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山西成诚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拟对山西成诚锻造股份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山西 (略) 年产5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5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 | 定襄县蒋村镇麻河沟村 | 山西 (略)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一座,新增天然气加热炉(5.4m×4.0m×2.4m)2台及配套脱硝设备1台,新增天然气加热炉(4.7m×1.1m×0.8m)1台及配套脱硝设备1台,新增碾环机(650型)1台,新增碾环机(800型)1台,油压机(1000t)1台,空气锤(1t)1台,正型机1台,出料机1台,锯床3台,钻床2台,车床9台,变压器(200KVA)1台。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达5000吨锻件法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89-01-*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燃烧废气排放口,天然气加热炉,安装1套SCR脱硝系统,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室内安装、定期维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边角料及废铁屑,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093t/a、SO2:0.021t/a、NOx:1.144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2月28日(3个工作日) |
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
拟对山西 (略) 年产5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报告书填写) |
1 | 年产5000吨锻件法兰生产线项目 | 定襄县蒋村镇麻河沟村 | 山西 (略) | 山西绿洲 (略) | 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在现有工程基础上,新建生产车间1000平方米一座,新增天然气加热炉(5.4m×4.0m×2.4m)2台及配套脱硝设备1台,新增天然气加热炉(4.7m×1.1m×0.8m)1台及配套脱硝设备1台,新增碾环机(650型)1台,新增碾环机(800型)1台,油压机(1000t)1台,空气锤(1t)1台,正型机1台,出料机1台,锯床3台,钻床2台,车床9台,变压器(200KVA)1台。项目建设完成后,产能达5000吨锻件法兰。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本项目由定襄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予以备案,项目代码为2311-*-89-01-* |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间噪音实施严格控制,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落实运营期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厂区生活污水水质简单,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于农肥,不外排。 3、落实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加热炉燃烧废气排放口,天然气加热炉,安装1套SCR脱硝系统,经处理后通过一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限值执行《 (略)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164号文件中颗粒物30mg/m3、二氧化硫200mg/m3、氮氧化物300mg/m3的排放限值,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 4、落实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设备采用基础减震、室内安装、定期维护,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5、落实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在在生产过程产生的氧化铁皮、边角料及废铁屑,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废品收购站;废矿物油及废乳化液,废催化剂全部分类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厂区设垃圾桶用于收集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间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 6、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总量控制要求为:颗粒物(烟尘):0.093t/a、SO2:0.021t/a、NOx:1.144t/a。 7、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各项环境管理制度,确保环境安全。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生态环境股0350-* | |||||||
公示时间:2024年2月26日-2024年2月28日(3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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