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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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 17:40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五懿晟能源20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

达茂旗明安镇那仁宝利格嘎查、莎茹塔拉嘎查,与旗政府驻地百灵庙镇直线距离约61km。

达茂 (略)

内蒙古汇远 (略)

本项目为点状征地,原环评批复总占地面积为69.025hm2(其中永久占地33.7581hm2,临时占地35.2669hm2)。地块布置67台单机容量3000K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风力发电机组功率限制在2000KW),同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200MVA。

本次变更为:总占地面积为26.1369hm2(其中永久占地3.3869hm2,临时占地22.75hm2)。该地块布置10台单机容量6700kW和19台单机容量7000kW风机及配套29台箱变,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200MVA。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升压站、风电机组及箱变、集电线路、场内和进场道

路、临时工程等。

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食堂水槽下设置隔油池1座,有效容积0.3m3),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新建10#玻璃钢化粪池1座),后拉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风机检修会产生含油抹布,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用带盖容器收集含油抹布,该部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的事故废油,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属于危险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20-08)。该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态: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布局,优化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

防沙治沙: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植被、生态和土地沙化造成影响,按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和应对措施。

2

(略) 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风电部分)

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境内,场区距离达茂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约19km。

包 (略)

内蒙古川蒙 (略)

(略) 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风电部分)规划建设规模120MW风电,配置储能150MW/300MW·h。风机采用单机容量6.7MW风机18台,轮毂高度110m,叶轮直径192m。风电场年发电量综合可利用率为70%,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MW·h(已考虑风电机组尾流影响折减率),等效发电小时数3420h。本项目评价仅针对风场建设进行评价,升压站建设及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和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81400.63万元,环保投资1020.37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风场风机区域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气,仅有部分检修道路扬尘产生,扬尘采取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本项目风场风机区域运营期人员依托升压站人员,风机区域不产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⑴风场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箱、废零件等为一般固废,送至废品回收站;

⑵风力发电机维修垃圾和污油(风场内风机的润滑油)依托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⑶风电机组运营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依托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⑷风电场内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箱变贮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在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3m3的事故油贮油池(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cm/s),足够盛放事故时的箱变变压器油。

5.生态: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布局,优化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

6.防沙治沙: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植被、生态和土地沙化造成影响,按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和应对措施。



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达茂旗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拟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
发布时间:** 17:40 | 文章来源: (略) 生态环境局 | 作者: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 访问量:次 字号:[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日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日-**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0472-*

通讯地址:内蒙古 (略) 达茂联合旗生态环境分局(*)

一.拟作出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合格决定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或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1

(略) 可再生能源综合应用示范区首期160万千瓦风电项目标段五懿晟能源20万千瓦风电项目变更

达茂旗明安镇那仁宝利格嘎查、莎茹塔拉嘎查,与旗政府驻地百灵庙镇直线距离约61km。

达茂 (略)

内蒙古汇远 (略)

本项目为点状征地,原环评批复总占地面积为69.025hm2(其中永久占地33.7581hm2,临时占地35.2669hm2)。地块布置67台单机容量3000KW风力发电机组(其中1台风力发电机组功率限制在2000KW),同时配套建设220kv升压站一座,主变容量200MVA。

本次变更为:总占地面积为26.1369hm2(其中永久占地3.3869hm2,临时占地22.75hm2)。该地块布置10台单机容量6700kW和19台单机容量7000kW风机及配套29台箱变,新建1座220kV升压站,主变容量200MVA。

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升压站、风电机组及箱变、集电线路、场内和进场道

路、临时工程等。

废水防治措施:本项目生活污水包括食堂废水及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隔油处理后(食堂水槽下设置隔油池1座,有效容积0.3m3),与生活污水一起排入化粪池(新建10#玻璃钢化粪池1座),后拉运至城镇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外排。

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运营期升压站产生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固废防治措施:本项目运行期风机检修会产生含油抹布,环评要求建设单位采用带盖容器收集含油抹布,该部分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当主变压器发生事故时,会产生一定的事故废油,主要污染物为石油类,属于危险废物(HW08 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900-220-08)。该事故废油排至事故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生态: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布局,优化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

防沙治沙: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植被、生态和土地沙化造成影响,按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和应对措施。

2

(略) 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风电部分)

达茂旗巴音敖包苏木境内,场区距离达茂旗政府所在地百灵庙镇约19km。

包 (略)

内蒙古川蒙 (略)

(略) 达茂旗零碳产业园一期项目(风电部分)规划建设规模120MW风电,配置储能150MW/300MW·h。风机采用单机容量6.7MW风机18台,轮毂高度110m,叶轮直径192m。风电场年发电量综合可利用率为70%,风电场年理论发电量为*MW·h(已考虑风电机组尾流影响折减率),等效发电小时数3420h。本项目评价仅针对风场建设进行评价,升压站建设及工频电磁场、无线电干扰和输电线路的环境影响评价,由建设单位另行委托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总投资81400.63万元,环保投资1020.37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1.废气防治措施:本项目风场风机区域运营期不产生生产废气,仅有部分检修道路扬尘产生,扬尘采取限制车速并加强日常管理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

2.本项目风场风机区域运营期人员依托升压站人员,风机区域不产生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

3.噪声防治措施:通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经采取有效措施后,厂界噪声贡献值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防治措施:⑴风场运营期产生的废包装箱、废零件等为一般固废,送至废品回收站;

⑵风力发电机维修垃圾和污油(风场内风机的润滑油)依托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⑶风电机组运营中产生的废铅蓄电池,依托升压站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⑷风电场内箱式变压器事故废油经箱变贮油池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5)在每台箱变下方设置1个3m3的事故油贮油池(渗透系数小于等于10-10cm/s),足够盛放事故时的箱变变压器油。

5.生态:按照《报告书》要求,合理布局,优化施工,施工结束后对施工场地进行综合整治、植被恢复等,种植适宜当地生长的草种。

6.防沙治沙: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对植被、生态和土地沙化造成影响,按要求进行综合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对策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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