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拟对阳光壹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阳光*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光*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生态工业园G25号区 |
建设单位 | 威康(清远) (略) |
项目概况 | 阳光*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 (略) (略) 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生态工业园G25号区,中心地理坐标113°05"25.820"E,23°35"5.440"N,占地面积为30979.23㎡,建筑面积为26791.6㎡。现有项目设置54个教学班,在校师生757人。 本项目为扩建,在现有项目校区内进行建设配套教学实验室,用于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课程教学。 |
环评机构 | (略) 亿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
公众参与情况 | / |
根据阳光*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 (略) 清城区广清大道113号清城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号窗,邮编:*
联系电话:0763-*
传 真:0763-*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阳光*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实验室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略) 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生态工业园G25号区 |
建设单位 | 威康(清远) (略) |
项目概况 | 阳光*佰米娅新城南区V2(54班学校) (略) (略) 清城区龙塘镇陂坑生态工业园G25号区,中心地理坐标113°05"25.820"E,23°35"5.440"N,占地面积为30979.23㎡,建筑面积为26791.6㎡。现有项目设置54个教学班,在校师生757人。 本项目为扩建,在现有项目校区内进行建设配套教学实验室,用于物理、化学、生物实验课程教学。 |
环评机构 | (略) 亿 (略)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 |
公众参与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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