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对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中心卫生院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关于2024年1月24日拟对衢州市柯城区石梁镇中心卫生院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石梁镇石梁村、塘公村境内,花木线东侧
建设单位: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环评机构:浙江 (略)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拟投资11933.52万元,利 (略) 柯城区石梁镇石梁村、塘公村境内,花木线东侧地块,建设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规划用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约 10691.2m2,总建筑面积为14029.4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218.42m2,地下建筑面积2811m2。院区设置综合楼、呼吸道肠道门诊,配套用房等构筑物,建成后拟设置床位120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地下车库 汽车尾气 | NOx、HC | 经机械排烟系统收集后屋顶排放 | GB16297-1996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CO | GBZ2.1-2019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 |||
DA002 污水站废气 | NH3、H2S |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吸收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DA003 厨房 | 油烟 | 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屋顶排放 | 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标准限值 | |
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 | 气溶胶、酒精、氯气 | 大楼地面每日早晚拖洗一次,并喷洒消毒剂等措施加强空气消毒,并加强空气流通 | / | |
检验室废气 | 气溶胶、酒精、氯气 | 检验室采用二级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装置)+消毒 | / | |
地表水 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 | CODCr、 NH3-N、 BOD5、 SS、粪大肠菌群数、LAS、动植物油等 | 本项目产生的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废水、检验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污水站采用格栅+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 | LAeq | (1)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2)隔声措施:对高噪声的设备,做好减振工作,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4)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病房楼中部;(5)地下车库减振降噪:①出入口坡道处的两侧防护墙上增设弧形透明吸隔声顶棚;②防护墙面铺设吸声体,另外可以在出入口爬坡地面使用吸声材料;③要求出入口路面采用塑胶地面,降低路面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噪声;④车辆限速。 | 东南西北厂界执行GB12348-2008 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本项目辐射诊疗设备及相关作业场所主要为放射设备,有关辐射内容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2、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含汞)、废过滤 (略) 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1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项目
建设地点: (略) 柯城区石梁镇石梁村、塘公村境内,花木线东侧
建设单位: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环评机构:浙江 (略)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 (略) 柯城区石梁 (略) 拟投资11933.52万元,利 (略) 柯城区石梁镇石梁村、塘公村境内,花木线东侧地块,建设柯城区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二期)。规划用地面积规划建设用地约 10691.2m2,总建筑面积为14029.42m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为11218.42m2,地下建筑面积2811m2。院区设置综合楼、呼吸道肠道门诊,配套用房等构筑物,建成后拟设置床位120张。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内容 要素 | 排放口(编号、名称)/污染源 | 污染物 项目 | 环境保护措施 | 执行标准 |
大气环境 | DA001 地下车库 汽车尾气 | NOx、HC | 经机械排烟系统收集后屋顶排放 | GB16297-1996 新污染源二级标准 |
CO | GBZ2.1-2019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 | |||
DA002 污水站废气 | NH3、H2S | 污水处理站加盖密闭,臭气经收集后通过碱液喷淋吸收设备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 | GB14554-9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 | |
DA003 厨房 | 油烟 | 经收集后通过油烟净化器处理后至屋顶排放 | GB18483-2001的中型规模标准限值 | |
带病原微生物的气溶胶 | 气溶胶、酒精、氯气 | 大楼地面每日早晚拖洗一次,并喷洒消毒剂等措施加强空气消毒,并加强空气流通 | / | |
检验室废气 | 气溶胶、酒精、氯气 | 检验室采用二级生物安全柜(内置高效过滤装置)+消毒 | / | |
地表水 环境 | DW001 生活污水 医疗废水 | CODCr、 NH3-N、 BOD5、 SS、粪大肠菌群数、LAS、动植物油等 | 本项目产生的发热门诊就诊人员废水、检验废水经消毒处理后汇同其他医疗废水、碱液喷淋废水和生活污水经隔油/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污水站处理,污水站采用格栅+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消毒处理 |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日均值)”预处理标准(其中氨氮指标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标准) |
声环境 | 厂界 | LAeq | (1)在满足生产要求的前提下,优先选用低噪声型设备;(2)隔声措施:对高噪声的设备,做好减振工作,安装弹性衬垫和保护套;(3)加强管理:定期检查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使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避免和减轻非正常运行产生的噪声污染;(4)合理布局,使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居民区的病房楼中部;(5)地下车库减振降噪:①出入口坡道处的两侧防护墙上增设弧形透明吸隔声顶棚;②防护墙面铺设吸声体,另外可以在出入口爬坡地面使用吸声材料;③要求出入口路面采用塑胶地面,降低路面与车轮之间的摩擦噪声;④车辆限速。 | 东南西北厂界执行GB12348-2008 2类标准 |
电磁辐射 | 本项目辐射诊疗设备及相关作业场所主要为放射设备,有关辐射内容需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另行评价,不在本次环评范围内。 | |||
固体废物 | 1、生活垃圾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站统一清运处理。 2、医疗废物、污泥、废UV灯管(含汞)、废过滤 (略) 区内暂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进行安全运输、处置。 |
联系人: (略) 生态环境局柯城分局行政审批窗口
联系电话(传真):0570-*
通讯地址:柯城区政务服务中心( (略) 柯城区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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