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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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明 (略) (略) :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明城投函〔2024〕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402-*-04-01-*),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王陂村。

  三、建设单位:明 (略)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实施提标改造,出水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对厂区一期内现有一组氧化沟工艺改造为“多级A/O”工艺,增设曝气风机,安装可提升曝气机,增设混合液回流泵、潜水推流器,拆除表曝机,原有回流口堵封等,新建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中途提升泵站、接触消毒池、风机房、加药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98.8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18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其他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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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 (略) (略) :

  贵司报来《关于申请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明城投函〔2024〕13号)及相关附件收悉。根据第三方评审机构专家评审后出具的《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报告》,经研究,原则同意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代码为2402-*-04-01-*),现将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二、建设地点:明溪县瀚仙镇王陂村。

  三、建设单位:明 (略) (略) 。

  四、建设规模及内容:对明溪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厂一期实施提标改造,出水标准提升至一级A标准,对厂区一期内现有一组氧化沟工艺改造为“多级A/O”工艺,增设曝气风机,安装可提升曝气机,增设混合液回流泵、潜水推流器,拆除表曝机,原有回流口堵封等,新建高效沉淀池、纤维转盘滤池、中途提升泵站、接触消毒池、风机房、加药间。

  五、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398.89万元,建设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筹措解决。

  六、建设期限:18个月。

  七、招标事项:根据招标投标法、 (略) 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具体规定,鉴于该项目勘察、设计、监理单项合同估算未达到必须招标的规模标准,依法可不进行招标,施工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发包事项不再核准,其他采购依照有关规定执行,请严格依法依规认真组织开展招投标活动。

  八、社会稳定风险评估:项目已按规定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经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审查同意,项目总体风险等级属低风险。请严格落实项目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稳定。

  请据此复函抓紧开展初步设计,深化其他相关前期工作,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明溪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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