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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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关于《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03-13、B2-03-14、B2-03-15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一、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琼中县文化休闲娱乐设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琼中县启动街心公园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性质需求为文化活动用地,但该项目地块在《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给定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文化活动用地,部分用地性质不符合该项目用地实际用途,考虑到本项目不仅是琼中县重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而且属于民生工程,需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因此,为加快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琼中县政府工作部署,特编制《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2-03-13、B2-03-14、B2-03-15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区位

本项目地块位于琼中县城县中路,西邻海榆中线,东邻环城东路,南邻琼中大道,交通便利。项目总用地20632.28㎡。

三、规划修改内容

本项目的论证地块为B2-03-13、B2-03-14、B2-03-15地块,论证修改后,地块调整修改为B2-03-13x、B2-03-14x、B2-03-15x、B2-03-28。地块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调整修改如下:


用地编码

主要指标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h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原控规

B2-03-1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52

2.0

30

45

40

B2-03-14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28

2.0

30

45

40

B2-03-15

文化活动用地

*

0.53

1.5

30

24

40

调整后

B2-03-13x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52

2.0

30

45

40

B2-03-14x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12

2.0

30

45

40

B2-03-15x

文化活动用地

*

2.06

1.5

30

24

40

B2-03-28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62

2.0

30

45

40

四、修改后图则

五、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3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榆中线与环城东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冯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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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B2-03-13、B2-03-14、B2-03-15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批前公示


一、 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完善琼中县文化休闲娱乐设施,满足人民群众休闲娱乐需求,琼中县启动街心公园建设项目,该项目用地性质需求为文化活动用地,但该项目地块在《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中给定用地性质为二类城镇住宅用地、文化活动用地,部分用地性质不符合该项目用地实际用途,考虑到本项目不仅是琼中县重点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而且属于民生工程,需做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因此,为加快完善项目用地手续,推进项目建设,根据琼中县政府工作部署,特编制《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B2-03-13、B2-03-14、B2-03-15地块规划调整论证报告(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区位

本项目地块位于琼中县城县中路,西邻海榆中线,东邻环城东路,南邻琼中大道,交通便利。项目总用地20632.28㎡。

三、规划修改内容

本项目的论证地块为B2-03-13、B2-03-14、B2-03-15地块,论证修改后,地块调整修改为B2-03-13x、B2-03-14x、B2-03-15x、B2-03-28。地块用地性质及控制指标调整修改如下:


用地编码

主要指标

用地性质

用地代码

用地面积(hm2)

容积率(≤)

建筑密度(≤%)

建筑限高(≤m)

绿地率(≥%)

原控规

B2-03-13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4.52

2.0

30

45

40

B2-03-14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28

2.0

30

45

40

B2-03-15

文化活动用地

*

0.53

1.5

30

24

40

调整后

B2-03-13x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52

2.0

30

45

40

B2-03-14x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2.12

2.0

30

45

40

B2-03-15x

文化活动用地

*

2.06

1.5

30

24

40

B2-03-28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

1.62

2.0

30

45

40

四、修改后图则

五、公示说明

为征求公众和相关权益人的意见和建议,现按规定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30天(2024年2月23日至2024年3月23日)

2.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现场公告:海榆中线与环城东路交汇处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楼大厅

(2)电子邮箱请发送到:*@*63.com

(3)书面意见请邮寄到: (略)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营根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国土局大楼),邮编*

(4)因网络空间有限,仅公示重点内容。如需详情,请咨询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规划股。咨询电话:0898-*,联系人:冯先生





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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