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祥兴户外设施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关于东莞市祥兴户外设施有限公司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略) (略) 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略) (略) 常平镇霞坑村霞坑工业三路5号201室,一期项目总投资80万,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项目主要从事户外长椅的加工生产,年产户外长椅2000张。
建设单位曾于2023年12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76号),且项目于2024年1月31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书编号*MA7H2AAM70001X)。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周恒裕;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霞坑村霞坑工业三路5号2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混料、破碎、切割工序
项目将破碎后边角料投入混料机中与塑胶粒(新料)进行搅拌混匀,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外逸粉尘(颗粒物)。另外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因破碎机为密闭破碎机,因此不会有破碎粉尘产生,但在开盖取料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扬起;项目切割工序为锯床切割、切割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项目混料、破碎、切割过程粉尘产生量不大,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确保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挤出成型工序
项目在挤出成型过程中需对塑胶粒进行加热,树脂原料被加热转化为熔融态,此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挤出过程除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异味,以臭气浓度为表征。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同时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冷却用水
项目挤出机的冷却方式为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不使用任何药剂。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较 (略) 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 (略) 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混料机、破碎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0dB(A)。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2)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 6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经破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统 (略) 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空压机油空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空压机油,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 (略) (略)
(略) (略) 建设项目
(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示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2017年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 (略) 生态环境局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略) 建设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有关信息予以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略) (略) (略) (略) 常平镇霞坑村霞坑工业三路5号201室,一期项目总投资80万,占地面积800m2,建筑面积800m2,项目主要从事户外长椅的加工生产,年产户外长椅2000张。
建设单位曾于2023年12 (略) (略) 编制了《 (略) (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4年1月4日 (略) 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4]176号),且项目于2024年1月31日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证书编号*MA7H2AAM70001X)。
我公司现组织开展验收工作,对该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环境保护管理等方面进行了现场检查。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略) ;
联系人:周恒裕;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常平镇霞坑村霞坑工业三路5号201室;
邮编:*。
三、建设项目污染源排放情况
1、空气污染源
(1)混料、破碎、切割工序
项目将破碎后边角料投入混料机中与塑胶粒(新料)进行搅拌混匀,混料过程中会产生少量外逸粉尘(颗粒物)。另外项目塑胶边角料经破碎机破碎后回用于生产,破碎过程因破碎机为密闭破碎机,因此不会有破碎粉尘产生,但在开盖取料的过程中,会有少量粉尘扬起;项目切割工序为锯床切割、切割过程会产生颗粒物。项目混料、破碎、切割过程粉尘产生量不大,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可确保颗粒物厂界外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
(2)挤出成型工序
项目在挤出成型过程中需对塑胶粒进行加热,树脂原料被加热转化为熔融态,此过程中会有少量有机废气产生,其主要成分为非*烷总烃;挤出过程除产生有机废气外,相应的会伴有异味,以臭气浓度为表征。生产过程产生的非*烷总烃废气通过集气管道收集后引至一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值要求;无组织排放非*烷总烃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要求;同时严格控制VOCs无组织废气的排放,厂区内无组织排 (略)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及其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2、水污染源
(1)冷却用水
项目挤出机的冷却方式为直接冷却,冷却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不使用任何药剂。该冷却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2)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 (略) 《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级标准中较 (略) 政污水管网,由市政污水管 (略) 常平东部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3、噪声污染源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工艺设备混料机、破碎机、挤出机、牵引机、切割机、空压机、冷却塔等运行产生的噪声,设备运行产生噪声值约为70~80dB(A)。
为减少生产设备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企业采取了以下具体的降噪措施:
(1)在设备选型方面,在满足工艺生产的前提下,选用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于某些设备运行时由振动产生的噪声,应对设备基础进行隔振、减振,以此减少噪声。
(2)重视厂房的使用状况,尽量采用密闭形式,少开门窗,防止噪声对外传播,其中靠厂界的厂房其一侧墙壁避免打开门窗;厂房内使用隔声材料进行降噪,并在其表面铺覆一层吸声材料,进一步削减噪声强度。
加强管理建立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防止设备故障形成的非生产噪声,确保环保措施发挥最有效的功能。
综上所述,采取经墙体隔音、减振和消声等措施处理后,项目营运期噪声对厂界的噪声贡献值较小,且夜间不生产,不会对周围的日常生活造成明显影响。再经过一段距离的衰减作用,使项目产生的噪声得到控制,这样使厂界噪声控制昼间≤ 60dB(A),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弃物污染源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
(1)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塑胶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统一收集后经破碎后重新回用于生产。
项目生产过程会产生少量废包装材料,统 (略) 回收处理。
(2)危险废物
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是废活性炭,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空压机油空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空压机油,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废油桶,收集后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建设单位: (略)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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