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审环建〔2024〕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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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行政审批局关于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康复医院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南审环建〔2024〕29号

广西中医药大学 (略) :

报来由广西 (略) 编制的《广西中医药大学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对项目《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 (略) (略)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医疗机构类别: (略) 。

(三)项目代码:2018-*-83-01-*。

(四)项目地址: (略) 昆仑大道以南,兴工路以东地块(坐标E108°25′8.2056″,N22°52′7.1976″)。

(五)项目一期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7300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7%。

(六)项目一期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书》)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0670㎡,项目净用地面积55909.89㎡。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79150㎡,主要建设1#楼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包含研究型门诊、医技、急诊、信息中心、普通病房、研究用房),2# (略) 、医技、康复综合楼( (略) 、医技、康复、高压氧舱、中心供应室、被服中心),3#楼行政后勤楼(包含行政管理、院内生活),1栋垃圾房及污水设备用房以及地下室等主要建筑物,同时配套建设花园绿地、生态停车、广场道路等配套设施。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置500张床位,设计门诊接收量约1500人/天;二期(远期)设置400张床位。

二、本次环评只对项目一期工程进行评价,环评范 (略) 内涉及的CT、DR等含放射性的设备辐射评价内容。

三、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六、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九、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18日


广西中医药大学 (略) :

报来由广西 (略) 编制的《广西中医药大学 (略) (略)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及相关材料收悉,该项目在我局网站的环评审批前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第三方评估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 (略) 对项目《报告书》的技术评估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广西中医药大学 (略) (略)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医疗机构类别: (略) 。

(三)项目代码:2018-*-83-01-*。

(四)项目地址: (略) 昆仑大道以南,兴工路以东地块(坐标E108°25′8.2056″,N22°52′7.1976″)。

(五)项目一期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73001.12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6.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0.97%。

(六)项目一期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详见《报告书》)

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70670㎡,项目净用地面积55909.89㎡。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79150㎡,主要建设1#楼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楼(包含研究型门诊、医技、急诊、信息中心、普通病房、研究用房),2# (略) 、医技、康复综合楼( (略) 、医技、康复、高压氧舱、中心供应室、被服中心),3#楼行政后勤楼(包含行政管理、院内生活),1栋垃圾房及污水设备用房以及地下室等主要建筑物,同时配套建设花园绿地、生态停车、广场道路等配套设施。

项目分二期建设,一期设置500张床位,设计门诊接收量约1500人/天;二期(远期)设置400张床位。

二、本次环评只对项目一期工程进行评价,环评范 (略) 内涉及的CT、DR等含放射性的设备辐射评价内容。

三、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项目在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提出的污染防治、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从生态环境角度,项目建设可行。经审查,我局同意《报告书》评价结论,同意按《报告书》确定的建设地点、性质、内容、规模、生产工艺和污染防治对策及措施进行建设。

四、项目产生实际污染物排放之前,应按照国家排污许可有关管理规定要求申请排污许可证(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项目)。

五、项目开工建设前,你单位仍要依法办理相关审批报建手续。

六、项目生产时,你单位须按《报告书》所列的环境监测方案实施监测,并按国家有关要求公开监测信息,接受社会监督。监测结果定期上报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主体工程和环保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向社会公开。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八、项目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守《报告书》中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承诺, (略) 生态环境局进行事中事后的监管管理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自主验收监管。

  九、如项目自环境影响《报告书》准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如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略) 行政审批局

2024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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