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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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的批前公示

公示内容:

2024年1月,我镇完成了《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项 (略) 黄江镇中部、公常路与莞深高速交汇处北侧,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3图则中F03-01地块和F02图则中的F02-1地块,面积合计约为5.78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类型。

(一)道路调整

新增一条2 (略) 支路,双向四车道,改善项目交通出入条件。

(二)地块细分

根据已批前期研究成果,将F03-01地块细分为F03-01a、F03-01b地块,其余部分并入F03-03地块。根据消防站选址,将F02-01地块细分为F02-01和F02-04地块。

(三)用地性质调整

根据已批前期研究成果,将F03-01a、F03-01b地块分别由旅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文化体育用地,原F03-01地块的其余部分由旅馆业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园地;根据黄江镇消防专项规划,将F02-04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

(四)容积率调整

根据已批前期研究成果,将F03-01a地块的容积率由2.2调整为4.18,高度由24米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30%。

(五)新增居住地块配建设施

根据最新技术规范新增F03-01a居住地块配建设施。

(六)完善图则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根据前期研究的管控内容和控规最新管控要求完善控规图则中的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七)其他技术修正

对原控规图则中图表不一致、地块编号重复问题进行勘误;根据最新高压走廊线位,修正调整后F03街坊控规图则中的高压走廊及建筑退线。

三、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4日。

四、公示方式

《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黄江镇住建大楼一楼宣传公示栏(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 (略) 广播 (略) 。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注明“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梁先生,联系电话0769-*。

(略) 黄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相关文件:
*_F02调整前后对比图.pdf

公示内容:

2024年1月,我镇完成了《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草案。 (略) 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规划调整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项 (略) 黄江镇中部、公常路与莞深高速交汇处北侧,本次调整主要涉及《东莞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3图则中F03-01地块和F02图则中的F02-1地块,面积合计约为5.78公顷。

二、规划调整内容

本次调整属于控规一般修改类型。

(一)道路调整

新增一条2 (略) 支路,双向四车道,改善项目交通出入条件。

(二)地块细分

根据已批前期研究成果,将F03-01地块细分为F03-01a、F03-01b地块,其余部分并入F03-03地块。根据消防站选址,将F02-01地块细分为F02-01和F02-04地块。

(三)用地性质调整

根据已批前期研究成果,将F03-01a、F03-01b地块分别由旅馆业用地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文化体育用地,原F03-01地块的其余部分由旅馆业用地调整为道路用地、园地;根据黄江镇消防专项规划,将F02-04地块由二类居住用地 (略) 政公用设施用地。

(四)容积率调整

根据已批前期研究成果,将F03-01a地块的容积率由2.2调整为4.18,高度由24米调整为100米,建筑密度由35%调整为30%。

(五)新增居住地块配建设施

根据最新技术规范新增F03-01a居住地块配建设施。

(六)完善图则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根据前期研究的管控内容和控规最新管控要求完善控规图则中的规划实施控制要点。

(七)其他技术修正

对原控规图则中图表不一致、地块编号重复问题进行勘误;根据最新高压走廊线位,修正调整后F03街坊控规图则中的高压走廊及建筑退线。

三、公示时间

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24日。

四、公示方式

《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

(一)网上公示: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二)现场展示:黄江镇住建大楼一楼宣传公示栏(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

(三)媒体公示:《东莞日报》 (略) 广播 (略) 。

五、凡是对本次规划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间内向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诉权利。

(一)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

(二)网站留言;

(三)发送电子邮件到:*@*q.com,注明“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四)将意见表邮寄至“ (略) 黄江镇黄江大道20号规划管理所”(邮编*),信封表面须注明“ (略) 黄江镇中心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F02、F03街坊调整公示意见”。

六、联系方式

(略) 黄江镇规划管理所梁先生,联系电话0769-*。

(略) 黄江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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