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唐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五象博盟中心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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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唐博投资有限公司申请的五象博盟中心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申请的五象博盟中心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良庆区五象大道671号。

二、地类(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 (略) 场的实际需求变化,优化平面功能布局的合理性,提升产品品质及舒适性,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A6#综合楼、C2#~C3#、C5#~C6#地下商业楼、地下室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

取消原已批总平B6#、B7#建筑单体,原楼栋位置局部设置2个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及一个非机动车坡道,楼梯间层数均为1F,建筑高度均为3.75米;A6#楼局部调整12F建筑外轮廓,建筑高度保持53.89米不变;局部调整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及绿地设置;局部调整场地设置及竖向标高;取消原批C1#地下商业,C2#~C3#、C5#~C6#地下商业楼栋名称分别调整为20~23、25号商业。

建筑密度由34.29%调整至34.96%,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由5588.15平方米调减至4294.22平方米,地上零售商业建筑面积由61390.39平方米调整至61744.03平方米,地上文化设施由63371.04平方米调整至63017.4平方米。

上述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详见附图)。

(二)建筑单体方案

1.根据调整总平对应调整A6#综合楼12F平面图,且对应调整剖面图、立面图等图纸内容,部分房间功能由商业附属用房调整为文化创作室,调整后A6#楼建筑面积由10712.23平方米调整为11119.15平方米。

2.对应增加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图纸内容。

3.取消C1#商业楼下部位于74.0标高处的商业功能,对应区域纳入地下室停车场功能,并调整停车位布局,外立面设置保持与原批方案一致。

4.调整20~23、25号商业楼功能房间布局、隔墙位置、门扇开启位置等内容。

5.地下一层夹层平面调整风机房位置、楼梯及坡道设置、部分设备房功能布局等内容,增设电表间和结构空腔。

6. 地下一层及地下二层调整防火分区布局及部分隔墙位置,调整部分车位布置,调整风机房、发电机房、配电机房、水泵房、走道等功能房间布局及位置等内容。

调整后,建筑外立面风格与原方案效果一致,且满足《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五象博盟中心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有关规定,现将 (略) 申请的五象博盟中心项目规划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略) 良庆区五象大道671号。

二、地类(用途)

文化设施用地、零售商业用地、商务金融用地。

三、调整理由

建设 (略) 场的实际需求变化,优化平面功能布局的合理性,提升产品品质及舒适性,拟申请对该项目规划总平及A6#综合楼、C2#~C3#、C5#~C6#地下商业楼、地下室建筑单体方案进行调整。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

取消原已批总平B6#、B7#建筑单体,原楼栋位置局部设置2个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及一个非机动车坡道,楼梯间层数均为1F,建筑高度均为3.75米;A6#楼局部调整12F建筑外轮廓,建筑高度保持53.89米不变;局部调整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位以及绿地设置;局部调整场地设置及竖向标高;取消原批C1#地下商业,C2#~C3#、C5#~C6#地下商业楼栋名称分别调整为20~23、25号商业。

建筑密度由34.29%调整至34.96%,地下商业建筑面积由5588.15平方米调减至4294.22平方米,地上零售商业建筑面积由61390.39平方米调整至61744.03平方米,地上文化设施由63371.04平方米调整至63017.4平方米。

上述调整后各项技术经济指标仍满足规划设计条件的要求(详见附图)。

(二)建筑单体方案

1.根据调整总平对应调整A6#综合楼12F平面图,且对应调整剖面图、立面图等图纸内容,部分房间功能由商业附属用房调整为文化创作室,调整后A6#楼建筑面积由10712.23平方米调整为11119.15平方米。

2.对应增加地下室出地面楼梯间图纸内容。

3.取消C1#商业楼下部位于74.0标高处的商业功能,对应区域纳入地下室停车场功能,并调整停车位布局,外立面设置保持与原批方案一致。

4.调整20~23、25号商业楼功能房间布局、隔墙位置、门扇开启位置等内容。

5.地下一层夹层平面调整风机房位置、楼梯及坡道设置、部分设备房功能布局等内容,增设电表间和结构空腔。

6. 地下一层及地下二层调整防火分区布局及部分隔墙位置,调整部分车位布置,调整风机房、发电机房、配电机房、水泵房、走道等功能房间布局及位置等内容。

调整后,建筑外立面风格与原方案效果一致,且满足《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详见附图)。

五、公示地点

(一) (略) 自然资源局公告栏( (略) (略) 民互动平台)。

(二)五象博盟中心项目建设现场及售楼部。

(三)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

(四) (略) 规划展示馆公示栏( (略) 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2月2 (略) 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 (略) 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4年2月27日至2024年3月6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 (略) 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邮寄地址: (略) 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楼3917室,邮编*)。

(略) 自然资源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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