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锦后旗捐赠防灾减损设备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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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杭锦后旗捐赠防灾减损设备的公示

  根据内财金〔2023〕56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银保监局 气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防灾减损设备的相关规定, (略) 购置防灾减损设备XZC2204拖拉机1台和4YZ-4四行玉米收割机1台,准备无偿捐赠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我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遴选入围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得分优质服务的杭锦后旗蒙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捐赠对象。
  公示时间**日-3月3日,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杭锦后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杭锦后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根据内财金〔2023〕56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农牧厅 林业和草原局 内蒙古银保监局 气象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2023年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防灾减损设备的相关规定, (略) 购置防灾减损设备XZC2204拖拉机1台和4YZ-4四行玉米收割机1台,准备无偿捐赠给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我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拟推荐遴选入围2023年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实施项目验收得分优质服务的杭锦后旗蒙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捐赠对象。
  公示时间**日-3月3日,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向杭锦后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
  特此公示
  杭锦后旗政策性农业保险领导小组办公室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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