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征集|2024年海曙区社会救助领域项目开始征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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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征集|2024年海曙区社会救助领域项目开始征集啦!

为深入理解和贯彻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指示和批示等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海曙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形势和目标任务,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海曙区秉持“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格局理念,推进精准救助,用心构筑服务体系,合力共创幸福美景,拟推行救助领域项目行动计划。 (略) 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受海曙区民政局委托征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家庭、特殊人群等分别设计。项目征集范围为以下系列项目例举的内容,项目实施地须为海曙区,服务对象为海曙区辖区内在册困难群众。实施范围至少覆盖1-2个街道,避免仅在部分社区内进行。

(一)护苗计划 系列项目。旨在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的居住环境改善、结对帮扶、学业指导、伤害保障、紧急救助、心理疏导、同伴支持、精神抚慰、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

(二)相伴夕阳 系列项目。旨在为失独、失能、失智、独居、空巢等困难老人,提供线上+线下的疾病预防、康复护理、居家照料、心理咨询、关怀陪伴、兴趣培养、文娱活动等方面服务。

(三)阳光助残 系列项目。旨在针对残疾人,提供线上+线下的残障康复、就业培训、生活照料、居住环境改造、心理辅导,个案跟进、助残物资对接等方面服务。

(四)遇见曙光 系列项目。旨在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个人及家庭提供线上+线下的政策指导、物资对接、心理辅导、个案跟进、社会支持等方面服务。

(五)微光助爱 系列项目。旨在为无法享受集群化服务的特殊需求个人及家庭提供线上+线下的政策指导、心理疏导、资源整合、社会支持、个案管理等各项服务,进一步打造海曙“链上救助”一体化的社会救助帮扶体系。

二、申报组织要求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2年年检合格;或者在相关部门备案,具有项目执行经验的优秀社会团队。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稳定的工作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申报项目要以真实社会需求为基点,具有明确的使命和可量化评估的具体目标。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2月20日—3月10日(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附团队介绍或者登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资质证明,*@*63.com邮箱)。联系人:贺老师0574-*

(二)项目评审:3月11日起项目初评,单独通知路演,并以PPT汇报形式,进行现场专家评审。

(三)项目公示:3月20日—3月25日。

(四)项目签约:3月26日起签订并实施。

四、资金拨付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项目资金分二次拨付,第一次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60%经费。第二次于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支付40%经费。

对经过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结余资金全额返回*方。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合法性、专项专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五、项目执行与监督

项目资金应当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以服务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为基础编列预算。预算的金额和标准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执行单位需配合项目跟踪及服务对象回访。


2024年海曙区社会救助项目申报表.doc

为深入理解和贯彻总书记自十八大以来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指示和批示等相关要求,准确把握海曙区“十四五”时期民政事业发展形势和目标任务,推动全区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海曙区秉持“物质+服务”综合救助格局理念,推进精准救助,用心构筑服务体系,合力共创幸福美景,拟推行救助领域项目行动计划。 (略) 海曙区社会工作协会受海曙区民政局委托征集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针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重病家庭、特殊人群等分别设计。项目征集范围为以下系列项目例举的内容,项目实施地须为海曙区,服务对象为海曙区辖区内在册困难群众。实施范围至少覆盖1-2个街道,避免仅在部分社区内进行。

(一)护苗计划 系列项目。旨在为困境未成年人提供线上+线下的居住环境改善、结对帮扶、学业指导、伤害保障、紧急救助、心理疏导、同伴支持、精神抚慰、关系调适、社会融入等方面服务。

(二)相伴夕阳 系列项目。旨在为失独、失能、失智、独居、空巢等困难老人,提供线上+线下的疾病预防、康复护理、居家照料、心理咨询、关怀陪伴、兴趣培养、文娱活动等方面服务。

(三)阳光助残 系列项目。旨在针对残疾人,提供线上+线下的残障康复、就业培训、生活照料、居住环境改造、心理辅导,个案跟进、助残物资对接等方面服务。

(四)遇见曙光 系列项目。旨在针对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个人及家庭提供线上+线下的政策指导、物资对接、心理辅导、个案跟进、社会支持等方面服务。

(五)微光助爱 系列项目。旨在为无法享受集群化服务的特殊需求个人及家庭提供线上+线下的政策指导、心理疏导、资源整合、社会支持、个案管理等各项服务,进一步打造海曙“链上救助”一体化的社会救助帮扶体系。

二、申报组织要求

申报项目的社会组织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且2022年年检合格;或者在相关部门备案,具有项目执行经验的优秀社会团队。

(二)有完善的组织机构、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有稳定的工作队*和较好的执行能力。

(三)有开展社会服务的能力和条件,且已具备实施社会服务项目的经验和良好信誉,社会组织评估等级为3A及以上的社会组织优先;申报项目要以真实社会需求为基点,具有明确的使命和可量化评估的具体目标。

三、项目实施步骤

(一)项目征集:2月20日—3月10日(各申报单位填写项目申报表,附团队介绍或者登记证书扫描件,项目负责人简介及资质证明,*@*63.com邮箱)。联系人:贺老师0574-*

(二)项目评审:3月11日起项目初评,单独通知路演,并以PPT汇报形式,进行现场专家评审。

(三)项目公示:3月20日—3月25日。

(四)项目签约:3月26日起签订并实施。

四、资金拨付

单个项目资助金额不超过6万元,项目资金分二次拨付,第一次于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一个月内支付60%经费。第二次于项目终期评估通过后支付40%经费。

对经过评估,验收不达标或虽达标但未按项目计划要求执行的项目结余资金,结余资金全额返回*方。项目执行单位应当按照“合法性、专项专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及时建立健全内控制度、专项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制度。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将项目资金纳入单位财务统一管理,单独核算,便于追踪问效和监督检查。

五、项目执行与监督

项目资金应当用于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以服务受益对象和社会服务活动为基础编列预算。预算的金额和标准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并接受社会监督。

项目执行单位需配合项目跟踪及服务对象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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