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科技园关于第五批园区服务商备案入库的通知
浙大科技园关于第五批园区服务商备案入库的通知
为完善园区服务体系,浙大科技园拟开展第五批服务商备案入库工作,请有意向入库的服务机构积极申请。
一、征集范围
可提供各类行业资质服务的服务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安全、企业质量认证、信息化服务等领域。
二、入库要求
申请入库的服务商须符合国家规定资质要求,运营良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且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能接受园区的管理要求,配合开展科技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商入库申请要求如下:
(一)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内设立的企业,运营良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银行资信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应取得国家认证的专业资质,在所服务的领域具有相当的行业知名度和专业性,具备完整的服务体系,拥有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和成功的服务案例。
(四)在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五)能够配合浙大科技园的工作需求,接受园区的管理要求,配合开展科技服务相关工作。
三、入库流程
(一)提出申请。服务商向浙大科技园提出申请,提交《浙大科技园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浙大科技园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企业按要求提供答辩有关材料(初审通过通知书和后续申报材料会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服务机构联系邮箱)。
(三)评选及备案。浙大科技园将对初审通过的服务机构提供的详细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进行合作,并列入服务合作机构备案库。
四、申请材料
(一)填写《浙大科技园第三方服务商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固定工作场所证明。
(五)市级及以上荣誉资质(若有)复印件。
(六)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复印件。
(七)服务团队人员社保清单、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3个及以上成功案例。
(九)3份及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及复印件。
(十)针对本园区的服务方案。
(十一)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经营的主要服务或产品目录、经营主要业绩等。
(十二)签署的《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提供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纸质版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材料必须已通过年检。
五、截止时间
入库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7:30,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此前已入库服务商无需重新申请。
有意向的单位请下载《浙大科技园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ttp://**,并与我们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吴老师 *
咨询地址: (略) 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C座310室
为完善园区服务体系,浙大科技园拟开展第五批服务商备案入库工作,请有意向入库的服务机构积极申请。
一、征集范围
可提供各类行业资质服务的服务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生产安全、企业质量认证、信息化服务等领域。
二、入库要求
申请入库的服务商须符合国家规定资质要求,运营良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且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能接受园区的管理要求,配合开展科技服务相关工作。服务商入库申请要求如下:
(一)应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在国内设立的企业,运营良好、管理规范、收费合理,并具备合格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相应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应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银行资信状况,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商业信誉。
(三)应取得国家认证的专业资质,在所服务的领域具有相当的行业知名度和专业性,具备完整的服务体系,拥有成熟的业务运营模式和成功的服务案例。
(四)在经营活动中,前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过重大经济纠纷案件、未受到过行政处罚。前三年内( (略) 成立时起)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须提供网页查询记录打印材料。
(五)能够配合浙大科技园的工作需求,接受园区的管理要求,配合开展科技服务相关工作。
三、入库流程
(一)提出申请。服务商向浙大科技园提出申请,提交《浙大科技园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二)材料初审。浙大科技园将对申报的材料进行初审,初审通过企业按要求提供答辩有关材料(初审通过通知书和后续申报材料会以邮件形式发送至服务机构联系邮箱)。
(三)评选及备案。浙大科技园将对初审通过的服务机构提供的详细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择优进行合作,并列入服务合作机构备案库。
四、申请材料
(一)填写《浙大科技园第三方服务商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报名的,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备查);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四)固定工作场所证明。
(五)市级及以上荣誉资质(若有)复印件。
(六)近三年内无严重失信行为证明复印件。
(七)服务团队人员社保清单、本科及以上学历证明或者中级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复印件。
(八)3个及以上成功案例。
(九)3份及以上技术服务合同扫描件及复印件。
(十)针对本园区的服务方案。
(十一)企业简介,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范围、规模、组织结构、员工人数等相关情况、经营的主要服务或产品目录、经营主要业绩等。
(十二)签署的《承诺书》。
上述所有材料提供一份电子版和一份纸质版,纸质版按上述顺序装订成册一套,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证件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材料必须已通过年检。
五、截止时间
入库申请截止时间:2024年2月27日17:30,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此前已入库服务商无需重新申请。
有意向的单位请下载《浙大科技园服务机构入库申请表》,*@*ttp://**,并与我们取得联系。
咨询电话:吴老师 *
咨询地址: (略) 西溪路525号浙大科技园C座310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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