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批后公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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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批后公布公告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 (略) 人民政府批准(常政复〔2024〕20号),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热 (略) 民监督。

一、公布期限:至规划期末。

二、公布地点: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网站

三、公布内容:详见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联系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19-*(规划技术科)

监督电话:0519-*

联系地址: (略) 新北区崇义北路2号

(略) 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目的

为优化新北区城镇村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要求,分类引导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推动乡村振兴“精准发力”和乡村建设行动有序推进,特编制《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

二、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新北区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508.91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范围:孟河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新桥街道、春江街道、魏村街道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467.4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新北区行政管辖的5个镇(孟河、薛家、罗溪、西夏墅、奔牛)和3个街道(新桥、春江、魏村)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的所有自然村,共1166个。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至2025年。

四、乡村发展目标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以“米袋子”安全为优先目标,提升“菜篮子”供给能力,以生态保育和文化挖掘为手段,以农文旅一体发展为导向,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打造沿江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布局合理、服务均等、城乡融合的镇村空间体系,展现新北区独具水乡特色、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新时代鱼米之乡”风貌,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五、乡村分区引导

立足城镇村协同发展,形成“一心、多片”分区引导。

“一心”:指新孟河、G346、德胜河、沪蓉高速公 (略) 绿心。以现状农田为基础,重点培育生态功能、游憩功能,打造 (略) 花园和新北区中央绿心,结合慢行观光线路布局配套设施、服务点。

“多片”:指根据交通廊道、地形风貌等特征形成的多片乡村空间,包括小黄山片区、现代农业片区、滨江特色农业片区。

小黄山片区:结合小黄山文旅项目,布局相应的配套设施、服务点和健康养老等功能,适度保留村庄,对村庄进行功能提升和转型。

现代农业片区:包括奔牛镇以南、孟河镇及西夏墅镇以西的两个现代农业片区,未来以现代化和规模化农业经营为主,有序推进城镇化,留村人口重点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注重村庄环境水平提升。

滨江特色农业片区:孟河镇以东的滨江特色农业片区,鼓励保留滨江村庄肌理,以现代化和规模养殖经营为主,有序推进城镇化,留村人口重点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

六、村庄分类

1.集聚提升类村庄: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他未来仍将存续的村庄,包括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建的农村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以及未来采取“人走地留”等方式进行存量用地盘活的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2.特色保护类村庄: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生态、产业、社会等特色的村庄,包括未来采取“人走地留”等方式进行存量用地盘活且具有特色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3.城郊融合类村庄: (略) 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村庄, (略) 后花园的优势, (略) 转型的条件,以及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确需保留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村庄:指为规避自然灾害风险需避灾避险的村庄,因生态保护红线内或居住地生态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需搬迁撤并的村庄,因市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建设影响需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需搬迁撤并的“空心村”等。

5.其他一般村庄: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四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其他在城乡发展进程中暂时难以看清的村庄,可暂纳入“其他一般村庄”中,待后续逐步明确发展方向。

七、村庄布局方案

新北区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现状自然村共1166个。

规划发展村庄189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172个(含5个规划集建点),特色保护类村庄17个,无城郊融合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368个;

其他一般村庄614个。

八、各镇方案

孟河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6个,现状自然村243个,规划形成73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1个规划集建点)、5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2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34个其他一般村庄。

薛家镇现状行政村(社区)4个,现状自然村63个,规划形成4个集聚提升类村庄、20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39个其他一般村庄。

罗溪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0个,现状自然村120个,规划形成15个集聚提升类村庄、4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64个其他一般村庄。

西夏墅镇现状行政村(社区)9个,现状自然村130个,规划形成32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2个规划集建点)、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2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75个其他一般村庄。

奔牛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2个,现状自然村241个,规划形成2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6个特色保护类村庄、65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43个其他一般村庄。

新桥街道现状行政村7个,现状自然村54个,规划形成54个搬迁撤并类村庄。

春江街道现状社区7个,现状自然村33个,规划形成26个搬迁撤并类村庄、7个其他一般村庄。

魏村街道现状行政村(社区)14个,现状自然村282个,规划形成21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2个规划集建点)、2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09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52个其他一般村庄。

九、总体引导

1.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应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规划配置辐射一定范围乡村地区的、规模适度的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文体、农资服务、群众议事等功能建筑和活动场地,引导建设完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有需求的行政村(社区),可在村庄规划中进一步细化为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规划新建类等类型村庄,并制定相应的差别化规划引导措施。

2.特色保护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风貌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既有村庄特色基础上,着力做好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和展示,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协调村庄和自然山水融合关系、塑造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等,并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3.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要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慎重开展村庄撤并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搬迁撤并类村庄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要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但在实施搬迁撤并的过渡期内要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履行规定程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对在一定时间内尚不能实施搬迁撤并的,要与其他一般村庄一起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4.其他一般村庄

“其他一般村庄”应满足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卫生,做好长效管理和维护,待后续发展方向明确后再按照上述对应村庄分类进行规划管控。

十、设施配套引导

按照使用功能不同,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总体上可分为九类:政务服务、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市政公用、生活服务和公共安全。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相应设施,原则上同一级别、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设施宜集中布局,形成村内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增强村庄综合服务能力和集聚人口的吸引力。

在城镇周边的规划发展村庄,可根据与城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距离远近,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布局,鼓励设施共建共享。

十一、产业发展引导

按照“一心、多片”乡村分区对产业发展进行引导。

城市绿心:依托地势平坦、水网密布的自然特征和花木、草坪等种植产业基础,鼓励其向乡村旅游、农业观光、采摘、乡野休闲运动等产业发展。

小黄山片区:依托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孟河镇以及小黄山自然景观特色资源,鼓励其向康养度假、休闲疗养、运动康体、文化体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

南部现代农业片区:依托京杭大运河以及奔牛镇水网密集、农业种植种类丰富的现状基础,鼓励其向农业观光、采摘、园艺、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

西部现代农业片区:以孟河镇、西夏墅镇范围内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鼓励其向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等产业发展。

滨江特色农业片区:依托长江和滨江地区水网密集、水产养殖突显的现状基础,鼓励其产业向农业观光、农业体验、生态旅游等方向发展。

十二、特色风貌引导

1.特色风貌体系

结合“一心、多片”乡村分区和产业发展引导,以农业为基础,形成“三带两核五区多点”的特色风貌体系。

“三带”:串联孟河古镇、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孟河镇银河村、魏村街道新华村等特色空间的北部文化休闲游览带;以绿心为核心联系长江湿地和奔牛老街等特色空间的中部绿心发展带;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体联系孟河镇、西夏墅镇、罗溪镇等特色空间的西部农业发展带。

“两核”:小黄山旅游集聚中心;绿心旅游集聚中心。

“五区”:北部人文历史区;中部绿心休闲区;西、南、东三片农业展示区。

“多点”:多个美丽乡村示范点、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和绿美村庄等特色村庄。

2.村庄特色保护

保护乡村特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特色保护类村庄”管控名录,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注重挖掘、保护和彰显历史文化特色,延续传统空间格局和街巷肌理,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同时注入产业发展活力,让“乡愁有所寄”。

3.村庄风貌引导

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加强新建村庄(农村居民点)规划选址和特色塑造,做好安全避让和风险防护,建设与自然山水和谐共生、具有鲜明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建设要防止建设规模过大、边界过于生硬,要特别 (略) 社区化倾向,避免“千村一面”。

城市绿心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结合粮食生产和花木、草坪栽培种植的农业特色,形成绿色生态环保的村庄景象。

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结合小黄山的自然景观特色,依托现有村庄肌理,形成村中有景、景中有村的景象。

以水产产业为主导的规划发展村庄,依托现有水网,形成水绕村、村环水,村水相依的江南水乡特色,合理划分场地并引入居住、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功能。

以优质良田和特色种植产业为主导的规划发展村庄,重点整理完善水系,处理好与农田布局的关系,形成水田交融绕村的景象。

十三、规划实施措施

1.做好规划衔接,指导村庄规划建设。本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成果要通过编制村庄规划逐步组织实施。村庄规划确需调整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先行按程序修改本规划。

2.坚持分类实施,推动乡村集约发展。坚持规划管控,按照分类对村庄进行差别化管理。结合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景观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循序渐进推动规划实施,制定近期及分期行动计划。

3.强化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支持城镇居民返乡下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强化政府财政支撑作用,设立专项资金。

4.制定配套政策,有效促进规划实施。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户籍制度,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研究制定差异化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自建房政策,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发展村庄集中集聚。制定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主要图纸——新北区村庄布局规划图.jpg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 (略) 人民政府批准(常政复〔2024〕20号),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规划成果主要内容予以公布,热 (略) 民监督。

一、公布期限:至规划期末。

二、公布地点: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网站

三、公布内容:详见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公示栏、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区(新北)分局网站通知公告栏

四、联系机构: (略)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19-*(规划技术科)

监督电话:0519-*

联系地址: (略) 新北区崇义北路2号

(略) 新北区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3日

《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主要内容简介

一、规划目的

为优化新北区城镇村空间布局,进一步完善村庄分类、布局和发展要求,分类引导村庄规划建设和整治提升,提升乡村地区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支持推动乡村振兴“精准发力”和乡村建设行动有序推进,特编制《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

二、规划范围

研究范围:新北区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508.91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范围:孟河镇、薛家镇、罗溪镇、西夏墅镇、奔牛镇、新桥街道、春江街道、魏村街道行政管辖范围,总面积约467.4平方公里。

规划范围:新北区行政管辖的5个镇(孟河、薛家、罗溪、西夏墅、奔牛)和3个街道(新桥、春江、魏村)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的所有自然村,共1166个。

三、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3-2035年,近期至2025年。

四、乡村发展目标

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以“米袋子”安全为优先目标,提升“菜篮子”供给能力,以生态保育和文化挖掘为手段,以农文旅一体发展为导向,优化农业空间布局,打造沿江绿色农业发展先行区,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形成布局合理、服务均等、城乡融合的镇村空间体系,展现新北区独具水乡特色、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的“新时代鱼米之乡”风貌,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

五、乡村分区引导

立足城镇村协同发展,形成“一心、多片”分区引导。

“一心”:指新孟河、G346、德胜河、沪蓉高速公 (略) 绿心。以现状农田为基础,重点培育生态功能、游憩功能,打造 (略) 花园和新北区中央绿心,结合慢行观光线路布局配套设施、服务点。

“多片”:指根据交通廊道、地形风貌等特征形成的多片乡村空间,包括小黄山片区、现代农业片区、滨江特色农业片区。

小黄山片区:结合小黄山文旅项目,布局相应的配套设施、服务点和健康养老等功能,适度保留村庄,对村庄进行功能提升和转型。

现代农业片区:包括奔牛镇以南、孟河镇及西夏墅镇以西的两个现代农业片区,未来以现代化和规模化农业经营为主,有序推进城镇化,留村人口重点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注重村庄环境水平提升。

滨江特色农业片区:孟河镇以东的滨江特色农业片区,鼓励保留滨江村庄肌理,以现代化和规模养殖经营为主,有序推进城镇化,留村人口重点向规划发展村庄集聚。

六、村庄分类

1.集聚提升类村庄:指现有规模较大、发展条件较好的中心村、重点村和其他未来仍将存续的村庄,包括在城镇开发边界外新建的农村居民点、新型农村社区,以及未来采取“人走地留”等方式进行存量用地盘活的村庄,是乡村振兴的重点。

2.特色保护类村庄:指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景观旅游名村等自然历史文化特色资源丰富的村庄,以及具有生态、产业、社会等特色的村庄,包括未来采取“人走地留”等方式进行存量用地盘活且具有特色的村庄,是彰显和传承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

3.城郊融合类村庄: (略) 近郊区及县城城关镇周边、处于城镇开发边界之外的村庄, (略) 后花园的优势, (略) 转型的条件,以及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确需保留的村庄。

4.搬迁撤并类村庄:指为规避自然灾害风险需避灾避险的村庄,因生态保护红线内或居住地生态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等需搬迁撤并的村庄,因市级以上重大工程或重大项目建设影响需搬迁撤并的村庄,以及人口流失特别严重的需搬迁撤并的“空心村”等。

5.其他一般村庄:指目前看不准、暂时无法分类的村庄。村庄分类首先明确上述四类看得清、能确定发展方向的村庄,其他在城乡发展进程中暂时难以看清的村庄,可暂纳入“其他一般村庄”中,待后续逐步明确发展方向。

七、村庄布局方案

新北区城镇现状建成区范围以外现状自然村共1166个。

规划发展村庄189个,其中:集聚提升类村庄172个(含5个规划集建点),特色保护类村庄17个,无城郊融合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368个;

其他一般村庄614个。

八、各镇方案

孟河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6个,现状自然村243个,规划形成73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1个规划集建点)、5个特色保护类村庄、32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34个其他一般村庄。

薛家镇现状行政村(社区)4个,现状自然村63个,规划形成4个集聚提升类村庄、20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39个其他一般村庄。

罗溪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0个,现状自然村120个,规划形成15个集聚提升类村庄、4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64个其他一般村庄。

西夏墅镇现状行政村(社区)9个,现状自然村130个,规划形成32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2个规划集建点)、4个特色保护类村庄、21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75个其他一般村庄。

奔牛镇现状行政村(社区)12个,现状自然村241个,规划形成27个集聚提升类村庄、6个特色保护类村庄、65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43个其他一般村庄。

新桥街道现状行政村7个,现状自然村54个,规划形成54个搬迁撤并类村庄。

春江街道现状社区7个,现状自然村33个,规划形成26个搬迁撤并类村庄、7个其他一般村庄。

魏村街道现状行政村(社区)14个,现状自然村282个,规划形成21个集聚提升类村庄(含2个规划集建点)、2个特色保护类村庄、109个搬迁撤并类村庄和152个其他一般村庄。

九、总体引导

1.集聚提升类村庄

“集聚提升类村庄”要科学确定村庄发展方向,在原有规模基础上有序推进改造提升,激活产业、优化环境、提振人气、增添活力,保护保留乡村风貌,建设宜居宜业的美丽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应作为城镇基础设施向乡村延伸、公共服务向乡村覆盖的中心节点,规划配置辐射一定范围乡村地区的、规模适度的管理、便民服务、教育、医疗、文体、农资服务、群众议事等功能建筑和活动场地,引导建设完善的道路、给排水、电力电信、环境卫生等配套设施。有需求的行政村(社区),可在村庄规划中进一步细化为集聚发展类、整治提升类、规划新建类等类型村庄,并制定相应的差别化规划引导措施。

2.特色保护类村庄

“特色保护类村庄”要统筹保护、利用与发展的关系,努力保持村庄风貌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延续性。在既有村庄特色基础上,着力做好历史文化、自然景观、建筑风貌等方面的特色挖掘和展示,合理利用村庄特色资源,发展壮大特色产业、保护历史文化遗存和传统风貌、协调村庄和自然山水融合关系、塑造建筑和空间形态特色等,并针对性地补充完善相关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

3.搬迁撤并类村庄

“搬迁撤并类村庄”要坚持依法依规、稳妥慎重开展村庄撤并工作,切实维护农民和村集体的合法权益。搬迁撤并类村庄要通过易地扶贫搬迁、生态宜居搬迁、农村集聚发展搬迁等方式,实施村庄搬迁撤并,统筹解决村民生计、生态保护等问题。搬迁撤并类村庄原则上要严格限制新建、扩建活动,但在实施搬迁撤并的过渡期内要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服务需求。坚持村庄搬迁撤并与新型城镇化、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依托适宜区域进行安置,避免新建孤立的村落式移民社区。搬迁撤并后的村庄原址,因地制宜复垦或还绿,增加乡村生产生态空间。农村居民点迁建和村庄撤并,必须尊重农民意愿并履行规定程序,不得强制农民搬迁和集中上楼。对在一定时间内尚不能实施搬迁撤并的,要与其他一般村庄一起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4.其他一般村庄

“其他一般村庄”应满足农民基本的生产、生活需求,保持村庄环境整洁卫生,做好长效管理和维护,待后续发展方向明确后再按照上述对应村庄分类进行规划管控。

十、设施配套引导

按照使用功能不同,村庄公共服务设施总体上可分为九类:政务服务、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公共交通、市政公用、生活服务和公共安全。根据人口规模合理配置相应设施,原则上同一级别、功能和服务方式类似的设施宜集中布局,形成村内综合性公共服务中心,增强村庄综合服务能力和集聚人口的吸引力。

在城镇周边的规划发展村庄,可根据与城镇公共服务中心的距离远近,统筹安排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内容和布局,鼓励设施共建共享。

十一、产业发展引导

按照“一心、多片”乡村分区对产业发展进行引导。

城市绿心:依托地势平坦、水网密布的自然特征和花木、草坪等种植产业基础,鼓励其向乡村旅游、农业观光、采摘、乡野休闲运动等产业发展。

小黄山片区:依托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孟河镇以及小黄山自然景观特色资源,鼓励其向康养度假、休闲疗养、运动康体、文化体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

南部现代农业片区:依托京杭大运河以及奔牛镇水网密集、农业种植种类丰富的现状基础,鼓励其向农业观光、采摘、园艺、文化体验等产业发展。

西部现代农业片区:以孟河镇、西夏墅镇范围内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依托,鼓励其向乡村旅游、农业观光等产业发展。

滨江特色农业片区:依托长江和滨江地区水网密集、水产养殖突显的现状基础,鼓励其产业向农业观光、农业体验、生态旅游等方向发展。

十二、特色风貌引导

1.特色风貌体系

结合“一心、多片”乡村分区和产业发展引导,以农业为基础,形成“三带两核五区多点”的特色风貌体系。

“三带”:串联孟河古镇、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孟河镇银河村、魏村街道新华村等特色空间的北部文化休闲游览带;以绿心为核心联系长江湿地和奔牛老街等特色空间的中部绿心发展带;以现代农业产业园为主体联系孟河镇、西夏墅镇、罗溪镇等特色空间的西部农业发展带。

“两核”:小黄山旅游集聚中心;绿心旅游集聚中心。

“五区”:北部人文历史区;中部绿心休闲区;西、南、东三片农业展示区。

“多点”:多个美丽乡村示范点、传统村落、特色田园乡村和绿美村庄等特色村庄。

2.村庄特色保护

保护乡村特色,建立不同类型、不同层级的“特色保护类村庄”管控名录,保护好历史文化资源,注重挖掘、保护和彰显历史文化特色,延续传统空间格局和街巷肌理,保护乡土文化和乡村风貌,同时注入产业发展活力,让“乡愁有所寄”。

3.村庄风貌引导

顺应新时代农民群众生产、生活习惯和乡风文明建设的变化趋势,加强新建村庄(农村居民点)规划选址和特色塑造,做好安全避让和风险防护,建设与自然山水和谐共生、具有鲜明文化特色、时代特征和地域特点的新型农村社区。村庄建设要防止建设规模过大、边界过于生硬,要特别 (略) 社区化倾向,避免“千村一面”。

城市绿心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结合粮食生产和花木、草坪栽培种植的农业特色,形成绿色生态环保的村庄景象。

小黄山旅游度假区内的规划发展村庄,结合小黄山的自然景观特色,依托现有村庄肌理,形成村中有景、景中有村的景象。

以水产产业为主导的规划发展村庄,依托现有水网,形成水绕村、村环水,村水相依的江南水乡特色,合理划分场地并引入居住、配套设施、绿化景观等功能。

以优质良田和特色种植产业为主导的规划发展村庄,重点整理完善水系,处理好与农田布局的关系,形成水田交融绕村的景象。

十三、规划实施措施

1.做好规划衔接,指导村庄规划建设。本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专项规划,是统筹城乡发展和建设的重要依据。本规划成果要通过编制村庄规划逐步组织实施。村庄规划确需调整本规划确定的规划发展村庄和搬迁撤并类村庄,应先行按程序修改本规划。

2.坚持分类实施,推动乡村集约发展。坚持规划管控,按照分类对村庄进行差别化管理。结合国土空间(全域)综合整治、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生态保护修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业现代化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乡村景观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循序渐进推动规划实施,制定近期及分期行动计划。

3.强化产业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健康养老、电子商务等产业,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加快培育龙头企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积极支持城镇居民返乡下乡创业,拓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强化政府财政支撑作用,设立专项资金。

4.制定配套政策,有效促进规划实施。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户籍制度,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加快研究制定差异化的农村宅基地管理和自建房政策,引导农民向城镇和规划发展村庄集中集聚。制定促进乡村产业发展的相关配套政策,鼓励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促进农民增收。

附件:《 (略) 新北区镇村布局规划(2023版)》主要图纸——新北区村庄布局规划图.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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