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作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应急病房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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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和平生态环境分局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作出沈阳市第六人民医院新建应急病房楼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新建应急病房楼工程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略) (略)

辽宁 (略)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区内进行改扩建,拆除原有项目食堂、主任图书馆、电工房和职工福利房,在院区内新建一座应急病房楼(地上建筑15层,地下建筑2层),占地面积9453.82平方米,建筑面积36200平方米,主要设有ICU重症监护、心血管内科、肝胆肠胃外科、肾内科(泌尿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风湿科、肿瘤科等科室(其中放射设备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500张,全院共设置床位1206张,全院年最大门诊量仍为29.2万人次, (略) 新增约1.5万人次。项目总投资1828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预计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竣工投产。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52人,工作制度不变。

项目供水、排水、供电均依托既有项目, (略) 政工程,其中供暖过渡期采用一台电锅炉。

(略) 发展和委员会于2023年5月6日出具了本项目立项文件。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

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至现有的一套“紫外消毒+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DA001距周边南侧最近敏感目标水平距离为45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和锅炉废水与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 (略) 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立方米/日,采用“格栅+预消毒+预脱氯+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砂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锅炉、空调主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地下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专用容器收集后,均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略) 区内进行扩建,现有项目已将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将新增应急病房楼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2024年2月22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5个工作日)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24-* 邮编:*

联系地址: (略) 和平区长白西路51号和平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环保窗口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相关部门审批或核准意见

公众参与说明(报告书)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

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略) (略) 新建应急病房楼工程

(略) 和平区和平南大街85号

(略) (略)

辽宁 (略)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 (略) 区内进行改扩建,拆除原有项目食堂、主任图书馆、电工房和职工福利房,在院区内新建一座应急病房楼(地上建筑15层,地下建筑2层),占地面积9453.82平方米,建筑面积36200平方米,主要设有ICU重症监护、心血管内科、肝胆肠胃外科、肾内科(泌尿内科、消化内科)、神经内科、风湿科、肿瘤科等科室(其中放射设备另行评价,不在本次评价范围内)。项目建成后,新增床位500张,全院共设置床位1206张,全院年最大门诊量仍为29.2万人次, (略) 新增约1.5万人次。项目总投资18287.3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2万元。预计2025年5月开工建设,2026年10月竣工投产。项目新增劳动定员452人,工作制度不变。

项目供水、排水、供电均依托既有项目, (略) 政工程,其中供暖过渡期采用一台电锅炉。

(略) 发展和委员会于2023年5月6日出具了本项目立项文件。

建设单位组织开展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工作,“报告书”包含了公众意见采纳情况的内容。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和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

项目地埋式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经管道负压收集至现有的一套“紫外消毒+生物滤塔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气筒DA001距周边南侧最近敏感目标水平距离为45米;危险废物贮存库废气经负压收集至一套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后排放,废气中氨、硫化氢及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及表2标准要求;污水处理站周界处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标准要求。

2.废水

项目废水主要包括医疗废水、锅炉废水和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和锅炉废水与经化粪池后的生活污 (略) 区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能力1500立方米/日,采用“格栅+预消毒+预脱氯+水解酸化+二级接触氧化+砂滤+消毒”处理工艺)处理, (略) 政管网排入沈水湾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废水中各污染物排放浓度均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1标准要求。

3.噪声

项目运营期主要噪声源为锅炉、空调主机等设备。项目通过采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将产噪设备布置于地下等措施,再经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四周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1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昼夜间噪声值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1、4a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废包装物及生活垃圾等。

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污泥、栅渣、废活性炭等均属于危险废物,经相应专用容器收集后,均分类分区暂存于现有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库)内,并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技术规范(试行)》(环发〔2003〕206号)等相关要求进行规范管理,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废包装物属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于已按照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建设的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内,按一般固体废物处置。

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5.地下水

(略) 区内进行扩建,现有项目已将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库)、污水处理站等区域划分为重点防渗区,将其他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并完成竣工环保验收。本项目将新增应急病房楼所在区域划分为一般防渗区,按照相关标准采取相应的防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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