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县“四个一”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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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方县“四个一”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能力建设

大方县以“四个一”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织牢监管一张网。按“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双向管理”的原则,地域上将全县划分为5个网格,监管类型上分为重点工业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地、产业园区、非煤矿山、煤矿、污水处理厂等。严格遵照“明查、暗查、巡查”“查厂外、查厂内、访群众”“三三制”工作法,全面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累计检查企业486家次,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8件,其中1件移交公安机关,罚款70.34万元。

立稳标杆一条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2023年“双随机”抽查企业183家次,保障抽查检查公平公正;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服装及执法装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学习培训2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专业素养,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

下好监测一盘棋。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对企业污水处理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采样监测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以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侦察兵”,为科学高效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及指导。2023年,共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14家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4次,省控、市控断面监测4次,污水处理厂监测11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3次,未划定保护区饮用水监测1次, (略) 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

铆足民生一股劲。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时刻关注群众最切身的利益、跟进群众最急需的事项、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问题,落实信访案件办理,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增强民生福祉。2023年共受理12369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平台、12345推送及来电投诉环境信访案件107件,办结率为100%。

大方县以“四个一”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执法能力建设,提升执法效能,促进生态环境质量提升。2023年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98.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和农村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国控、省控、市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织牢监管一张网。按“分级管理、上下联动、条块结合、双向管理”的原则,地域上将全县划分为5个网格,监管类型上分为重点工业污染源、饮用水水源地、产业园区、非煤矿山、煤矿、污水处理厂等。严格遵照“明查、暗查、巡查”“查厂外、查厂内、访群众”“三三制”工作法,全面开展执法检查。2023年累计检查企业486家次,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违法案件8件,其中1件移交公安机关,罚款70.34万元。

立稳标杆一条线。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推动“双随机、一公开”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深度应用,2023年“双随机”抽查企业183家次,保障抽查检查公平公正;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服装及执法装备,开展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学习培训2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执法专业素养,确保行政执法规范化。

下好监测一盘棋。通过在线监测系统对企业污水处理数据进行实时监测,生态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按要求开展采样监测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以监测数据作为执法“侦察兵”,为科学高效执法提供数据支撑及指导。2023年,共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14家次,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4次,省控、市控断面监测4次,污水处理厂监测11次,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监测3次,未划定保护区饮用水监测1次, (略) 区域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

铆足民生一股劲。群众满意度是检验工作成效的“标尺”,时刻关注群众最切身的利益、跟进群众最急需的事项、解决群众最迫切的问题,落实信访案件办理,为群众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不断增强民生福祉。2023年共受理12369生态环境信访举报平台、12345推送及来电投诉环境信访案件107件,办结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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