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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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 | |
(略) (略) " | |
(略) 光村镇新村附近 | |
(略) (略) | |
根据《 (略) 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建设工作专班会议纪要》([2022]第 9 期)关于研究部署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项目推进事宜要求,儋州段新建鱼骨线 5 条,5 条鱼骨 (略) 峨蔓镇、光村镇沿海附近。鱼骨线起点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衔接,终点位于海岸线附近。其中 DZK63+702.848 鱼骨线,沿 132 乡道布线,经过南湖村、灵番村、盐*村。DZK79+402.8 鱼骨线、DZK79+561.2 鱼骨线、DZK80+020 鱼骨线,位于回龙村北侧,在建火山海岸驿站东侧。DZK99+372.871 鱼骨线, (略) 新村南侧,夕照儋耳驿站东侧 | |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为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琼自然资规划[2020]374号)。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是《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琼自然资规划[*号)项目组成的一部分 | |
根据6月30日晓明书记专题会新增连接线优化 (略) 长的沿线要见海见景的指示精神, (略) 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建设工作专班第九期纪要的工作部署及要求。 本项 (略) 增设5条鱼骨线, (略) 沿海海防林分布密集,项目选线充分利用既有道路进行布线。通过对本项目对原有道路的改扩建既达到了见海见景的指示精神,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村庄道路条件。同时尽可能的减少了新增占地。因此,总体上项目选线合理。 | |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 |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外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 0。 2、本项目不设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沿线无废气集中排放源。 3、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收集;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门定期收集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理场卫生填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 0。 4、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对施工边界采取拉线、立林、挂标识牌等形式强化边界意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及地质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严格规范施工队*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DZK63+702.848鱼骨线位于儋州峨 (略) 级地质公园内,执行表中一级标准。其余路段,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暂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于不在现有交通干道两侧的村庄,参照乡村执行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现状及营运期均执行1类标准。 3、根据《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项目临近的近岸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海水区域标准。 4、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国土环境资源厅 2002.5),本项目位于I-4-5儋州和洋浦工业发展生态功能区。 | |
本项目鱼骨线仅为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来往车辆以附近村庄居民及游客的小客车为主,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较低。 | |
无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拟对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 现将拟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在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书面提出听证申请。
传真:无
通讯地址: (略) 迎宾大道茶山路怡心花园D18号楼( (略) 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或洋浦经济开发区盐田路8号三楼(洋浦政务服务中心)工程建设类综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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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光村镇新村附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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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略) 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建设工作专班会议纪要》([2022]第 9 期)关于研究部署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项目推进事宜要求,儋州段新建鱼骨线 5 条,5 条鱼骨 (略) 峨蔓镇、光村镇沿海附近。鱼骨线起点与海南环岛旅游公路衔接,终点位于海岸线附近。其中 DZK63+702.848 鱼骨线,沿 132 乡道布线,经过南湖村、灵番村、盐*村。DZK79+402.8 鱼骨线、DZK79+561.2 鱼骨线、DZK80+020 鱼骨线,位于回龙村北侧,在建火山海岸驿站东侧。DZK99+372.871 鱼骨线, (略) 新村南侧,夕照儋耳驿站东侧 | |
海南省环岛旅游公路项目(新增儋州段鱼骨线)符合国家现行的产业政策,为省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已列入《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琼自然资规划[2020]374号)。工程施工和营运期间对沿线生态环境、声环境、水环境、环境空气等会产生一定影响,但只要认真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减缓措施和相关要求,真正落实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所产生的负面影响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并能为环境所接受。因此,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建设是可行的。 | |
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 年本)》中鼓励类项目,是《海南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琼自然资规划[*号)项目组成的一部分 | |
根据6月30日晓明书记专题会新增连接线优化 (略) 长的沿线要见海见景的指示精神, (略) 环岛旅游公路及驿站规划建设工作专班第九期纪要的工作部署及要求。 本项 (略) 增设5条鱼骨线, (略) 沿海海防林分布密集,项目选线充分利用既有道路进行布线。通过对本项目对原有道路的改扩建既达到了见海见景的指示精神,又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村庄道路条件。同时尽可能的减少了新增占地。因此,总体上项目选线合理。 | |
本项目采用经济适用、技术可靠、环保节能的工艺;固废进行综合利用后以减少水土流失,符合国家提倡的循环经济、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等理念;在装车、汽车运输、场地平整等作业均有酒水车喷水抑尘,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项目采用的生产设备属于低噪音设备,并对主要噪声源设备进行消音、隔声、减振等措施,施工中体现清洁生产的要求。因此,项目具有清洁的生产工艺、清洁的生产过程、清洁的生产产品,符合清洁生产的原则。 | |
1、本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由环卫部门外运外理,不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生产及降尘,不外排。因此,本项目废水及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建议为 0。 2、本项目不设服务区等服务设施,沿线无废气集中排放源。 3、拆迁建筑垃圾用于路基填筑,不能回用的运至弃渣场处置;生活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垃圾,定期收集;对不能利用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门定期收集运输至当地生活垃圾填理场卫生填理;施工机械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单独收集,妥善贮存,再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故固废总量控制指标为 0。 4、建设单位认真落实本环评提出的降噪措施后,根据预测结果,生产运行过程中,厂界噪声可以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 |
对施工边界采取拉线、立林、挂标识牌等形式强化边界意识,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及地质公园内设置临时占地。开工前,在工地及周边设立爱护野生动物和自然植被的宣传牌,严格规范施工队*的行为,禁止非法猎捕和破坏野生动物及其生存环境。营运后按公路绿化设计的要求,及时恢复被破坏的植被和生态环境,防止地表裸露。继续完成拟建公路边坡范围内的植树种草工作。在采取上述生态保护措施后,项目对生态的影响基本上可以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 |
1、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项目DZK63+702.848鱼骨线位于儋州峨 (略) 级地质公园内,执行表中一级标准。其余路段,执行《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其修改单中的二级标准。 2、项目所在区域暂未进行声环境功能区规划,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对于不在现有交通干道两侧的村庄,参照乡村执行1类标准,因此本项目沿线声环境敏感点现状及营运期均执行1类标准。 3、根据《 (略) 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项目临近的近岸海域执行《海水水质标准》(GB3097-1997)中二类海水区域标准。 4、根据《 (略) 生态功能区划》( (略) 国土环境资源厅 2002.5),本项目位于I-4-5儋州和洋浦工业发展生态功能区。 | |
本项目鱼骨线仅为设计速度20km/h的四级公路,来往车辆以附近村庄居民及游客的小客车为主,正常情况下不会有危险化学品车辆通行,因此本项目运营期的环境风险较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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