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遴选沙坡头区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公开遴选沙坡头区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的通知


为扎实做好2024年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推广速度,调整优化蔬菜种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通过冷凉蔬菜产业项目撬动,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规模化发展为路径,推动冷凉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企业申报、乡镇推荐、部门评审的原则,现面向沙坡头区公开遴选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政策支持

(一)新建或提升改造集约化育苗中心2个。可新建集约化育苗中心,也可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集约化育苗中心进行改造提升。申报实施主体为从事蔬菜育苗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须取得《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育苗设施以宁夏二代节能日光温室、轻简化装配式等新型结构日光温室为主,每个育苗中心苗床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年繁育瓜菜种苗1500万株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技术应用率超过85%,壮苗率达到98%以上。一是提升集约化育苗装备水平。以机械化、智能化为目标,集成应用集约化育苗优新设备,提高种苗培育质量,树立标杆,引领育苗产业高质量发展。购置配套种子消毒处理设备,温光可控催芽室,自动化播种流水线,嫁接苗自动切割机,净水设备,自动化移苗补苗机,可移动式育苗床架,潮汐式物流苗床,保温储水罐,智能环境精准控制,种苗运转,加温、降温等设施装备,提高育苗质量。二是集成示范标准化育苗技术。示范环境调控、水肥管理、绿色防控、嫁接育苗、宜机化移栽种苗调控等技术,推行集约化育苗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推广健康种苗生产技术,提高种苗质量。开展优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宣传推介,育苗技术现场观摩和培训,种苗销售后技术指导、农资供给、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新建或提升改造集约化育苗中心每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共补助资金2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与自筹资金1:1配套。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子消毒处理设备、温光可控催芽室、自动化播种流水线、嫁接苗自动切割机、净水设备、自动化移苗补苗机、可移动式育苗床架、潮汐式物流苗床、智能精准控制设备、种苗运转设施等;自筹资金主要用于温室建设改造、卷帘机、保温被、棚膜、环境调控设备等,也可用于财政资金支持的设施设备的购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种子、基质、穴盘等生产资料的购置。

(二)创建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以蔬菜种植为主,集中连片,优先选择已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 (略) 外蔬菜主供应基地以及取得GAP认证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园面积100亩以上(设施占地面积)。一是建设核心示范区10栋(30亩)以上。集中展示蔬菜优新品种、优新技术、高效栽培模式,重点示范鱼菜共生、“三零”绿色种植、富硒蔬菜种植、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番茄潜叶蛾防治、生物菌剂应用、设施自动化控制等技术模式,集成集约化育苗、大行距高密栽培、水肥一体化、生物有机肥、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二是建设生产示范区70亩以上。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各10栋,配套应用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处方、生物菌剂应用、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模式,每栋温室示范以上技术不少于2项。三是标准园种植作物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以果菜类、叶菜类为主,配备外遮阳、卷帘机启停、保温被锁止、水肥一体化、弥雾喷药系统等设施自动化装备。打造成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四好”农业园区。四是完善加工冷链体系。加强标准园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配套田头预冷、分拣、保鲜冷库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开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级分选、冷链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开展精深加工等,延长产业链条,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体系,蔬菜绿色标准园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五是创建特色知名品牌。示范主体结合自身产品优势积极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及GAP认证,创建特色蔬菜、食用菌品牌,加大产品品牌建设力度,通过 (略) 场营销,扩大品牌影响, (略) 场,提高效益,实现品牌化销售。六是推进产业化经营。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公司+农户+基地+市场”联农带农机制,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实现产业化经营。七是在绿色标准园中推行“四好”园区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章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整治美化园区及周边环境,提升生产效能;对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界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推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产销一体化订单生产模式,推广适销对路品种和绿色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益,实现优质优价,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美丽乡村共建共享。标准园补助资金5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绿色轻简化、智能化生产相关设施设备、生产资料购置,检测化验,品牌建设,宣传培训等环节;不能用于化学合成肥料、化学农药、种子种苗、农膜等基础性生产资料购置。

(三)建设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2个。

1.建设设施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1个10亩以上,(日光温室集中连片5栋以上,拱棚集中连片10栋以上),示范棚要集中连片,日光温室示范基地在早春茬或秋冬茬生产中开展示范。主要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全部配套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防虫网;选择配套补光灯、灰黑地膜、诱虫板、性诱剂等技术装备。其中: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2栋、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2栋。根据生产实际选择种植作物,示范展示新品种5个以上,在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示范基础上,集成配套示范光合细菌菌剂、木醋酵素液、蝇蛆*壳素、安琪酵母营养肥、颐康益生微生物菌剂、蚯蚓全营养生物液体肥等生物菌剂及“真希”生物纳米有机硒肥;配套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技术,全生育期采用“三灌两喷法”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新技术试验研究1-2项。

2.建设露地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1个10亩以上,种植作物和栽培方式自行安排,主要示范蚯蚓粪改良土壤、农机农艺融合、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全部配套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选择配套机械化耕整地、移栽、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收等机械,诱虫板、性诱剂、杀虫灯等装备。其中:示范蚯蚓粪改良土壤技术2亩、示范农机农艺融合技术3亩、集成示范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5亩以上。根据生产实际选择种植作物,集成示范光合细菌菌剂、木醋酵素液、蝇蛆*壳素、安琪酵母营养肥、颐康益生微生物菌剂、蚯蚓全营养生物液体肥等生物菌剂及“真希”生物纳米有机硒肥;集成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技术,全生育期采用“三灌两喷法”进行绿色防控。开展新技术试验研究1-2项。

3.每个示范基地补助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蔬菜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设备与材料购置、测试化验、技术指导、观摩培训等支出。

(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精准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推广大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1套或中小型水肥一体化设备10套以上。在设备选型上,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基地推广大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每套控制面积设施不低于50亩,露地不低于200亩,一家一户独立生产推广中小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根据土壤质地、气候条件、作物需水需肥规律等,完善水肥一体化科学管理制度,实现水肥精准调控,进一步提高水肥利用效率,补贴资金30万元。

(五)推广“三零”绿色生产技术100亩。在日光温室、拱棚、露地蔬菜生产基地示范推广零化学肥料、零化学农药、零化学激素“三零”绿色生产技术,通过分析测定蔬菜基地土壤营养状况,制定施肥计划,按照施肥计划施用水溶性碳水化合物含量高的中熟堆肥、氨基酸、矿物质和中微量元素等肥料及微生物菌剂,对土壤进行太阳热养生处理,改良土壤结构,加速养分分解,提升蔬菜抗逆性和品质,每亩补助资金1000元,主要用于土壤太阳热养生处理中熟堆肥、中微量元素、氨基酸等肥料及生物农药购置。

(六)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实施中药材“铸龙工程”,在沙坡头区培育龙头企业1家,选择合适的区域,建设金银花、柴胡、秦艽等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亩以上,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签订订单生产收购协议。开展中药材收购、初加工、深加工、流通和销售全产业链服务;引进先进设备研发中成药、功能食品、饮料、化妆品等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GAP、GMP认证,提升中药材品牌影响力,培育中药材地域品牌。项目补贴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初加工、精深加工设备购置,中药饮片、中成药、功能食品、饮料、化妆品等产品开发,品牌培育,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所需材料、宣传展板、资料印刷等。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有关乡镇组织推荐的实施主体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验收条件。申报的经营主体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并自愿申请建设项目内各项任务,基地现有的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效果显著,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企业或合作社,申报新建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及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项目的主体,须取得有关乡镇、部门设施农用地的审批。设施蔬菜标准园、水肥一体化等项目5年内建设并享受补贴的同类型项目主体不再进行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为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推广速度,调整优化蔬菜种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依托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标准化程度高、技术力量强、建设积极性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推动沙坡头区冷凉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遴选通知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结合辖区内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进度安排、资金概算、扶持环节、效益分析、组织管理等部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由所在乡镇按照每个项目审核推荐1-2家实施主体,以乡镇推荐函的形式(申报表、资质材料、实施方案、信誉记录等,一式两份)报送至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评审确定。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对经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

(四)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实施主体名单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沙坡头区2024年冷凉蔬菜产业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工作。


附件:沙坡头区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推荐申报表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为扎实做好2024年冷凉蔬菜产业项目,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推广速度,调整优化蔬菜种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不断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通过冷凉蔬菜产业项目撬动,以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规模化发展为路径,推动冷凉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按照企业申报、乡镇推荐、部门评审的原则,现面向沙坡头区公开遴选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的实施主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建设内容及政策支持

(一)新建或提升改造集约化育苗中心2个。可新建集约化育苗中心,也可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实力的集约化育苗中心进行改造提升。申报实施主体为从事蔬菜育苗的企业、合作社等主体,须取得《蔬菜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育苗设施以宁夏二代节能日光温室、轻简化装配式等新型结构日光温室为主,每个育苗中心苗床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以上,年繁育瓜菜种苗1500万株以上,良种覆盖率达到95%以上,新技术应用率超过85%,壮苗率达到98%以上。一是提升集约化育苗装备水平。以机械化、智能化为目标,集成应用集约化育苗优新设备,提高种苗培育质量,树立标杆,引领育苗产业高质量发展。购置配套种子消毒处理设备,温光可控催芽室,自动化播种流水线,嫁接苗自动切割机,净水设备,自动化移苗补苗机,可移动式育苗床架,潮汐式物流苗床,保温储水罐,智能环境精准控制,种苗运转,加温、降温等设施装备,提高育苗质量。二是集成示范标准化育苗技术。示范环境调控、水肥管理、绿色防控、嫁接育苗、宜机化移栽种苗调控等技术,推行集约化育苗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推广健康种苗生产技术,提高种苗质量。开展优新品种试验示范和宣传推介,育苗技术现场观摩和培训,种苗销售后技术指导、农资供给、托管等社会化服务。新建或提升改造集约化育苗中心每个补助资金100万元,共补助资金200万元,财政补助资金与自筹资金1:1配套。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种子消毒处理设备、温光可控催芽室、自动化播种流水线、嫁接苗自动切割机、净水设备、自动化移苗补苗机、可移动式育苗床架、潮汐式物流苗床、智能精准控制设备、种苗运转设施等;自筹资金主要用于温室建设改造、卷帘机、保温被、棚膜、环境调控设备等,也可用于财政资金支持的设施设备的购置;项目资金不得用于种子、基质、穴盘等生产资料的购置。

(二)创建设施蔬菜绿色标准园1个。以蔬菜种植为主,集中连片,优先选择已认定的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基地、 (略) 外蔬菜主供应基地以及取得GAP认证基地。设施蔬菜标准园面积100亩以上(设施占地面积)。一是建设核心示范区10栋(30亩)以上。集中展示蔬菜优新品种、优新技术、高效栽培模式,重点示范鱼菜共生、“三零”绿色种植、富硒蔬菜种植、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番茄潜叶蛾防治、生物菌剂应用、设施自动化控制等技术模式,集成集约化育苗、大行距高密栽培、水肥一体化、生物有机肥、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二是建设生产示范区70亩以上。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各10栋,配套应用集约化育苗、水肥一体化、保健性病虫害绿色防控大处方、生物菌剂应用、农机农艺融合等技术模式,每栋温室示范以上技术不少于2项。三是标准园种植作物结合当地特色优势产业,以果菜类、叶菜类为主,配备外遮阳、卷帘机启停、保温被锁止、水肥一体化、弥雾喷药系统等设施自动化装备。打造成管理好、环境好、质量好、效益好“四好”农业园区。四是完善加工冷链体系。加强标准园水电路沟渠等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生产条件,配套田头预冷、分拣、保鲜冷库等商品化处理设施。开展蔬菜产品清洗、分级分选、冷链保鲜等采后商品化处理,开展精深加工等,延长产业链条,构建产加销一体化体系,蔬菜绿色标准园产品100%实行商品化处理。五是创建特色知名品牌。示范主体结合自身产品优势积极开展绿色、有机食品及GAP认证,创建特色蔬菜、食用菌品牌,加大产品品牌建设力度,通过 (略) 场营销,扩大品牌影响, (略) 场,提高效益,实现品牌化销售。六是推进产业化经营。以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或龙头企业为载体,发展订单生产,建立“公司+农户+基地+市场”联农带农机制,把一家一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实行“六统一管理”(统一品种、统一购药、统一标准、统一检测、统一标识、统一销售),实现产业化经营。七是在绿色标准园中推行“四好”园区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安全生产规范和规章管理制度,提升安全生产能力;整治美化园区及周边环境,提升生产效能;对尾菜等农业废弃物进行集中无害化处理;投入品实行专人负责,建立进出库台账,生产档案统一编制,详细记载农事操作;定期检测产品安全质量,确保安全期采收,不合格的产品不销售;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制度,实现生产档案可查询、流向可追踪、产品可召回、责任可界定,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推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合作共赢”产销一体化订单生产模式,推广适销对路品种和绿色生产技术,提升生产效益,实现优质优价,有效促进农民增收,推进美丽乡村共建共享。标准园补助资金50万元,财政资金主要用于绿色轻简化、智能化生产相关设施设备、生产资料购置,检测化验,品牌建设,宣传培训等环节;不能用于化学合成肥料、化学农药、种子种苗、农膜等基础性生产资料购置。

(三)建设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2个。

1.建设设施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1个10亩以上,(日光温室集中连片5栋以上,拱棚集中连片10栋以上),示范棚要集中连片,日光温室示范基地在早春茬或秋冬茬生产中开展示范。主要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全部配套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防虫网;选择配套补光灯、灰黑地膜、诱虫板、性诱剂等技术装备。其中:示范秸秆生物反应堆技术2栋、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2栋。根据生产实际选择种植作物,示范展示新品种5个以上,在秸秆生物反应堆、蚯蚓生物套种套养技术示范基础上,集成配套示范光合细菌菌剂、木醋酵素液、蝇蛆*壳素、安琪酵母营养肥、颐康益生微生物菌剂、蚯蚓全营养生物液体肥等生物菌剂及“真希”生物纳米有机硒肥;配套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技术,全生育期采用“三灌两喷法”实现病虫害绿色防控。开展新技术试验研究1-2项。

2.建设露地蔬菜新技术集成示范基地1个10亩以上,种植作物和栽培方式自行安排,主要示范蚯蚓粪改良土壤、农机农艺融合、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全部配套滴灌水肥一体化设备,选择配套机械化耕整地、移栽、施肥、病虫害防治、采收等机械,诱虫板、性诱剂、杀虫灯等装备。其中:示范蚯蚓粪改良土壤技术2亩、示范农机农艺融合技术3亩、集成示范生物菌剂施用、外源硒肥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等技术5亩以上。根据生产实际选择种植作物,集成示范光合细菌菌剂、木醋酵素液、蝇蛆*壳素、安琪酵母营养肥、颐康益生微生物菌剂、蚯蚓全营养生物液体肥等生物菌剂及“真希”生物纳米有机硒肥;集成应用病虫害防控大处方技术,全生育期采用“三灌两喷法”进行绿色防控。开展新技术试验研究1-2项。

3.每个示范基地补助5万元,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蔬菜新技术试验示范所需设备与材料购置、测试化验、技术指导、观摩培训等支出。

(四)推广水肥一体化技术。建设精准水肥一体化示范基地,推广大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1套或中小型水肥一体化设备10套以上。在设备选型上,集中连片规模化生产基地推广大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每套控制面积设施不低于50亩,露地不低于200亩,一家一户独立生产推广中小型水肥一体化首部设备。根据土壤质地、气候条件、作物需水需肥规律等,完善水肥一体化科学管理制度,实现水肥精准调控,进一步提高水肥利用效率,补贴资金30万元。

(五)推广“三零”绿色生产技术100亩。在日光温室、拱棚、露地蔬菜生产基地示范推广零化学肥料、零化学农药、零化学激素“三零”绿色生产技术,通过分析测定蔬菜基地土壤营养状况,制定施肥计划,按照施肥计划施用水溶性碳水化合物含量高的中熟堆肥、氨基酸、矿物质和中微量元素等肥料及微生物菌剂,对土壤进行太阳热养生处理,改良土壤结构,加速养分分解,提升蔬菜抗逆性和品质,每亩补助资金1000元,主要用于土壤太阳热养生处理中熟堆肥、中微量元素、氨基酸等肥料及生物农药购置。

(六)培育龙头企业建设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实施中药材“铸龙工程”,在沙坡头区培育龙头企业1家,选择合适的区域,建设金银花、柴胡、秦艽等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1个。龙头企业建设标准化示范基地300亩以上,与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户签订订单生产收购协议。开展中药材收购、初加工、深加工、流通和销售全产业链服务;引进先进设备研发中成药、功能食品、饮料、化妆品等产品;开展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GAP、GMP认证,提升中药材品牌影响力,培育中药材地域品牌。项目补贴50万元,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初加工、精深加工设备购置,中药饮片、中成药、功能食品、饮料、化妆品等产品开发,品牌培育,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所需材料、宣传展板、资料印刷等。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的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有关乡镇组织推荐的实施主体必须符合自治区有关财政支农项目申报、验收条件。申报的经营主体应为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独立财务核算能力,近3年无违法违规和不良诚信记录,并自愿申请建设项目内各项任务,基地现有的特色产业优势明显,示范带动效果显著,有一定规模和有较强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带动能力的企业或合作社,申报新建的集约化育苗中心及中药材初加工聚集地项目的主体,须取得有关乡镇、部门设施农用地的审批。设施蔬菜标准园、水肥一体化等项目5年内建设并享受补贴的同类型项目主体不再进行申报。

三、遴选程序

为加快新品种新技术示范和推广速度,调整优化蔬菜种植结构,提升服务水平,依托有实力的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遴选一批工作基础好、标准化程度高、技术力量强、建设积极性高、带动能力强的项目实施主体,不断提高蔬菜生产能力和质量安全,推动沙坡头区冷凉蔬菜产业绿色高质量发展。

(一)公开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将遴选通知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发布。

(二)组织报名。结合辖区内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有关项目实施方案及资金计划,具体方案内容包括:目标任务、建设地点、实施内容、进度安排、资金概算、扶持环节、效益分析、组织管理等部分。根据企业申报情况由所在乡镇按照每个项目审核推荐1-2家实施主体,以乡镇推荐函的形式(申报表、资质材料、实施方案、信誉记录等,一式两份)报送至沙坡头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

(三)评审确定。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对经自主申报、乡镇审核推荐符合条件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

(四)挂网公示。对经评审确定的实施主体名单在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予以确定并实施项目。

(五)组织实施。最终确定实施项目的实施主体,按照《沙坡头区2024年冷凉蔬菜产业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方案》开展项目工作。


附件:沙坡头区2024年冷凉蔬菜和中药材产业项目实施主体推荐申报表



(略) 沙坡头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2月18日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