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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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关于2024年2月23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872-*

3.传真:0872-*

4.通讯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南涧镇小军庄平交路口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日产2000立方米砂石料加工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拥翠乡拥翠村委会富谷村公路旁。

四、建设单位:南涧县鑫 (略) 。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 (略) 。

六、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7608㎡(11.4亩),布置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产品堆场、污水处理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生产建构筑物,购置相关河道砂石毛料加工砂石料生产设备,建设砂石料生产线2条,建成后日产2000m3砂石料,年产60万m3砂石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05%。

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于空旷场地新建厂房进行砂石骨料的生产,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等,包括砂石骨料、洗砂生产区设备的安装、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的安装和建设。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焊接烟尘。施工边界与周边最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为90m,根据项目施工期可能会产生的废气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施工作业扬尘,项目周边最近大气环保目标为北侧90m处的富谷村散户,处于项目下风向,施工期应设置施工围挡,大风天气尽量减少施工或不施工,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针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应采取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等措施,以减小其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④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⑤施工场地地面硬化。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结构施工废水和工器具冲洗废水。本项目使用商品砼,施工废水经临时简易沉淀池初步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简易沉淀池设置于尽量远离箐沟的东厂界处,并设置围堰或截流沟,防止施工废水及地表径流直排箐沟。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应注重施工噪声控制,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措施如下:

①文明施工,选用合格的符合产品标准的施工机械;

②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车辆限速,途径敏感点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③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夜间不施工;

⑤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⑥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土石方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建设场地回填,且项目地面需要校平填高、部分设备基础需要填高,可利用场地内水电站原有的堆方,土石方在场地内调运利用,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主体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主要成分是废砂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建材、装修废料等。施工阶段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富谷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严禁就地随意扔弃、填埋。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建设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辅料、成品存储,物料装卸,投料输送,出料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砂石骨料破碎筛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

(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砂石骨料生产区破碎筛分及制砂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7%)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粉尘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砂石骨料进料、出料、物料输送等生产过程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砂石骨料破碎筛分生产车间、原料车间、产品车间,均设置为顶棚+三面围挡+车间进出口设置篷布的全封闭式车间,车间顶棚同时设置了抑尘喷雾设施。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各厂界无组织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生产线产生的洗砂废水。

本项目拟设置2条生产线,生产工艺完全一样,本项目将两条生产线洗砂废水合并收集处置;洗砂区拟设1个200m3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洗砂废水。洗砂废水经收集沉淀后进入300m3清水池循环使用,洗砂废水不外排。原料车间、成品车间、生产车间拟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共30个喷头,各区域喷雾水部分进入物料,最终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项目区内废水在采取措施后均能够实现有效利用,废水不外排。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均设置有封闭厂房。建设单位拟在厂区东北侧地势低矮处设置雨水收集沟,长度约80m,可实现厂区初期雨水收集进入洗沙废水收集池内作为洗沙补充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生产机械设备的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建设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敏感点的分布。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设备选型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防止故障性噪声排放;

②在项目区进出口设置限速、减速带,尽量减少刹车制动,禁止鸣笛等;

③生产活动禁止夜间进行;

④选用低噪设备、合理使用、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基础减震。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进出车辆所带来的噪声具有瞬时性及不稳定性,车辆离开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对周围产生的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设置有各类固废暂存点,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贮存厂选址、技术、运行等要求设置贮存位置和进行管理。按标准进行管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任意在厂区周围堆置和倾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危险废物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运营期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建设单位拟在厂区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若运营期间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则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内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的渗漏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项目危废间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6、环境风险分析

当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废矿物油)暂存容器发生破裂或人员操作不当,油类物质可能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如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

针对项目环境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①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

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柴油贮存容器、贮存方法、贮存量、贮存环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④使用专用容器贮存废矿物油,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

⑤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⑥设置符合标准的灭火设备,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⑦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⑧定期检查、清理应急池,应急池应保持空置状态,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水溢流外排。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

2024年2月23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1.公示时间: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9日(5个工作日)

2.联系电话:0872-*

3.传真:0872-*

4.通讯地址: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南涧镇小军庄平交路口旁)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一、项目名称:日产2000立方米砂石料加工项目。

二、建设性质:新建。

三、建设地点: (略) 大理白族自治州南涧县拥翠乡拥翠村委会富谷村公路旁。

四、建设单位:南涧县鑫 (略) 。

五、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云南 (略) 。

六、项目概况

项目占地面积约7608㎡(11.4亩),布置生产车间、原料堆场、产品堆场、污水处理区及其他附属设施,建设生产建构筑物,购置相关河道砂石毛料加工砂石料生产设备,建设砂石料生产线2条,建成后日产2000m3砂石料,年产60万m3砂石料。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0.5万元,占项目总投资的9.05%。

七、项目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影响及措施

本项目于空旷场地新建厂房进行砂石骨料的生产,项目施工期主要进行主体工程和设备安装等,包括砂石骨料、洗砂生产区设备的安装、配套公辅设施、环保设施等的安装和建设。

1、施工期大气环境保护措施

项目施工期的废气污染源主要为施工扬尘、运输车辆及施工机械排放的尾气和焊接烟尘。施工边界与周边最近大气环境保护目标距离为90m,根据项目施工期可能会产生的废气影响,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如下:

①项目施工过程会产生施工作业扬尘,项目周边最近大气环保目标为北侧90m处的富谷村散户,处于项目下风向,施工期应设置施工围挡,大风天气尽量减少施工或不施工,最大程度降低对周边大气环境保护目标的影响;

②针对在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扬尘,建设单位应采取洒水降尘、易起尘物料覆盖、运输车辆密闭运输,严禁沿途抛洒等措施,以减小其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

③运输车辆应限速慢行,并适量装车,以防运输过程中撒落引起二次扬尘;

④使用尾气达标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不得使用劣质燃料;

⑤施工场地地面硬化。

2、施工期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不设施工营地,施工人员均不在施工场地内食宿。施工期较短,施工期废水主要是结构施工废水和工器具冲洗废水。本项目使用商品砼,施工废水经临时简易沉淀池初步沉淀后可回用于施工或洒水降尘,施工废水不外排。简易沉淀池设置于尽量远离箐沟的东厂界处,并设置围堰或截流沟,防止施工废水及地表径流直排箐沟。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阶段噪声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运输车辆噪声。

为进一步降低施工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项目施工期间应注重施工噪声控制,并采取必要的降噪措施,措施如下:

①文明施工,选用合格的符合产品标准的施工机械;

②加强工地管理,合理安排行车路线,车辆限速,途径敏感点禁止鸣笛,合理布置施工现场;

③应尽可能选择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使得各种施工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以减少噪声的产生;

④合理安排施工时间,不得扰民,夜间不施工;

⑤设置施工围挡,降低施工噪声影响;

⑥合理布局,避免在同一地点安排大量高噪声设备,以避免局部累积声级过高。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1)施工期土石方

本项目建设过程中挖方量较小,开挖土方全部用于建设场地回填,且项目地面需要校平填高、部分设备基础需要填高,可利用场地内水电站原有的堆方,土石方在场地内调运利用,无废弃土石方产生。

(2)建筑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来自主体施工阶段和装修阶段,主要成分是废砂石、水泥凝结废渣、废弃建材、装修废料等。施工阶段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后,可利用的回收利用或外售给废品回收站,不可利用部分清运至管理部门指定地点处置。

(3)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项目施工人员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富谷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点后由环卫部门集中处置,严禁就地随意扔弃、填埋。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及对策措施

1、废气

建设项目生产运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原辅料、成品存储,物料装卸,投料输送,出料等产生的无组织粉尘;砂石骨料破碎筛等工序产生的有组织粉尘;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扬尘。

(1)有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项目砂石骨料生产区破碎筛分及制砂工段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90%)+布袋除尘器(处理效率99.7%)收集处理后,通过管道引至一根15m排气筒排放(DA001),粉尘排放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要求。

(2)无组织废气防治措施

砂石骨料进料、出料、物料输送等生产过程均在生产车间内进行。砂石骨料破碎筛分生产车间、原料车间、产品车间,均设置为顶棚+三面围挡+车间进出口设置篷布的全封闭式车间,车间顶棚同时设置了抑尘喷雾设施。道路定期洒水降尘、运输车辆覆盖篷布。各厂界无组织粉尘能够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废水

项目生产过程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其中生产废水主要为洗砂生产线产生的洗砂废水。

本项目拟设置2条生产线,生产工艺完全一样,本项目将两条生产线洗砂废水合并收集处置;洗砂区拟设1个200m3废水收集池,用于收集洗砂废水。洗砂废水经收集沉淀后进入300m3清水池循环使用,洗砂废水不外排。原料车间、成品车间、生产车间拟设置喷雾降尘系统共30个喷头,各区域喷雾水部分进入物料,最终蒸发消耗,无废水产生。项目区内废水在采取措施后均能够实现有效利用,废水不外排。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生产区均设置有封闭厂房。建设单位拟在厂区东北侧地势低矮处设置雨水收集沟,长度约80m,可实现厂区初期雨水收集进入洗沙废水收集池内作为洗沙补充用水及洒水降尘用水。

3、声环境影响分析

本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运输车辆及生产机械设备的噪声。

根据现场调查,建设项目厂界50m范围内没有声敏感点的分布。为进一步降低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建议采取如下措施:

①设备选型低噪声设备,定期检查设备运行情况,防止故障性噪声排放;

②在项目区进出口设置限速、减速带,尽量减少刹车制动,禁止鸣笛等;

③生产活动禁止夜间进行;

④选用低噪设备、合理使用、合理布局高噪设备,基础减震。

采取以上措施后,项目噪声可实现厂界达标排放,不会对周边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进出车辆所带来的噪声具有瞬时性及不稳定性,车辆离开后,噪声影响随即消失,对周围产生的影响较小。

4、运营期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1)一般工业固废

厂区内设置有各类固废暂存点,并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贮存厂选址、技术、运行等要求设置贮存位置和进行管理。按标准进行管理后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任意在厂区周围堆置和倾倒,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2)危险废物

根据业主提供的资料,运营期机械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会产生废矿物油。建设单位拟在厂区按相关规定要求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若运营期间产生危险废物(废矿物油),则暂存于危废间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

5、地下水、土壤

项目所在区域内不存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和热水、矿泉水、温泉等特殊地下水资源保护区。危废暂存间废机油的渗漏会对地下水、土壤造成影响,项目危废间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相关要求进行防渗。

6、环境风险分析

当危废暂存间油类物质(废矿物油)暂存容器发生破裂或人员操作不当,油类物质可能进入地下水和土壤环境,造成地下水和土壤污染;如遇明火发生火灾、爆炸,则会对大气环境、地表水环境造成污染并危害人体健康。

针对项目环境风险,提出防范措施如下:

①加强职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安全防范风险的意识;

②针对运营中可能发生的异常现象和存在的安全隐患,设置合理可行的技术措施,制定严格的操作规程;

③危险废物收集严格按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要求收集暂存;柴油贮存容器、贮存方法、贮存量、贮存环境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④使用专用容器贮存废矿物油,并将收集容器贴上标签,存储于危废暂存间内;

⑤危废暂存间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建设;

⑥设置符合标准的灭火设备,设置明显的警示牌,告诫禁止明火、禁止吸烟;

⑦建设单位应组织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开展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环境风险事故造成的危害和损失;

⑧定期检查、清理应急池,应急池应保持空置状态,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水溢流外排。

八、公众参与情况:本项目不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九、建设单位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执行环保“三同时”和竣工环保验收承诺。

十、听证权利告知:本项目不进行听证。

即日起,公众可在5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其他方式,向我局行政审批咨询相关情况,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大理白族自治州生态环境局南涧分局

2024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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