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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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宣府〔2024〕13号

关于印发《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

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灶社区党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村(居)委,各镇属单位、公司:

现将《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2月19日

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

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本市和新区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开展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区安委办关于《浦东新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组织全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水平,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险情,全力保障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及时排查隐患,彻底整治一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风险,有效稳控安全形势,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 (略) 运行安全畅通有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三、整治对象

(一)重点整治区域

城中村、辖区交界区域(街镇与街镇交界、各类功能园区与街镇交界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等。

(二)重点整治场所

(1)“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含校外培训机构)、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工业用地改造为公寓、仓库用途的厂房;国有、集体企业存在改性和变更用途的厂房仓库等。

(3)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 (略) 、旅游场所、 (略) 等场所。

(4)其他场所:小施工小改造工程、地下空间、农村自建出租房、居民社区、 (略) 场、 (略) 场、 (略) 场等重点场所。

四、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体系和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要求;存在“三合一”,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违法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设施器材管理配备不到位;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情况。

(1)小施工小改造工程。小施工小改造项目报备制度落实情况;冷库违规改建、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情况;设施设备检维修、建筑拆除作业、电气焊作业、动火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等。

(2)农村自建出租房。违章建筑、违法出租情况;出租房消防安全网格巡查情况;出租前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安全报备情况;出租房门窗安装铁栅栏、防盗窗、堵塞逃生通道情况;缺少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情况等。

(3)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各出租方、承租方、管理单位、业主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划分、落实情况;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设施设备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防火条件差、疏散体系不全、逃生通道不足场所整改落实情况;改造和变更用途情况等。

(4)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纳管、检查情况;地下空间违规改建、改性情况;地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等。

(5)沿街商铺。沿街商铺网格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隐患发现闭环处置情况、人员力量配备情况;沿街商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燃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改建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6)居民社区。社区消防安全排查,“三清”活动(清楼道堆物、清安全出口被堵塞、清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被占用)推进情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结对帮扶情况等。

(7)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情况等。

(8)其他重点场所。涉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法外包外租、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使用等情况;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及各类违法违规作业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燃气、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排查整治重点,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全面排摸、梳理隐患底数,将问题隐患按照安全风险等级、整治难易程度分类分级处置,对排查发现可立即整改的安全问题隐患即查即改;对成因较复杂、推进难度大的问题隐患建立重点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即“清障拔点”总清单)和第一阶段“清障拔点”计划,按季度和时间节点分解目标任务,党政班子领导带头研究、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共同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整治区域、场所、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按区域场所问题隐患安全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程度先难后易、时效先急后缓”的原则,差异化整治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拔点一批,从源头上解决违法用地审批、违章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推动问题隐患得到切实治理、安全风险有效管控。要加强问题隐患全部上账、动态跟踪、整改闭环全流程管理。相关行业部门要将帮扶指导贯穿综合整治全过程,要协同属地推动解决涉及本行业领域、业务条线的突出风险和复杂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全面严格执法,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案例曝光。

(三)分级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组织对“清障拔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自评验收,加强总结分析、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并指导行业条线推进整治工作,重点企业要针对重点区域场所加强自查自改,密切配合属地开展综合整治。属地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要通过组建专班、分片包干等,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全面排查治理。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带头研究措施、蹲点实施包干,协调解决整治难度大、成因复杂的突出问题。要带头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专项督导、暗查暗访等活动,推动辖区综合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严。

(二)突出拔点攻坚。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既要注重面上全覆盖,又要突出攻坚突破。各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全覆盖底数清单和重点攻坚整治任务(即“清障拔点”总清单)两张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计划,通过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场所,达到“拔点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灵活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多部门联合检查、落实严格执法,采取“一案双罚”、集中约谈、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推动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警示提醒、挂牌督办、通报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倒逼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治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以及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存在渎职、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数据报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上账管理,按照必须上账要求,将发现问题隐患全数录入上账管理系统(网址:http://**:8080/yhzl/#/login),强化跟踪闭环销项。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于2月20日(周二)12时前将本单位总体实施方案、第一阶段拟“清障拔点”整治对象上报至镇安委办,后续排查发现每项具体隐患要确保实时填报和动态更新,阶段“清障拔点”整治工作情况和计划分别于3月10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联系人:张祎妮;联系电话:*;邮箱:*@*63.com)。

宣桥镇党政办 2024年2月19日印发

宣府〔2024〕13号

关于印发《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

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灶社区党委,机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村(居)委,各镇属单位、公司:

现将《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2024年2月19日

宣桥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

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深刻吸取近期国内、本市和新区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切实开展安全防范综合整治工作,根据区安委办关于《浦东新区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镇决定自即日起至2024年12月底,组织全镇集中开展安全问题隐患突出区域场所综合整治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 (略) 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一步压紧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好水平,实施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坚决防范遏制各类安全事故和险情,全力保障我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提升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及时排查隐患,彻底整治一批安全问题隐患突出的区域场所,切实堵塞漏洞、消除风险,有效稳控安全形势,降低事故发生可能,推动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新提升, (略) 运行安全畅通有序、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提供坚实保障。

三、整治对象

(一)重点整治区域

城中村、辖区交界区域(街镇与街镇交界、各类功能园区与街镇交界等)、外来务工人员聚集区域、农村经营性自建房集中连片区域等。

(二)重点整治场所

(1)“九小场所”:小型学校幼儿园(含校外培训机构)、小型医疗机构、小商店、小餐饮、小旅店、小歌舞娱乐、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小生产加工企业等场所。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集餐饮、住宿、娱乐、商业、仓储、文化、体育、培训等多业态多功能于一体的经营场所;分租、转租形成生产、储存多种功能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场所;工业用地改造为公寓、仓库用途的厂房;国有、集体企业存在改性和变更用途的厂房仓库等。

(3)人员密集场所: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 (略) 、旅游场所、 (略) 等场所。

(4)其他场所:小施工小改造工程、地下空间、农村自建出租房、居民社区、 (略) 场、 (略) 场、 (略) 场等重点场所。

四、整治内容

重点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消防责任体系和制度不完善不落实;建筑使用性质、用途不符合要求;存在“三合一”,违规设置办公室和员工宿舍;违法违规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疏散条件不足;设施器材管理配备不到位;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等情况。

(1)小施工小改造工程。小施工小改造项目报备制度落实情况;冷库违规改建、违规使用易燃材料情况;设施设备检维修、建筑拆除作业、电气焊作业、动火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等。

(2)农村自建出租房。违章建筑、违法出租情况;出租房消防安全网格巡查情况;出租前安全检查、教育培训、安全报备情况;出租房门窗安装铁栅栏、防盗窗、堵塞逃生通道情况;缺少室外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情况等。

(3)多业态、多产权、多主体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各出租方、承租方、管理单位、业主等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定、划分、落实情况;共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安全设施设备实施集中统一管理情况;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防火条件差、疏散体系不全、逃生通道不足场所整改落实情况;改造和变更用途情况等。

(4)地下空间。地下空间纳管、检查情况;地下空间违规改建、改性情况;地下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场所喷淋、火灾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设备安装使用情况等。

(5)沿街商铺。沿街商铺网格巡查制度落实情况、隐患发现闭环处置情况、人员力量配备情况;沿街商铺违规住人、违规使用燃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违规改建等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等。

(6)居民社区。社区消防安全排查,“三清”活动(清楼道堆物、清安全出口被堵塞、清消防车道和救援场地被占用)推进情况;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集中充电场所安全管理情况;特殊群体消防安全结对帮扶情况等。

(7)人员密集场所。占用、堵塞安全出口、逃生通道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配备情况等。

(8)其他重点场所。涉及违规用火用电用气、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占堵消防通道、封闭安全出口、违法外包外租、液化气钢瓶违规存放使用等情况;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高危作业及各类违法违规作业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消防、道路交通、燃气、特种设备、粉尘涉爆、涉氨制冷等领域安全管理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3月31日)。各单位结合实际,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辖区的具体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和排查整治重点,积极动员部署、开展全面排摸、梳理隐患底数,将问题隐患按照安全风险等级、整治难易程度分类分级处置,对排查发现可立即整改的安全问题隐患即查即改;对成因较复杂、推进难度大的问题隐患建立重点攻坚整治任务清单(即“清障拔点”总清单)和第一阶段“清障拔点”计划,按季度和时间节点分解目标任务,党政班子领导带头研究、统筹协调、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计划,明确责任到单位到个人、共同推动问题有效解决。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1日至10月30日)。各单位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对本辖区重点整治区域、场所、内容组织开展集中整治。按区域场所问题隐患安全风险隐患“等级从高到低、程度先难后易、时效先急后缓”的原则,差异化整治一批、改造一批、腾退一批、拔点一批,从源头上解决违法用地审批、违章搭建、违法违规生产经营等历史安全欠账、易滋生安全隐患的深层次问题,推动问题隐患得到切实治理、安全风险有效管控。要加强问题隐患全部上账、动态跟踪、整改闭环全流程管理。相关行业部门要将帮扶指导贯穿综合整治全过程,要协同属地推动解决涉及本行业领域、业务条线的突出风险和复杂问题,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全面严格执法,加强督查检查,注重案例曝光。

(三)分级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单位组织对“清障拔点”综合整治工作开展自评验收,加强总结分析、提炼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综合整治长效工作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相关行业部门要积极参与并指导行业条线推进整治工作,重点企业要针对重点区域场所加强自查自改,密切配合属地开展综合整治。属地是综合整治的实施主体,要通过组建专班、分片包干等,明确责任分工,组织全面排查治理。党委政府领导班子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全面动员部署,带头研究措施、蹲点实施包干,协调解决整治难度大、成因复杂的突出问题。要带头组织开展不定期抽查检查、专项督导、暗查暗访等活动,推动辖区综合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严。

(二)突出拔点攻坚。各单位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施策,既要注重面上全覆盖,又要突出攻坚突破。各单位要建立问题隐患全覆盖底数清单和重点攻坚整治任务(即“清障拔点”总清单)两张清单,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和计划,通过依法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区域场所,达到“拔点一个、震慑一片”的警示效果,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要灵活运用突击检查、明查暗访、多部门联合检查、落实严格执法,采取“一案双罚”、集中约谈、集中曝光等多种方式推动治理取得显著成效。

(三)强化考核问责。各单位要充分运用警示提醒、挂牌督办、通报约谈、公开曝光等手段加强督导检查,开展“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倒逼各类问题隐患及时整改到位,确保治理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严格落实责任倒查机制,对查不出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导致发生事故的以及在综合整治过程中存在渎职、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

(四)加强数据报送。各单位要严格落实隐患上账管理,按照必须上账要求,将发现问题隐患全数录入上账管理系统(网址:http://**:8080/yhzl/#/login),强化跟踪闭环销项。要加强信息报送,各单位要于2月20日(周二)12时前将本单位总体实施方案、第一阶段拟“清障拔点”整治对象上报至镇安委办,后续排查发现每项具体隐患要确保实时填报和动态更新,阶段“清障拔点”整治工作情况和计划分别于3月10日、10月10日、12月10日前完成系统上报。(联系人:张祎妮;联系电话:*;邮箱:*@*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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