、VOCS)的排放满足《 (略) 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表3、表4、表5、表6浓度限值;生物质蒸汽锅炉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根据报告核算,应以板材生产厂房和板材加工厂房为起点分别划定50m和100m的卫生防护距离;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本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新建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相容性。

(四)严格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车间设备布局,使用国内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各设备利用厂房进行隔声,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垫等措施,定期检修、调试,确保设备正常工作,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你单位须按照技术规范设置危废暂存间,对项目产生的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胶渣、废机油、废液压油、废油桶、废胶桶、水性漆废漆桶、废含油棉纱及手套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废包装材料、边角料、木屑、地面清扫粉尘、除尘灰、不合格品等暂存后外售;预处理池污泥定期清掏,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废砂带、废离子交换树脂、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锅炉燃烧废渣统一收集后外运供给农户用作肥料。你单位应加强对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你单位须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对危废暂存间、原料库房、板材生产厂房、板材加工厂房进行重点防渗;备料棚区、锅炉房、成品库房、原料堆场、一般固废暂存间、事故应急池、预处理池、环保设施等进行一般防渗;办公用房、厂区道路等采取地面硬化进行简单防渗,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你单位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油类辅料、胶粘剂分类存放、规范管理,并设置警示标识;厂区采取安全防火措施,设置消防标识标牌,配置相应数量的灭火器材,新建一座消防水池;增大事故应急池容量,在厂区东北面靠近平通河一侧修建截水沟,截水沟与事故水池相连,一旦出现事故,废水经截水沟截流后,送事故应急池贮存,做到废水(液)不下河;强化安全管理,指定专人负责油品、胶粘剂进出库、危废台账管理,张贴相关标识等,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胶合板制造(国民经济行业代码:C202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平武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具文(川投资备[2208-*-07-02-*]JXQB-0084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平武县清漪江森林康养示范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略) 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实施细则》(川农规〔2023〕4号)要求。根据平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关于锁江羌族乡黄坪村黄坪组一地块用地情况的复函》,本项目所在地块经《 (略) 人民政府关于平武县2011年第4批乡镇建设用地的批复》(川府土[2012]264号)批准为国有建设用地,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中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项 (略) 现行“三线一单”各环境管控单元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 (略) 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

邮 箱:*@*63.com

通讯地址: (略) 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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