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环境影响报告表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环境影响报告表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福贡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一、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架科底段治理工程 | |||||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架科底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架科底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 2.50km,新建防洪堤长 2.50km。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4767.43万元。怒江干流架科底段共右岸1个治理段,为维独村治理段,新建防洪堤长2.50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防汛道路2.50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共设置排涝涵管1根。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拟在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布设一个沉砂滤油池。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维独村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挡,也可考虑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的主要交通干道和施工道路,要求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在这些路段鸣笛。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架科底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不在施工区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架科底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4)水生生态监测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并按相关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或复耕,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需加强堤防上的草木抚育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架科底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鹿马登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鹿马登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鹿马登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为16.47km,新建防洪堤长5.965km。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5657.15万元。怒江干流鹿马登段左岸分为1个治理段,位于麻*底村,新建防洪堤长0.17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怒江干流鹿马登段右岸分为5个治理段,含亚坪村段、娃土娃村段、巴*朵村段、布拉底村段和赤恒底村段,新建防洪堤长5.79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5.965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堤排涝涵管共布置17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各施工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拟在各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各布设一个沉砂滤油池,共2个。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各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共2个。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拟在相应施工场地面向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鹿马登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第2年12月-第3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鹿马登底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4)水生生态监测。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需加强堤防上的草木抚育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鹿马登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马吉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马吉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马吉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0.625km,新建堤防长0.625km。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493.07万元。新建防洪堤长0.62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为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无护坡护岸治理。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0.625km,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本次工程拟设置1个穿堤排涝涵管。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 ②在混凝土拌和点(移动搅拌机)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矩形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木加*村居民点及财政希望小学较近时,应采取移动式隔声屏障。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马吉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3)水生生态监测。 (4)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马吉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石月亮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18.15km,新建防洪堤长1.965km,无护坡护岸治理。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5600.02万元。左岸分4段,分别位于拉马底村、利沙底村、知洛村、扎利村,新建防洪堤长1.20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右岸位于知古朵村,新建防洪堤长0.76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1.965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穿堤排涝涵管共布置3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各施工区(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共2个,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办公生活区各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共2个。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挡,也可考虑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石月亮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第2年12月-第3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石月亮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4)水生生态监测。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需加强堤防上的草木抚育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子里*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子里*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子里*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7.26km,新建防洪堤长3.93km,无护坡护岸治理。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8167.77万元。怒江干流子里*段左岸分为2个治理段,分别为俄科罗村和子里*村段治理段,新建防洪堤长0.67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怒江干流子里*段右岸分为2个治理段,分别为腊母*村、金秀谷村治理段,新建防洪堤长3.25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3.93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共设置排涝涵管5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拟在各施工区(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各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共2个。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矩形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各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共2个。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俄科罗村、子里*村、腊母*村、金秀谷村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挡,也可考虑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子里*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第2年12月-第3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子里*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或浆砌石仰斜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3)水生生态监测。 (4)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子里*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怒江州生态环境局2024年2月22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表 |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公示期为:2024年2月22日至2024年2月26日(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86-*、*(福贡分局);传 真:0886-* 通讯地址: (略) 新城区怒江州生态环境局;邮 编:* 一、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架科底段治理工程 | |||||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架科底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架科底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 2.50km,新建防洪堤长 2.50km。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总投资4767.43万元。怒江干流架科底段共右岸1个治理段,为维独村治理段,新建防洪堤长2.50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防汛道路2.50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共设置排涝涵管1根。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施工产生的建筑垃圾等要合理堆放,应定期清运。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拟在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布设一个沉砂滤油池。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维独村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挡,也可考虑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施工运输车辆经过的主要交通干道和施工道路,要求车辆限速行驶,并禁止在这些路段鸣笛。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架科底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收集、处置,不在施工区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架科底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4)水生生态监测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临时用地,并按相关要求办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措施或复耕,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施工过程中如发现有重点保护植物,进行就地保护,设置围栏和植物保护警示牌,如发现保护动物活体,避免主动伤及,严禁捕杀。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需加强堤防上的草木抚育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架科底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鹿马登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鹿马登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鹿马登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治理河道长度为16.47km,新建防洪堤长5.965km。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5657.15万元。怒江干流鹿马登段左岸分为1个治理段,位于麻*底村,新建防洪堤长0.17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怒江干流鹿马登段右岸分为5个治理段,含亚坪村段、娃土娃村段、巴*朵村段、布拉底村段和赤恒底村段,新建防洪堤长5.79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5.965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堤排涝涵管共布置17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各施工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拟在各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各布设一个沉砂滤油池,共2个。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各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共2个。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拟在相应施工场地面向敏感点一侧设置声屏障,以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鹿马登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第2年12月-第3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鹿马登底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4)水生生态监测。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需加强堤防上的草木抚育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鹿马登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马吉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马吉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马吉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0.625km,新建堤防长0.625km。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1493.07万元。新建防洪堤长0.62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为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无护坡护岸治理。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0.625km,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本次工程拟设置1个穿堤排涝涵管。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在施工区(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 ②在混凝土拌和点(移动搅拌机)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矩形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木加*村居民点及财政希望小学较近时,应采取移动式隔声屏障。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马吉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3)水生生态监测。 (4)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马吉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石月亮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18.15km,新建防洪堤长1.965km,无护坡护岸治理。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5600.02万元。左岸分4段,分别位于拉马底村、利沙底村、知洛村、扎利村,新建防洪堤长1.20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右岸位于知古朵村,新建防洪堤长0.76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1.965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穿堤排涝涵管共布置3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各施工区(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共2个,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办公生活区各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共2个。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挡,也可考虑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石月亮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第2年12月-第3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石月亮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4)水生生态监测。 (5)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 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5.5 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保护措施: (1)进一步优化施工场地布置,临时场地布设尽量避让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如确实无法避让,选择植被稀疏地带,减少植被破坏。 (2)严格控制施工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临时占地和基础土石方开挖量,减少施工扰动和施工开挖面;严格控制施工红线,施工活动范围控制在施工区域内。 (3)对占地范围的耕植土进行表土剥离,并进行表土养护,用于后期临时占地的复耕和植被恢复。 (4)合理组织施工,基础施工应集中力量在尽量短的施工时间内完工,以减少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受干扰的时间。 (5)加强施工人员生态保护教育,严禁捕猎、捕食野生动物和随意砍伐植被。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项目建成后,不会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项目建成后需加强堤防上的草木抚育管理工作,以更好的保护生态环境。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石月亮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子里*段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子里*段治理工程 | 建设地点 | 福贡县子里*乡 | 建设单位 | 福贡县水利局 |
环评文件类型 | 环境影响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北易昇 (略) | ||
项目概况 | |||||
本工程河道治理长度为7.26km,新建防洪堤长3.93km,无护坡护岸治理。本工程建设性质为新建。工程估算总投资8167.77万元。怒江干流子里*段左岸分为2个治理段,分别为俄科罗村和子里*村段治理段,新建防洪堤长0.67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怒江干流子里*段右岸分为2个治理段,分别为腊母*村、金秀谷村治理段,新建防洪堤长3.255km。主要采用堤防型式(浆砌石衡重式防洪堤、浆砌石仰斜式防洪堤)。新建4m宽的堤顶防汛道路3.93km,该道路采用20cm厚混凝土,底部为15cm厚水泥稳定碎石。采用无闸控制带拍门的涵管穿堤排涝,共设置排涝涵管5个。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 (1)废气:施工期废气主要包括施工扬尘、临时堆料场扬尘、道路扬尘;运输车辆、施工机械等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 (2)废水:废水主要有基坑排水、含油废水、混凝土拌合废水、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3)噪声:施工期噪声污染源包括两部分,一个是来自施工机械噪声,主要有推土机、挖掘机、振动碾等,另一个是交通运输噪声; (4)固废:固体废物主要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含油废水处理后产生的废油; (5)生态环境:施工期对动植物、土地、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土流失的影响。 二、运营期 本项目为防洪除涝工程,运营期无废气、废水、固废和噪声污染物排放。 | |||||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单位应文明施工,加强施工期的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控工作。 ②建筑物拆迁严格执行湿法作业和分区作业模式,作业前对建筑物进行湿化处理。机械作业期间,采取同步持续高压喷淋或洒水降尘措施,配合集中拆迁、渣土集中清运等管理模式,减少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 ③车辆运输施工产生的多余土方时,必须密闭、包扎、覆盖,避免沿途漏撒,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定路段行驶,控制扬尘污染。 ④加强材料转运与使用的管理,合理装卸,规范操作。 ⑤施工场地附近的道路在车辆进出时洒水,保持湿润,减少或避免产生扬尘。 ⑥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临时堆土应及时苫盖、干燥天气下易起尘的裸露土地及时洒水抑尘。 ⑦本工程现场配置0.4m3移动式混凝土搅拌机,其施工作业点应避免位于居民敏感点的上风向。 2、施工水环境保护措施 ①设备冲洗含油废水通过场地内的隔油池、沉淀池净化后,上清液循环使用,回用于车辆、机械冲洗,不外排。拟在各施工区(施工机械车辆停放场)各设置1个隔油沉淀池,共2个。 ②在混凝土拌合点(移动搅拌机)四周设置集水沟收集此碱性废水,再进入矩形沉淀池进行沉淀中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回用用作场地降尘、设备冲洗等,不外排。拟在混凝土拌和点设置2个中和沉淀池,交替沉淀。 ③基坑排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 ④生活污水采用临时化粪池进行处理后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用作农肥。拟在施工营地各设置1个临时化粪池,共2个。 ⑤施工材料如沥青、砂石料等不宜堆放在地表水体附近,并应备有临时遮挡的帆布。施工区、临时堆料场四周应修建截水排水沟,并在出口设置沉沙池和拦砂网,将含泥沙的雨水、泥浆经沉砂池沉淀后回用于路面洒水、机械和车辆清洗等。 ⑥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施工产生的泥土和散体施工材料阻塞周边河流沟渠,避免对周边沟渠排渍的影响。 ⑦严禁向怒江水体抛洒弃渣或者排放施工废水、生活污水。 ⑧在施工垃圾和土石方临时堆放点周边设置排水沟,将含大量SS的废水引至沉淀池中沉淀处理,施工垃圾和土石方需由建筑垃圾清运处和环卫部门及时清运出施工现场,以避免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垃圾集中存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3、施工噪声防治措施 ①严格遵守当地环保局对建筑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有关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和加强对一线操作人员的环境意识教育来控制。 ②尽量采用低噪声机械,在施工过程中应选用等低噪声施工工艺。施工过程中还应经常对设备进行维修养护,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使噪声增强现象的发生。 ③在居民点附近施工时,将高噪声设备尽量布置在远离周围村民的位置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高噪声施工机械禁止在夜间(晚22:00~早6:00)施工,同时高噪声设备避免在午休时间施工。 ④优化施工区、临时堆料场等施工场地布局,尽量远离居民区,距离俄科罗村、子里*村、腊母*村、金秀谷村居民点较近时,应采取临时的隔音围挡,也可考虑建临时围墙代替隔声墙的作用。 ⑤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工点,施工单位应视具体情况及时与环保部门取得联系,按规定办理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同时发布公告最大限度地争取民众地谅解和支持。 ⑥加强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物料运输时间。 ⑦施工材料装卸应该轻拿轻放,严禁抛掷,并辅以一定的减缓措施,如铺设草包等减少此类噪声。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①剥离表土则临时堆存于临时堆料场内用于后期复耕或植被恢复。 ②在施工生产生活区设置带盖垃圾桶,收集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生活垃圾,安排专人负责营地内环境卫生的管理和卫生清扫,垃圾经收集后先进行分拣,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利用,不可回用部分定期运至子里*乡,利用乡镇垃圾处理系统进行统一处理。 ③建筑物拆除产生的建筑垃圾分类收集,能回收利用的外售,不能回收利用的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 ④施工期产生的隔油沉淀池废油为危险废物,委托有危废资质的单位进行收集、处理,不在施工区域暂存。 5、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5.1植被及植物保护措施: (1)避免及减缓措施: ①进一步优化工程布置,工程选址应尽量避开占用林地、草地,应尽量选择荒地、未利用地和河滩地,减少对沿线自然生态和植被的破坏。 ②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尽量减少耕地占用;占用耕地表土剥离后,剥离表土应在临时堆料场单独保存,施工结束后用于表土回覆,并进行复耕,恢复耕地原土地使用功能。 ③施工期前可通过优化施工方案,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尽量减少施工对植被的破坏;施工结束后应对工程建设中临时占用的土地及时植被恢复。 ④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工程施工均在枯水期(第1年12月-第2年4月、第2年12月-第3年4月)进行,从施工时间看,怒江保护鱼类中,工程江段主要保护鱼类繁殖期集中在4-7月。结合保护区特别保护期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施工期,挡墙、块石护脚等项目基础底部高程较低,尽可能利用最枯月份采用干地施工(即河道水位低于挡墙、块石护脚基础底部高程时实施),浆砌石挡墙堤脚施工、临水侧墙角块石回填施工应在3月1日前完成,避开怒江中上游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要保护对象特别保护期3月1日至8月31日,并且在鱼类产卵活动高峰时段减少施工。 (2)生态堤防:结合怒江干流子里*段两岸实际情况,本工程治理型式主要采用堤防型式。采用浆砌石衡重式挡墙或浆砌石仰斜式挡墙和现浇格构草皮生态框的两级复式防洪堤这种生态堤防,可在满足工程的稳定性与安全性要求前提下,改善水生态环境,满足景观需求。 (3)生态修复:施工期应采用合理科学的施工工艺减少对浅滩的影响,工程完建后应尽快对沿岸生态环境开展修复工作。 (3)水生生态监测。 (4)加强渔政监督管理与环保宣传。 5.4临时工程占地保护及恢复措施:施工期前进一步优化施工方案,尽量减少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临时用地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临时用地涉及占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的,应符合《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等相关规定。项目施工结束后,结合水土保持方案,对于施工临时道路、施工生产生活区、临时堆料场等工程建设中临时占地实施进行表土覆盖、播种草籽等植被恢复或复耕措施,恢复其原有迹地功能,交还给原土地使用权单位或个人。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略) 福贡县怒江干流子里*段治理工程全文公示承诺 | ||||
拟审批意见 | |||||
拟审批意见 | 同意审批 | ||||
注: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主要环境影响、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拟审批意见、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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