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信息
天津渤化永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告信息
天津渤化 (略) 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项目名称:天津渤化 (略) 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渤化 (略)
3、建设地点: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一套辛醇装置(产品为辛醇 45 万吨/年,副产品为异*醛 5万吨/年)和辅助设施,生产装置主要包括*醛单元、辛醇单元、中间罐区,辅助设施包括 PSA 制气、混合醇醛回收、残液回收、机柜间、变配电站、泡沫消防站、焚烧炉、装置区内外管廊及管线、给排水、道路等公用配套设施。
6、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安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联 系 人:李扬 022-*
7、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鼎 (略)
联系地址: (略) 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B4号楼一层
联 系 人:董工 *
8、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0、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方承诺,未经本人允许,您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邮寄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收 件 人:李扬 022-*
电子邮箱:*@*jsoda.com
天津渤化 (略) 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一次公示信息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2019年1月1日起实施),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1、项目名称:天津渤化 (略) 辛醇优化及安全提升项目
2、建设单位:天津渤化 (略)
3、建设地点: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4、建设性质:新建项目
5、项目概况:项目总投资*.15万元,本次建设内容主要为建设一套辛醇装置(产品为辛醇 45 万吨/年,副产品为异*醛 5万吨/年)和辅助设施,生产装置主要包括*醛单元、辛醇单元、中间罐区,辅助设施包括 PSA 制气、混合醇醛回收、残液回收、机柜间、变配电站、泡沫消防站、焚烧炉、装置区内外管廊及管线、给排水、道路等公用配套设施。
6、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安 (略)
联系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联 系 人:李扬 022-*
7、环评单位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略) 鼎 (略)
联系地址: (略) 武清开发区畅源道国际企业社区B4号楼一层
联 系 人:董工 *
8、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_*.html
9、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告公示时间为即日起10个工作日内
10、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我方承诺,未经本人允许,您的个人信息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邮寄地址: (略) 滨海新区临港经济区渤海十路3369号
收 件 人:李扬 022-*
电子邮箱:*@*jsod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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