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环表号关于《新乡市金之祥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新环表号关于《新乡市金之祥机械有限公司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略) (略) :
你公司上 (略) (略) 环评工程师刘威(资格证书编号:**)编制的《 (略) (略) 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 (略) (略) 新乡县小冀镇泰和街与富兴路交叉口向南第一个厂房9号, (略) (略) 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工程“ (略) (略) 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不新增产能。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除锈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水喷淋塔治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HCl有组织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15m)的限值要求;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氨排放速率4.9kg/h(15m)的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B级绩效要求全过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HCl浓度不高于2.0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NH3排放浓度不高于1.5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水洗废水、除油废水、除锈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喷淋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隔油+气浮混凝+中和+沉淀池+A2O+二沉池”工艺治理后,与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08t/a、NH3-N0.0015t/a。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4年2月20日
(略) (略) :
你公司上 (略) (略) 环评工程师刘威(资格证书编号:**)编制的《 (略) (略) 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审批事项已在新乡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 (略) 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50万元, (略) (略) 新乡县小冀镇泰和街与富兴路交叉口向南第一个厂房9号, (略) (略) 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技术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对现有工程“ (略) (略) 年加工2000套机械零部件项目”进行技术改造,提高产品质量,不新增产能。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除锈工序废气经负压收集+二级水喷淋塔治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HCl有组织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0.26kg/h(15m)的限值要求;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氨排放速率4.9kg/h(15m)的限值要求。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B级绩效要求全过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HCl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HCl浓度不高于2.0mg/m3的限值要求。厂界NH3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NH3排放浓度不高于1.5mg/m3的要求。
2、废水:项目水洗废水、除油废水、除锈废水等生产废水以及废气治理产生的喷淋废水排至厂区污水处理站,采用“调节池+隔油+气浮混凝+中和+沉淀池+A2O+二沉池”工艺治理后,与现有项目生活污水一起通过污水管网排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纳管水质满足新乡县综合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厂房密闭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环评提出的措施妥善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废,一般固废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处理。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308t/a、NH3-N0.0015t/a。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 (略) 颁布新的标准,届时你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略) 生态环境局新乡县分局
2024年2月20日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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