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桃 (略) :-
你公司《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略) 桃源县盘塘镇龙桥社区,占地面积约860m2,主要收购樟木等切片、破碎蒸馏加工,建成后年产粗芳樟油50吨;一台3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废气: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废气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
废水:锅炉生产水蒸气用于蒸馏,经分油器分离后成为冷凝蒸馏水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噪声:选取低噪设备、皮带输送机驱动装置安装隔声罩、厂房隔音,厂界实墙隔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主要是废弃颗粒、锅炉灰渣、锅炉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弃颗粒作为制作成型生物质原料出售,锅炉灰渣为草木灰外运做农田肥料,破碎粉尘人工清扫回用于生产。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5日
桃 (略) :-
你公司《粗芳樟油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附件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 (略) (略) 桃源县盘塘镇龙桥社区,占地面积约860m2,主要收购樟木等切片、破碎蒸馏加工,建成后年产粗芳樟油50吨;一台3t/h的生物质锅炉。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根据报告表结论,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在建设单位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项目可行。
二、在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中,必须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并着重做好如下工作:
废气:破碎粉尘无组织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标准;生物质锅炉废气收集后进入旋风+布袋处理达标后经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外排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规定的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中燃煤锅炉限值。
废水:锅炉生产水蒸气用于蒸馏,经分油器分离后成为冷凝蒸馏水收集后可回用于生产,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灌,不外排。
噪声:选取低噪设备、皮带输送机驱动装置安装隔声罩、厂房隔音,厂界实墙隔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废:主要是废弃颗粒、锅炉灰渣、锅炉除尘设施收集的粉尘以及员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废弃颗粒作为制作成型生物质原料出售,锅炉灰渣为草木灰外运做农田肥料,破碎粉尘人工清扫回用于生产。
三、加强管理,保证上述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项设备正常运行,废水、废气、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处理到位。
四、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验收手续。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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