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兰市翰兴炭素有限公司石油焦煅烧项目二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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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兰市翰兴炭素有限公司石油焦煅烧项目二期

环保验收
舒兰市翰兴炭素有限公司石油焦煅烧项目(二期)
发布时间:2024-02-2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该项 (略) 吉舒街道丰广村北山,项目东侧隔道路20m为农田,南侧隔道路20m为林地,西侧、北侧均为林地,距离厂区最近居民为南侧510m的天合村居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26°45′20.52″,北纬44°17′4.16″,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7500t煅后石油焦,外售用作负极材料。建筑面积308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煅后石油焦生产为主的民营企业,租用吉舒街道丰广村北山荒地进行生产,年生产煅后石油焦5000t。2018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石油焦煅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10日 (略) 环境保护局文件(舒环行审字【2018】42号),设计年生产规模为17500t。2019年9 (略) (略) 开展验收监测,对已建成的5000t/a的煅后石油焦生产线进行了验收。2020年开工建设12500t/a煅后石油焦生产线。2021年 (略) (略) 。因此,本次验收主要针对12500t/a煅后石油焦生产线进行验收。2020年6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A147J547W001V。2022年6月17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006-L。

(三)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

(四)验收范围: (略) (略) 石油焦煅烧项目二期,12500t/a煅后石油焦生产线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本项目煅烧炉外水套夹层内循环水及成型工段冷却水池内循环水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脱硫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由于厂区周围无下水管网,企业建设防渗化粪池(25m3),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本项目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本项目煅烧工序原料为石油焦,启炉点火燃料为液化石油气,经分析,启炉点火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产生浓度较低,经高50m,内径1m的烟囱高空排放,煅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经氧化镁法脱硫塔处理后,经高50m,内径1m的烟囱高空排放,均能够满足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尘:100mg/m3、SO2:400mg/m3)要求及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NOx:24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三)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经加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自职工生活垃圾和不合格产品。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不合格产品均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再次煅烧。

综上所述,厂区固废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和综合利用后,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评价认为工程所采取的固废治理和综合处置措施是合理的、可行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1)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排放浓度在51.4mg/m3 ~57mg/m3之间,平均浓度53.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244mg/m3 ~261mg/m3之间,平均浓度253.3mg/m3;满足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63mg/m3 ~172mg/m3之间,平均浓度167.7mg/m3,排放速率在1.85kg/h~2.03kg/h之间,平均排放速率为1.91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12kg/h)。

(2)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可见经有效的治理后,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经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有效的环保设施治理,符合验收标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验收 (略)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暂存管理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备注:

, (略)
环保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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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2-23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该项 (略) 吉舒街道丰广村北山,项目东侧隔道路20m为农田,南侧隔道路20m为林地,西侧、北侧均为林地,距离厂区最近居民为南侧510m的天合村居民。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26°45′20.52″,北纬44°17′4.16″,年本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7500t煅后石油焦,外售用作负极材料。建筑面积308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略) (略) 成立于2014年,是一家以煅后石油焦生产为主的民营企业,租用吉舒街道丰广村北山荒地进行生产,年生产煅后石油焦5000t。2018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石油焦煅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18年9月10日 (略) 环境保护局文件(舒环行审字【2018】42号),设计年生产规模为17500t。2019年9 (略) (略) 开展验收监测,对已建成的5000t/a的煅后石油焦生产线进行了验收。2020年开工建设12500t/a煅后石油焦生产线。2021年 (略) (略) 。因此,本次验收主要针对12500t/a煅后石油焦生产线进行验收。2020年6 (略) 生态环境局核发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为*MA147J547W001V。2022年6月17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备案编号为:*-2022-006-L。

(三)投资情况:本项目实际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5万元。

(四)验收范围: (略) (略) 石油焦煅烧项目二期,12500t/a煅后石油焦生产线主体工程、辅助工程、配套环保设施建设情况,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调查,本项目验收阶段与环评阶段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本项目煅烧炉外水套夹层内循环水及成型工段冷却水池内循环水定期补充,蒸发损耗,无废水产生,脱硫排污水用于厂区洒水降尘,不外排,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由于厂区周围无下水管网,企业建设防渗化粪池(25m3),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暂存,定期清抽外运作农家肥。本项目废水可以得到有效处置,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二)废气:本项目煅烧工序原料为石油焦,启炉点火燃料为液化石油气,经分析,启炉点火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NOx,产生浓度较低,经高50m,内径1m的烟囱高空排放,煅烧废气主要污染物为烟尘、SO2,经氧化镁法脱硫塔处理后,经高50m,内径1m的烟囱高空排放,均能够满足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烟尘:100mg/m3、SO2:400mg/m3)要求及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要求(NOx:240mg/m3),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三)噪声:本项目生产设备噪声污染防治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处理等措施,经加强绿化、距离衰减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物主要来自职工生活垃圾和不合格产品。

(1)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送垃圾箱,定期清运至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理。

(2)不合格产品均返回生产线作为原料再次煅烧。

综上所述,厂区固废经采取上述治理措施和综合利用后,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不利影响,评价认为工程所采取的固废治理和综合处置措施是合理的、可行的。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1、废水治理设施:本项目废水不外排。

2、废气治理设施:

(1)有组织废气

颗粒物排放浓度在51.4mg/m3 ~57mg/m3之间,平均浓度53.5mg/m3;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在244mg/m3 ~261mg/m3之间,平均浓度253.3mg/m3;满足GB25465-2010《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5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0mg/m3;二氧化硫400mg/m3)。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在163mg/m3 ~172mg/m3之间,平均浓度167.7mg/m3,排放速率在1.85kg/h~2.03kg/h之间,平均排放速率为1.91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排放浓度240mg/m3;排放速率12kg/h)。

(2)厂界无组织颗粒物

根据监测结果,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要求。可见经有效的治理后,本项目产生的颗粒物不会对外环境产生明显的影响。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经监测,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界噪声4个监测点位昼间、夜间监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1类标准要求。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固废经采取有效的环保设施治理,符合验收标准,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该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和现场检查,该项目环保手续完备、技术资料齐全,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基本落实了环评报告表、环评批复所规定的各项环境污染防治措施,验收监测期间,外排污染物符合达标排放要求,验收 (略) (略) 生猪养殖建设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

1、加强建设项目污水处理设备等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工作,保证设施正常稳定运行,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2、加强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暂存管理工作,避免产生二次污染。


建设单位: (略) (略)

建设地点: (略) / (略) /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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