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兴文县古宋河城区段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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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兴文生态环境局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兴文县古宋河城区段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兴文县古宋河(城区段)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兴文县古宋镇

(略) 和交通建设 (略)

成都 (略)

(略) 和交通建设 (略) 拟投资50047.26万元对兴文县古宋河(城区段)进行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古宋河河道综合整治9km(含河道工程、堤防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设施工程、桥梁改建5座、新建彩虹人行桥1座、改建拦河坝1座等)、沿河配套管网22km、滨河绿道(含健康绿道16km、车行道2.3km、人行道3.9km等)、滨河公园3个、沿河广场1座、沿线房屋风貌改造、基础配套服务用房(含地上建筑12380.16m2、地下车库14501.62m2)、河边公园等,其中本项目涉及改建狗脚湾大桥、古宋河大桥,双佛大桥、百家渡大桥、宋江一号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古宋河河道综合整治,属于河道治理工程,其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中“五十一、水利中的127、排洪除涝中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以及配套建设的公测恶臭等。

①营运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运输砂石料、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物料洒落;

②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全线范围内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扫,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

③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保持路况良好,建设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游客观光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及游客观光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兴文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盐店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道路通车后,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另外,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接触路面等也会产生噪声。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将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干扰,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同时本项目运营期加强对公园内的人员活动管理,禁止人员大声喧哗,控制人员活动噪声。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采取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恶化当前的噪声环境,交通噪声对沿线住户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游客观赏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后送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运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吸粪车定期清掏最后交由环卫处置。

5、营运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临时、工程、植物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通过植被恢复等措施,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重建和恢复,可有效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桥梁投入使用后,在加强桥面的保洁工作,防止粉尘等以及含有油类、重金属颗粒随径流进入水体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后对当地生态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涉及河堤的维护,由兴文县水利站委托当地乡镇政府部门进行,主要维护内容为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周边杂草,及时制止垂钓、捕捞等行为,避免对河道水生生物造成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产污,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持续影响。本项目作为防洪工程,营运期有极小的溃堤风险,建设单位应对项目设计、施工的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并加强运营期监管和维护建(构)筑物运行和安全水平,定期进行观测,确保长期发挥防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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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4年2月2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2024年2月28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1-*

地址:兴文县高铁站右侧人社大楼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略) 兴文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22日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兴文县古宋河(城区段)沿线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兴文县古宋镇

(略) 和交通建设 (略)

成都 (略)

(略) 和交通建设 (略) 拟投资50047.26万元对兴文县古宋河(城区段)进行沿线生态环境整治及配套设施建设,建设内容包括:古宋河河道综合整治9km(含河道工程、堤防工程、生态修复及配套设施工程、桥梁改建5座、新建彩虹人行桥1座、改建拦河坝1座等)、沿河配套管网22km、滨河绿道(含健康绿道16km、车行道2.3km、人行道3.9km等)、滨河公园3个、沿河广场1座、沿线房屋风貌改造、基础配套服务用房(含地上建筑12380.16m2、地下车库14501.62m2)、河边公园等,其中本项目涉及改建狗脚湾大桥、古宋河大桥,双佛大桥、百家渡大桥、宋江一号桥。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略) 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要求,本项目主要进行古宋河河道综合整治,属于河道治理工程,其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中的有关规定中“五十一、水利中的127、排洪除涝中其他(小型沟渠的护坡除外;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除外)”,因此,本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1.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垃圾收集点以及配套建设的公测恶臭等。

①营运期应加强对运输车辆的管理,如运输砂石料、水泥、粘土等容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时,运输车辆应加盖篷布,严格控制运输车辆物料洒落;

②道路管理部门应加强对道路全线范围内散落的生活垃圾、砂石等的清扫,避免经过车辆碾压后产生二次扬尘。

③加强路面养护和清洁,保持路况良好,建设扬尘和汽车尾气污染。

2.水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游客观光污水。

职工生活污水及游客观光污水进入化粪池处理, (略) 政污水管 (略) 兴文县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排放标准的A标准后排入盐店河。

3.声环境影响分析:

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辆噪声源为非稳态源,道路通车后,车辆的发动机、冷却系统、传动系统等部件均会产生噪声。另外,行驶中引起的气流湍动、排气系统、轮胎接触路面等也会产生噪声。营运期道路交通噪声将对周边环境带来不同程度的噪声干扰,通过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噪声影响可以得到较好的控制。同时本项目运营期加强对公园内的人员活动管理,禁止人员大声喧哗,控制人员活动噪声。运营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经采取以上隔声降噪措施后,项目建设不会恶化当前的噪声环境,交通噪声对沿线住户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

4.固体废弃物影响分析:

①生活垃圾

本项目产生的生活垃圾主要为游客观赏产生的生活垃圾,以及工作人员在管理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袋装后送垃圾收集点,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②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运营期化粪池污泥定期由环卫吸粪车定期清掏最后交由环卫处置。

5、营运期生态环境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通过临时、工程、植物的防治措施,可有效减少水土流失;通过植被恢复等措施,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得到重建和恢复,可有效减少工程建设对区域生态环境影响。桥梁投入使用后,在加强桥面的保洁工作,防止粉尘等以及含有油类、重金属颗粒随径流进入水体的情况下,本项目运营后对当地生态的影响很小。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涉及河堤的维护,由兴文县水利站委托当地乡镇政府部门进行,主要维护内容为及时清理河道垃圾、周边杂草,及时制止垂钓、捕捞等行为,避免对河道水生生物造成影响。

本项目运营期不涉及产污,也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持续影响。本项目作为防洪工程,营运期有极小的溃堤风险,建设单位应对项目设计、施工的提出严格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并加强运营期监管和维护建(构)筑物运行和安全水平,定期进行观测,确保长期发挥防洪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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