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汉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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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汉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3〕23号)要求,按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区审改办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全区行政备案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现将《汉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清单管理

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梳理以法律、法规、规章为设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列入清单的事项,要落实责任主体,对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清理纠正。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二、优化实施规范

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条件。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完善行政备案实施规范的基础上,县级行政备案实施机关完成事项认领并补充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服务性信息。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积极推进行政备案“进大厅、上平台、掌上办”,探索部分高频易办行政备案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

三、推进协同联动

强化行政备案事项全过程管理,推进备案和监管协同联动,划清备案与监管权责界限,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行政备案实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及时对行政备案材料进行统计、存档和核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政备案信息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对于要求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备案 (略) 场主体,应当根据有关行业规定依法处理,并责令其限期进行备案;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备案的,应当及时通报行政备案实施部门并根据有关行业规定依法处理。探索实施“信用监管”“审慎监管”“移动监管”等方式,实现行政备案监管方式多元化、高效化,为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行政备案管理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附件:汉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

(略)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略) 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陕政办发〔2023〕21号)和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安政办发〔2023〕23号)要求,按照行政备案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机制,区审改办会同区级有关部门对全区行政备案事项进行梳理汇总,现将《汉滨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规范清单管理

行政备案事项清单梳理以法律、法规、规章为设定依据,没有法定依据的,原则上予以取消,实现清单之外无行政备案事项。列入清单的事项,要落实责任主体,对以备案之名行许可之实的,要坚决清理纠正。清单应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释、全面深化改革要求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时按程序进行动态调整。

二、优化实施规范

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要求,进一步完善行政备案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及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办事指南实施行政备案,不得擅自增设备案条件。在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完善行政备案实施规范的基础上,县级行政备案实施机关完成事项认领并补充完善办事指南,明确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咨询电话等服务性信息。全区各级各部门要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等系统,加强部门间数据共享,积极推进行政备案“进大厅、上平台、掌上办”,探索部分高频易办行政备案事项网上办理、一网通办。

三、推进协同联动

强化行政备案事项全过程管理,推进备案和监管协同联动,划清备案与监管权责界限,坚决杜绝“以备案代监管”“不备案不监管”问题,防止出现监管真空。行政备案实施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依法及时对行政备案材料进行统计、存档和核查。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行政备案信息进行事中、事后监督检查时,应当指派两名以上具有执法资格工作人员依法进行;对于要求在法定时限内进行备案 (略) 场主体,应当根据有关行业规定依法处理,并责令其限期进行备案;对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备案的,应当及时通报行政备案实施部门并根据有关行业规定依法处理。探索实施“信用监管”“审慎监管”“移动监管”等方式,实现行政备案监管方式多元化、高效化,为市场创造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举措、总结推广典型经验,推进行政备案管理事项合法、程序规范、服务优质,不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水平。

附件:汉滨区行政备案事项清单(2023年版).docx

(略) 汉滨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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