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政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缓释肥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内蒙古政茂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缓释肥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年产10万吨缓释肥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洁诺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年产10万吨缓释肥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镇前马群村,占地面积为8526平方米。项目新建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等,其余公辅工程依托原有,规模为年产缓释掺混肥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上料、搅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化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肥料回用于企业试验田;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9日


附件:


文件下载

内蒙古 (略) :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 (略) 年产10万吨缓释肥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洁诺 (略) 编制完成的《内蒙古 (略) 年产10万吨缓释肥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位 (略) 土默特左旗敕勒川镇前马群村,占地面积为8526平方米。项目新建生产车间、成品仓库、办公楼等,其余公辅工程依托原有,规模为年产缓释掺混肥料10万吨。项目总投资为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28万元,占总投资比例为1.4%。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取得相关部门审批手续,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建设可行。

二、项目建设与运营管理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原料上料、搅拌、包装等工序产生的粉尘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限值后由符合高度规定的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

3.加强水环境保护。化验室清洗废水经中和预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并排入化粪池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城镇污水处理厂。项目危废暂存间等区域须做好防渗措施。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废包装材料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处置;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灰作为肥料回用于企业试验田;实验废液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须按照排污许可和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制定和落实环境监测方案,并在启动生产设施或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自主验收。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 (略) 生态环境局土默特左旗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略) 生态环境局

2024年2月9日


附件:


文件下载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附件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