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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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摘 要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 (略) 西青区,四至范围是:东至迎水南路、南至现状水渠、西至成博路、北至格调松间、联发锦里,总调查面积为26559.1m2。 (略) 建设项目核定用地图,其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天津 (略) (略) 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2022年4月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略) 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壤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略) 道路管网 (略) 为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了解到,本项目地块历史大部分为农田,曾经种植玉米、小麦、高粱等农作物。地块内历史上存在横向和竖向的水渠,水渠宽度在4-7m之间,深度在1.0m左右,用于农田灌溉。地块内水渠均不属于污水渠,内部有雨水积存,历史上不涉及存储废水、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等情况。

2014年左右,地块内水渠被填平,填土为邻近地块周边农田土壤,无外调土方。

2019年左右,地块内建成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为周边住宅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内不涉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地块内不涉及该工地建筑材料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材料、危险废物的堆存。

目前,地块内临时建筑基本拆除完毕。

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上无生产型、仓储型等企业存在,无地下储罐,未发生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

(2)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为农田、鱼塘,随后*续建成各类企业和敏感目标。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存 (略) 、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潘楼生活垃圾转运站、 (略) 汇 (略) 、马场、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运输队、天津 (略) 和天津中环 (略) 、天津 (略) 、成科机电、 (略) (略) 共11个企业,目前,调查地块周边主要存在万科紫台、格调松间、联发锦里、大学城地铁站、高新区地铁站、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略) 红旗农 (略) 场、迪麦家居生活广场(迎水西道店)、天津华苑希尔顿花园酒店等10个敏感目标。

(3)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 (略) 、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潘楼生活垃圾转运站、 (略) 汇 (略) 、马场、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运输队、天津 (略) 和天津中环 (略) 、天津 (略) 、成科机电、 (略) (略) 。地块重点关注污染指标包括重金属、苯系物、有机农药类、氨氮、耗氧量和挥发酚。

(4)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送检32组土壤样品(其中包括3组平行样品、2组旅途空白样品、2组全程序空白样品)和6组地下水样品(其中包括1组平行样品、1组旅途空白样品、1组全程序空白样品)。送检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5项其他项目(14种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和pH值,所有地下水样品加测氨氮、耗氧量和挥发酚。

(5)送检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检出铜、镍、铅、镉、砷和汞,有机物检出石油烃(C10-C40),其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送检土壤样品的pH值在8.41-8.99之间,偏碱性。在本次调查有机物检测指标范围内,送检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单环芳烃、卤代芳烃、卤代脂肪烃、三卤*烷、熏蒸剂)、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多环芳烃、酚类、氯代烃、酞酸酯类、硝基芳烃及环酮)、有机农药(阿拉特津、有机磷、有机氯)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6)送检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检出铜、镍、铅和砷,常规指标检出氨氮和耗氧量,有机物检出1,2-二氯*烷,其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送检地下水样品的pH值在7.1-7.4之间。在本次调查有机物检测指标范围内,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单环芳烃、卤代芳烃、三卤*烷、熏蒸剂)、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多环芳烃、酚类、氯代烃、酞酸酯类、硝基芳烃及环酮)、有机农药(阿拉特津、有机磷、有机氯)、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综上所述,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土壤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地下水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其余检测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

摘 要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 (略) 西青区,四至范围是:东至迎水南路、南至现状水渠、西至成博路、北至格调松间、联发锦里,总调查面积为26559.1m2。 (略) 建设项目核定用地图,其规划用地性质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天津 (略) (略) 西青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的委托,2022年4月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依据《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十四)严格用地准入,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 (略) 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壤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地方各级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略) 道路管网 (略) 为办理土地流转相关手续,保障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委托我公司开展本项目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通过两个阶段的调查,分析了该地块内的土壤、地下水污染状况,并做出如下结论:

(1)通过资料收集和人员访谈了解到,本项目地块历史大部分为农田,曾经种植玉米、小麦、高粱等农作物。地块内历史上存在横向和竖向的水渠,水渠宽度在4-7m之间,深度在1.0m左右,用于农田灌溉。地块内水渠均不属于污水渠,内部有雨水积存,历史上不涉及存储废水、固体废物及危险化学品等情况。

2014年左右,地块内水渠被填平,填土为邻近地块周边农田土壤,无外调土方。

2019年左右,地块内建成临时建筑,该临时建筑为周边住宅工地的临时办公用房,办公用房内不涉及机械设备的使用。地块内不涉及该工地建筑材料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废弃材料、危险废物的堆存。

目前,地块内临时建筑基本拆除完毕。

根据资料收集及人员访谈,地块内历史上无生产型、仓储型等企业存在,无地下储罐,未发生过土壤及地下水污染事故。

(2)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为农田、鱼塘,随后*续建成各类企业和敏感目标。调查地块周边历史上主要存 (略) 、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潘楼生活垃圾转运站、 (略) 汇 (略) 、马场、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运输队、天津 (略) 和天津中环 (略) 、天津 (略) 、成科机电、 (略) (略) 共11个企业,目前,调查地块周边主要存在万科紫台、格调松间、联发锦里、大学城地铁站、高新区地铁站、天津师范大学、天津工业大学、 (略) 红旗农 (略) 场、迪麦家居生活广场(迎水西道店)、天津华苑希尔顿花园酒店等10个敏感目标。

(3)调查地块内潜在污染源为农药、化肥等农业投入品,地块周边潜在污染源 (略) 、潘楼有机废弃物处理厂、潘楼生活垃圾转运站、 (略) 汇 (略) 、马场、和平区环境卫生管理垃圾运输队、天津 (略) 和天津中环 (略) 、天津 (略) 、成科机电、 (略) (略) 。地块重点关注污染指标包括重金属、苯系物、有机农药类、氨氮、耗氧量和挥发酚。

(4)本次调查,共布设8个土壤采样点和3个地下水采样点,送检32组土壤样品(其中包括3组平行样品、2组旅途空白样品、2组全程序空白样品)和6组地下水样品(其中包括1组平行样品、1组旅途空白样品、1组全程序空白样品)。送检土壤及地下水样品的检测指标包括《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45项基本项目(7种重金属、27种挥发性有机物、11种半挥发性有机物)、15项其他项目(14种有机农药类、石油烃(C10-C40))和pH值,所有地下水样品加测氨氮、耗氧量和挥发酚。

(5)送检土壤样品中重金属检出铜、镍、铅、镉、砷和汞,有机物检出石油烃(C10-C40),其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送检土壤样品的pH值在8.41-8.99之间,偏碱性。在本次调查有机物检测指标范围内,送检土壤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单环芳烃、卤代芳烃、卤代脂肪烃、三卤*烷、熏蒸剂)、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多环芳烃、酚类、氯代烃、酞酸酯类、硝基芳烃及环酮)、有机农药(阿拉特津、有机磷、有机氯)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6)送检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检出铜、镍、铅和砷,常规指标检出氨氮和耗氧量,有机物检出1,2-二氯*烷,其检出值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送检地下水样品的pH值在7.1-7.4之间。在本次调查有机物检测指标范围内,送检地下水样品中挥发性有机物(单环芳烃、卤代芳烃、三卤*烷、熏蒸剂)、半挥发性有机物(苯胺类和联苯胺类、多环芳烃、酚类、氯代烃、酞酸酯类、硝基芳烃及环酮)、有机农药(阿拉特津、有机磷、有机氯)、石油烃(C10-C40)均低于实验室检出限。

综上所述, (略) 西青区海泰南道(成博路~迎水南路)道路地块土壤检测的污染物含量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地下水中石油烃(C10-C40)含量不超过《 (略)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地下水第二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中其余检测污染物含量不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不属于污染地块,无需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符合未来规划为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开发的用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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