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关于浦东新区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略)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局《关于商请审批<浦东 (略)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卫规划〔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 (略) 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以及国家、市 (略) 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 (略) 系统工作和推进医联体内部业务协同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浦东 (略) (略) 应用水平,推进智慧型医联体高质量发展,原则 (略)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对标电子病历五级、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三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五级*等信息化建设要求,实现高质量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功能定位,促进提升医联体医疗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建设 (略) 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 (略) 数智能力提升与智慧医联体协同能力提升等系统开发建设和配套软硬件采购等。
四、本项目法人 (略) 浦东 (略) 。
五、请按上述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中,应进一步明确新建及原有系统升级改造范围; (略) 已建系统和本次新建内容的互补关系,补充原有机房及硬件设备的利旧方案,明确本次拟采购设备具体用途及部署方式;优化项目技术路线,进一步细化底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应用系统功能的集约整合建设;落实区信创工作相关要求,优化网络安全保障和密码应用技术内容,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阶段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八、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编制和送审。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略)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你局《关于商请审批<浦东 (略)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项目建议书的函》(浦卫规划〔2024〕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 (略) 高质量发展促进行动(2021-2025年)的通知》(国卫医发〔2021〕27号),以及国家、市 (略) 建设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 (略) 系统工作和推进医联体内部业务协同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浦东 (略) (略) 应用水平,推进智慧型医联体高质量发展,原则 (略)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项目建议书。
二、本项目建设目标是通过项目实施,对标电子病历五级、智慧服务三级、智慧管理三级、医院信息互联互通五级*等信息化建设要求,实现高质量区域性医疗中心的功能定位,促进提升医联体医疗服务能力。
三、本项目建设 (略) 改扩建工程配套信息化建设、 (略) 数智能力提升与智慧医联体协同能力提升等系统开发建设和配套软硬件采购等。
四、本项目法人 (略) 浦东 (略) 。
五、请按上述建设目标和建设内容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在可行性研究中,应进一步明确新建及原有系统升级改造范围; (略) 已建系统和本次新建内容的互补关系,补充原有机房及硬件设备的利旧方案,明确本次拟采购设备具体用途及部署方式;优化项目技术路线,进一步细化底座技术方案,充分考虑项目应用系统功能的集约整合建设;落实区信创工作相关要求,优化网络安全保障和密码应用技术内容,并明确项目绩效目标和考核指标。
六、本项目总投资在工可阶段明确,所需资金由新区财力安排。
七、请按照《政府投资条例》有关规定开展后续各项工作。
八、本项目建议书批复有效期12个月,请在有效期内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研究、编制和送审。在有效期内未能完成、确需延期的,应在有效期届满之日的30个工作日之前提出延期申请。
特此批复。
(略) 浦东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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