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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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拟审批公示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塘区岳塘路南侧

建设单位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投资1757.67万元(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50%) (略) 岳塘区岳塘路南侧建设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720m2。项目拟新建设一栋3F门诊楼, (略) 病床40张,1个地下污水处理站。主要诊疗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等。一楼主要包括CT室、药房、体检室、B超室、口腔诊室、诊室、治疗室等;二楼主要包括心脏康复区、中药熏蒸室、煎药室、中医诊室、儿童保健诊室、儿童专病门诊、艾灸室、银针室、中医馆、接种区、留观室、手术室、妇科诊室、AEFI室等;三楼主要包括化验室、输液区、心脏康复区、病房、心理治疗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房间装修废气。施工方须采取封闭式施工,施工时增设防尘布,加强洒水降尘,在装修时采用环保水性涂料等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废气。建设方须通过封闭式+投加生物除臭剂以及在污水处理站上方及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方式减少臭气排放,使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建设方须采 (略) 内布局,进行功能区划分, (略) 内通风等措施减少医疗废气。同时对生活垃圾收集站定期人工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清理垃圾,加强污水处理站四周绿化以阻止垃圾恶臭产生及扩散。

2.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建设方须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水、混凝土搅拌和冲洗砂等产生的冲洗废水进行收集,经过沉淀后再排入雨水管网中。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管网,最后经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湘江。运营期废 (略) 病人和医护人员生活用水、医疗用水等排水。建设方须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到雨水管网中;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到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化粪池+格栅+调节池+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自带污泥浓缩设备)+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中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建设方须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若有夜间连续施工的需要,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点集中使用多台施工机械;采取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等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空调外机、人群活动噪声等。建设方须采取优先选取低噪声类型,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所有有振动的设备均设减振基础或吊架,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 (略) 管理,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建设方须对建筑垃圾分类进行回收、回填、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包装废物、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检验废水、纯水设备废介质、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包装废物须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须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纯水设备废介质须交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检验废水、污泥和栅渣属于危险废物,建设方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做好防雨、防渗、防腐处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医疗废物、检验废水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定期清掏,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应急事故池用于贮存事故和突发事件时排放的污水,做好原辅材料的收集储存措施,保证储存间处于阴凉;制定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制定环保责任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环保事务,确保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及环境监测工作。

本次评价不包括DR、CT等辐射装置,该部分所有含辐射设备需单独另行环评。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的日常监督和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运营三个月内,建设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公众参与情况

  经审议,我局拟于近日内批准《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联系电话:0731-*

  联系地址: (略) 岳 (略) (略) 生态环境局岳塘分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

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略) 岳塘区岳塘路南侧

建设单位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长沙 (略)

项目概况

(略) 岳塘区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拟投资1757.67万元(环保投资26.5万元,占总投资的1.50%) (略) 岳塘区岳塘路南侧建设岳塘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项目,占地面积2720m2。项目拟新建设一栋3F门诊楼, (略) 病床40张,1个地下污水处理站。主要诊疗范围: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内科、妇产科等。一楼主要包括CT室、药房、体检室、B超室、口腔诊室、诊室、治疗室等;二楼主要包括心脏康复区、中药熏蒸室、煎药室、中医诊室、儿童保健诊室、儿童专病门诊、艾灸室、银针室、中医馆、接种区、留观室、手术室、妇科诊室、AEFI室等;三楼主要包括化验室、输液区、心脏康复区、病房、心理治疗室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施工期的废气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气和房间装修废气。施工方须采取封闭式施工,施工时增设防尘布,加强洒水降尘,在装修时采用环保水性涂料等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污水处理站臭气、医疗废气。建设方须通过封闭式+投加生物除臭剂以及在污水处理站上方及周边设置绿化带等方式减少臭气排放,使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建设方须采 (略) 内布局,进行功能区划分, (略) 内通风等措施减少医疗废气。同时对生活垃圾收集站定期人工喷洒生物除臭剂,及时清理垃圾,加强污水处理站四周绿化以阻止垃圾恶臭产生及扩散。

2.水污染防治。施工期建设方须设置沉淀池,对施工机械车辆冲洗水、混凝土搅拌和冲洗砂等产生的冲洗废水进行收集,经过沉淀后再排入雨水管网中。施工人员的生活废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排至污水管网,最后经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至湘江。运营期废 (略) 病人和医护人员生活用水、医疗用水等排水。建设方须实行雨污分流,雨水经雨水管网收集后,排入到雨水管网中;废水一并经化粪池处理后进入到自建的污水处理站中进行处理(化粪池+格栅+调节池+地埋式一体化设备(自带污泥浓缩设备)+二氧化氯消毒)”工艺处理,处理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预处理排放标准后排入湘潭河东污水处理厂中深度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的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建设方须采用低噪声设备,严格落实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若有夜间连续施工的需要,须向相关部门申请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尽量避免在同一施工点集中使用多台施工机械;采取施工场地外围设置围挡等措施。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污水处理站风机、污水处理站水泵、空调外机、人群活动噪声等。建设方须采取优先选取低噪声类型,加强设备的巡检和维护;所有有振动的设备均设减振基础或吊架,接管设柔性减振接头; (略) 管理,禁止大声喧哗等措施,确保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建设方须对建筑垃圾分类进行回收、回填、填埋处理,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包括包装废物、医疗废物、栅渣及污泥、检验废水、纯水设备废介质、生活垃圾等。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须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包装废物须收集至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理;生活垃圾须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纯水设备废介质须交由厂家回收。医疗废物、检验废水、污泥和栅渣属于危险废物,建设方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并做好防雨、防渗、防腐处理,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台帐,医疗废物、检验废水须收集至医疗废物暂存间,栅渣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经消毒处理后定期清掏,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不得私自处置。

5.环境风险防范工作。设置应急事故池用于贮存事故和突发事件时排放的污水,做好原辅材料的收集储存措施,保证储存间处于阴凉;制定快速有效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环境风险事故报警系统体系;制定环保责任制,指定专门人员负责环保事务,确保环保治理措施落实及环境监测工作。

本次评价不包括DR、CT等辐射装置,该部分所有含辐射设备需单独另行环评。

项目建设和营运期的日常监督和 (略) 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

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建成,试运营三个月内,建设单位须按照相关规定的标准、程序和时限对环保设施进行验收,并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营。

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批准后,该项目建设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向我局重新报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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