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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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参公示

泰州 (略) 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泰州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泰州 (略) 拟在泰兴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租赁101号厂房4楼2900平方米,建设镍金锡连续镀线2条、镍铜银连续镀线1条、镍铜锡银连续镀线1条、镍铜金滚镀线1条、镍铜银滚镀线1条,形成年加工电子元器件830吨的生产规模。

(二)运行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各电镀线产生的酸碱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氯化氢、硫酸雾。

(2)水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二类有机废水、前处理废水、一类漂洗废水、含镍废水、一类含氰废水、一类综合废水、一类含铬废水及化学镍废水。

(3)固体废物:主要有酸性废液、含镍废液、含镍废渣、氰金废液、氰金废渣、含锡废液、含锡废渣、含铬废液、含铜废液、含铜废渣、含氰废液、氰银废液、含银废渣、废棉芯、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等。

(4)噪声: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气体动力噪声。

(三)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概述

1、废气

各电镀线产生的含氰废气采用1套碱液(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个36米高排气筒(2#)排放;其它酸碱废气采用1套碱液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个36米高排气筒(1#)排放。各类废气在排放前的烟道上设置采样口,各类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通过使用环保原料、生产线加盖密闭措施、加强车间排风,可保证厂界达标。

通过预测,废气污染物在各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生产废水按二类有机废水、前处理废水、一类漂洗废水、含镍废水、一类含氰废水、一类综合废水、一类含铬废水及化学镍废水分类排放至至园区预设的管道内,进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收集管网进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生化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液)主要是酸性废液、含镍废液、含镍废渣、氰金废液、氰金废渣、含锡废液、含锡废渣、含铬废液、含铜废液、含铜废渣、含氰废液、氰银废液、含银废渣、废棉芯、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泰州 (略) 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选址与相关环保规划与政策具有相容性;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正常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功能;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拟建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及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http://**-j-p03zJGA?pwd=11o0提取码:11o0,或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3km范围内及其他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aX_Wlil3T8wXzs0tQ?pwd=zgpw提取码:zgpw,或直接向联系人索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 (略)

联系人:徐方建

联系电话:*

Email:f.j.*@*63.com

通信地址: (略) 新区镇澄路198号24栋三层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南京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泰州 (略)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翊辰 公示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翊辰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23.pdf

, (略) ,南京,镇江,泰州

泰州 (略) 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泰州 (略) 委托南京 (略) 承担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并征求公众意见。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泰州 (略) 拟在泰兴金茂源(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租赁101号厂房4楼2900平方米,建设镍金锡连续镀线2条、镍铜银连续镀线1条、镍铜锡银连续镀线1条、镍铜金滚镀线1条、镍铜银滚镀线1条,形成年加工电子元器件830吨的生产规模。

(二)运行期产生的主要污染物

(1)大气污染物: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是各电镀线产生的酸碱废气,主要污染物为氰化氢、氯化氢、硫酸雾。

(2)水污染物:本项目产生的废水包括生产废水(生产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等)、职工生活污水。生产废水包括二类有机废水、前处理废水、一类漂洗废水、含镍废水、一类含氰废水、一类综合废水、一类含铬废水及化学镍废水。

(3)固体废物:主要有酸性废液、含镍废液、含镍废渣、氰金废液、氰金废渣、含锡废液、含锡废渣、含铬废液、含铜废液、含铜废渣、含氰废液、氰银废液、含银废渣、废棉芯、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等。

(4)噪声:生产及辅助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气体动力噪声。

(三)本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防护措施概述

1、废气

各电镀线产生的含氰废气采用1套碱液(氢氧化钠、次氯酸钠)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个36米高排气筒(2#)排放;其它酸碱废气采用1套碱液喷淋洗涤装置处理,处理达标后通过一个36米高排气筒(1#)排放。各类废气在排放前的烟道上设置采样口,各类废气中污染物排放浓度能够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中表5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通过使用环保原料、生产线加盖密闭措施、加强车间排风,可保证厂界达标。

通过预测,废气污染物在各敏感点的落地浓度均达到环境质量标准,可满足环境保护要求,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

生产废水按二类有机废水、前处理废水、一类漂洗废水、含镍废水、一类含氰废水、一类综合废水、一类含铬废水及化学镍废水分类排放至至园区预设的管道内,进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相应的处理单元进行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经园区收集管网进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生化处理单元进行处理。项目废水经华东表面处理循环经济产业园废水处理中心处理达到排放标准要求后排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

本项目通过对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合理布局、绿化等措施,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固废(液)主要是酸性废液、含镍废液、含镍废渣、氰金废液、氰金废渣、含锡废液、含锡废渣、含铬废液、含铜废液、含铜废渣、含氰废液、氰银废液、含银废渣、废棉芯、废包装桶、废包装袋、废反渗透膜、废石英砂、废活性炭、不合格品、生活垃圾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仓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的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得到妥善处理处置,实现零排放。

(四)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泰州 (略) 电子元器件表面处理项目选址与相关环保规划与政策具有相容性;采用的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正常情况下各类污染物可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不会降低评价区域内的环境质量功能;环境事故风险水平可以接受。拟建项目在落实本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执行“三同时”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分析,拟建项目的建设具备环境可行性。

(五)索取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的方式及途径

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下载链接

http://**-j-p03zJGA?pwd=11o0提取码:11o0,或前往建设单位地址查阅纸质报告。

(六)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次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是建设项目所在地周围3km范围内及其他关注本项目建设的公众。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下载链接

http://**-aX_Wlil3T8wXzs0tQ?pwd=zgpw提取码:zgpw,或直接向联系人索取。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如公众有意见,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十)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泰州 (略)

联系人:徐方建

联系电话:*

Email:f.j.*@*63.com

通信地址: (略) 新区镇澄路198号24栋三层

(十一)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南京 (略)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

公示单位:泰州 (略)

2024年2月23日

附件1 翊辰 公示附件 公众意见表.docx

翊辰环评报告书征求意见稿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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